脱水装置
脱水装置
转让底价: ¥ 0.* 万元 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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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3DF* | 监测编号 | GR2023NB* |
标的名称 | 脱水装置 | 转让底价(万元) | 0.9815 |
挂牌日期 | 2023-12-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25 |
资产概述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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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暂无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T*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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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2-19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宁波 (略) (宁穿路1901号316办公室)签订交易合同,按合同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并向宁波 (略) 支付成交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产权的交割: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在交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搬运完所有标的资产。2、搬运保证金每项5000元,在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搬运完所有标的资产。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支付申购(竞买)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扣除服务费后自动转为搬运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交纳成交价款时补足。3、产权的装车运输: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解、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不称重,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具体数量按现场实际交割,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实地看样,了解标的数量、资产状况及瑕疵。5、本次处置的是2023年废旧设备设施一批,可能存在数量不齐及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故转让方和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6、实地看样需在公告公示看样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进行看样登记。7、受让方在搬运标的资产期间,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不得有遗留及夹带行为,亦不得对其他非标的物及房屋建筑结构件进行破坏性拆解,如有破坏、遗留、夹带行为,则搬运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8、资产拆装、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提出拆装要求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要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则搬运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9、受让方实际支付价格为挂牌成交价(增值税专用发票)。10、转让方在完成标的交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交易合同及处置清单详见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3时止(5个工作日)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点,统一安排看样。看样地点及顺序: 1、镇海母站(光明村)2、梅墟加油站3、孔浦( (略) )4、人民路加油站(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看样。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报名需上传电子版《踏勘确认书》) 三、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 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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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挂牌期内,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成交。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竞价专场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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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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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资产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0201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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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同华资产评估(宁波)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22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同华甬评字(2023)第225号,第226号,第227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963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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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海曙区镇明路618号 |
法定代表人 | 杨森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4X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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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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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踏勘确认书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转让底价: ¥ 0.* 万元 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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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3DF* | 监测编号 | GR2023NB* |
标的名称 | 脱水装置 | 转让底价(万元) | 0.9815 |
挂牌日期 | 2023-12-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25 |
资产概述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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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暂无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T*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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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2-19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宁波 (略) (宁穿路1901号316办公室)签订交易合同,按合同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并向宁波 (略) 支付成交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产权的交割: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在交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搬运完所有标的资产。2、搬运保证金每项5000元,在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搬运完所有标的资产。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支付申购(竞买)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扣除服务费后自动转为搬运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交纳成交价款时补足。3、产权的装车运输: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解、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不称重,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具体数量按现场实际交割,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实地看样,了解标的数量、资产状况及瑕疵。5、本次处置的是2023年废旧设备设施一批,可能存在数量不齐及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故转让方和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6、实地看样需在公告公示看样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进行看样登记。7、受让方在搬运标的资产期间,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不得有遗留及夹带行为,亦不得对其他非标的物及房屋建筑结构件进行破坏性拆解,如有破坏、遗留、夹带行为,则搬运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8、资产拆装、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提出拆装要求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要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则搬运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9、受让方实际支付价格为挂牌成交价(增值税专用发票)。10、转让方在完成标的交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交易合同及处置清单详见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3时止(5个工作日)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点,统一安排看样。看样地点及顺序: 1、镇海母站(光明村)2、梅墟加油站3、孔浦( (略) )4、人民路加油站(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看样。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报名需上传电子版《踏勘确认书》) 三、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 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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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挂牌期内,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成交。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竞价专场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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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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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资产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0201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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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同华资产评估(宁波)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22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同华甬评字(2023)第225号,第226号,第227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963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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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海曙区镇明路618号 |
法定代表人 | 杨森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4X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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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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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踏勘确认书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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