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鄂0881破1号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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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鄂0881破1号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略) (略) 于2021年11月15日作出(2021)鄂08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钟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1月16日下发(2021)鄂0881破1-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北钟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月20日10时止在阿里资产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湖北钟 (略) (略) (略) 郢中镇莫愁大道63号底商第四层房屋建筑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湖北钟 (略) (略) (略) 郢中镇莫愁大道63号底商第四层房屋建筑物。

该房屋建筑物测绘面积1721.86平方米, (略) 城 (略) 出具《竣工测量技术总结报告》,(该房产后期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实际面积为准,本次挂网面积为预测面积)。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30日,经北京天通 (略) 评估价值为1096.31万元。

该标 (略) (略) 郢中镇莫愁大道63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发展前景良好。

三、 起拍价:1096.31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整倍数)。

四、咨询看样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张律师) ,竞买人到实地看样的,由管理人安排时间。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违章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月27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北钟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钟祥大东门支行,账号:*】。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十二、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王府大道48号医药大厦九楼)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5.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案件监督单位: (略) (略) 。

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72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湖北钟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8日


,湖北, (略) , (略) ,荆门,0724-

竞买公告

(略) (略) 于2021年11月15日作出(2021)鄂08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钟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1月16日下发(2021)鄂0881破1-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北钟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月20日10时止在阿里资产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湖北钟 (略) (略) (略) 郢中镇莫愁大道63号底商第四层房屋建筑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湖北钟 (略) (略) (略) 郢中镇莫愁大道63号底商第四层房屋建筑物。

该房屋建筑物测绘面积1721.86平方米, (略) 城 (略) 出具《竣工测量技术总结报告》,(该房产后期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实际面积为准,本次挂网面积为预测面积)。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30日,经北京天通 (略) 评估价值为1096.31万元。

该标 (略) (略) 郢中镇莫愁大道63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发展前景良好。

三、 起拍价:1096.31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整倍数)。

四、咨询看样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张律师) ,竞买人到实地看样的,由管理人安排时间。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违章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月27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北钟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钟祥大东门支行,账号:*】。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十二、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王府大道48号医药大厦九楼)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5.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案件监督单位: (略) (略) 。

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72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湖北钟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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