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村福阳家园12号楼900平方米房屋出租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村福阳家园12号楼900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码: | 2023-MY/04-0016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村福阳家园12号楼900平方米房屋出租 |
细分类别: | 社区商业用房 | 坐落(地址): | 新农村村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900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托老所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20年 | |
拟出让用途: | 托老所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12-18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12-29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建筑面积最终以实测或双方租赁合同确认面积为准。 2、出租期限20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前5年最低租金平均租金0.79元/平方米/天,首年最低租金*支付方式为5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第一笔租金,以后每5年支付一次,租金每五年递增10%,合同期总租金不低于*元。 3、出租用途为托老所,规划用途为托老所。 4、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随意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如发现有违章建筑等违规现象,擅自改变原审批的使用功能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相关损失,逾期不改,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依法解除相应的租赁合同。 5. 承租方应承担在承租范围内环境治理,防火防汛等相关责任。 6.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7.在合同期限内,承租标的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出租方享有土地补偿,签订合同之前现有的地上物补偿归出租方享有,合同期内承租方投资的地上物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其他补偿依据土地征占补充相关规定执行。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邓建辉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2023-MY/04-0016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村福阳家园12号楼900平方米房屋出租 |
细分类别: | 社区商业用房 | 坐落(地址): | 新农村村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900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托老所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20年 | |
拟出让用途: | 托老所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12-18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12-29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建筑面积最终以实测或双方租赁合同确认面积为准。 2、出租期限20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前5年最低租金平均租金0.79元/平方米/天,首年最低租金*支付方式为5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第一笔租金,以后每5年支付一次,租金每五年递增10%,合同期总租金不低于*元。 3、出租用途为托老所,规划用途为托老所。 4、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随意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如发现有违章建筑等违规现象,擅自改变原审批的使用功能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相关损失,逾期不改,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依法解除相应的租赁合同。 5. 承租方应承担在承租范围内环境治理,防火防汛等相关责任。 6.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7.在合同期限内,承租标的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出租方享有土地补偿,签订合同之前现有的地上物补偿归出租方享有,合同期内承租方投资的地上物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其他补偿依据土地征占补充相关规定执行。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邓建辉 | 联系电话: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