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轮中心航站楼片区运营提升文旅城一期、二期航站楼商业配套项目2024年招租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邮轮中心航站楼片区运营提升文旅城一期、二期航站楼商业配套项目2024年招租公告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邮轮中心航站楼片区运营提升(文旅城)一期、二期航站楼商业配套项目2024年招租公告

邮轮中心航站楼片区运营提升(文旅城)一期、二期航站楼商业配套项目2024年招租公告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将公司所属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招租方案如下:

一、资产位置:

1.一期航站楼: (略) 湖里区东港北路2、4号

2.二期航站楼: (略) 湖里区远航路75号

二、产权人:厦门国际 (略)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1.资产明细:本次招租仓库面积共有16,984.12㎡。

2.出租状况: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条件出租(意向承租人可按以下联系方式预约查看现场)

3.租赁用途、租金底价:面议

四、押金、租金收取及收缴保障措施:

1.租赁期限:租赁合同期不超过10年,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

2.租金底价:面议。租金按季度支付,履约保证金根据租赁面积另行协商。

3.租金收缴保障措施:

当承租方违约拖欠租金时,出租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出租方可以处置承租人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优先用履约保证金冲抵承租方用期补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性,承租人未按时补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2)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所出租的物业,物业内遗留物品视为承租方已经放弃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可以进行任意处置;

(3)出租方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中断能源供应的措施,并可以禁止承租方再次进入出租物业或移动出租物业内的物资等,具体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查材料:

1.意向承租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业务符合的相关企业,对被国资委及厦门国际 (略) 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2.意向承租人承诺不得转租或将承租物业用于任何非约定用途。

六、招租方式:

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及厦门国际 (略) 资产出租相关规定,进行项目专业化招商。

七、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八、联系方式:

有意向承租的客户请联系:王先生(*)、林先生(*)、郑先生(*)

厦门国际 (略)

2023年12月19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邮轮中心航站楼片区运营提升(文旅城)一期、二期航站楼商业配套项目2024年招租公告

邮轮中心航站楼片区运营提升(文旅城)一期、二期航站楼商业配套项目2024年招租公告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将公司所属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招租方案如下:

一、资产位置:

1.一期航站楼: (略) 湖里区东港北路2、4号

2.二期航站楼: (略) 湖里区远航路75号

二、产权人:厦门国际 (略)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1.资产明细:本次招租仓库面积共有16,984.12㎡。

2.出租状况: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条件出租(意向承租人可按以下联系方式预约查看现场)

3.租赁用途、租金底价:面议

四、押金、租金收取及收缴保障措施:

1.租赁期限:租赁合同期不超过10年,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

2.租金底价:面议。租金按季度支付,履约保证金根据租赁面积另行协商。

3.租金收缴保障措施:

当承租方违约拖欠租金时,出租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出租方可以处置承租人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优先用履约保证金冲抵承租方用期补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性,承租人未按时补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2)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所出租的物业,物业内遗留物品视为承租方已经放弃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可以进行任意处置;

(3)出租方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中断能源供应的措施,并可以禁止承租方再次进入出租物业或移动出租物业内的物资等,具体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查材料:

1.意向承租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业务符合的相关企业,对被国资委及厦门国际 (略) 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2.意向承租人承诺不得转租或将承租物业用于任何非约定用途。

六、招租方式:

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及厦门国际 (略) 资产出租相关规定,进行项目专业化招商。

七、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八、联系方式:

有意向承租的客户请联系:王先生(*)、林先生(*)、郑先生(*)

厦门国际 (略)

2023年12月19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