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2号铺面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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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2号铺面招租

项目名称

(略)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间铺面及 (略) 内3号铺面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QY*HN1188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12月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蓝天路32号、府城镇林村道牙坡( (略) 内)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层数

招租面积

(㎡)

评估价/月租金

(元)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竞租保证金

(元)

1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2号铺面

1

62.73

10664

10790

18000

2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3号铺面

1

63.12

10730

10857

18000

3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4号铺面

1

42.74

7266

7351

13000

4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5号铺面

1

42.74

7266

7351

13000

5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6号铺面

1

63.12

10730

10857

18000

6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号铺面

1

63.51

10797

10924

18000

7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8号铺面

1

43.38

7375

7461

13000

8

(略) 内

3号铺面

1

22.68

1701

1814

3000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递增方式

第二年起, 租金每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承租押金(元)

租赁期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标的7没有优先承租权,其余标的均有优先承租权

房屋现状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间铺 (略) 蓝天路32号,所在楼建成于2002年。 7间铺面简单装修,外立面贴白色条形砖,装玻璃门、铝合金窗,室内地面贴瓷砖,墙面刷白色涂料,分别配置独立卫生间。琼北车管所内3号铺面位于琼山区林村路 (略) 公安厅交警总队琼北车管所内,所在建筑为1层建筑,约建成于2012年。铺面简单装修,内外墙刷涂料,装铝合金门窗,贴瓷砖,配独立卫生间。

铺面 (略) 繁华区域,周边商业繁华,人流量大,学校、银行、商场等配套设施齐全,公共配套设施完备。标的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租赁用途

办公或商业经营。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在铺面内经营带污染的行业(如餐饮、修理、加工、门诊、歌舞、美容、音响销售、化工等)。

重大事

项说明

1、蓝天路2号至8号铺面门脸均临蓝天路,位于 (略) 内3号铺面门脸不临街。

2、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2号到7号间 (略) 府城镇林村道牙坡( (略) 内)3号铺面目前租期已满,处于不定期租赁中。铺面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清场时间为15日。

3、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8号铺面目前为空置状态。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月1日

评估机构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 (略)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510

招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招租方

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新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7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租金和承租押金由承租方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应维持铺面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招租方给予新承租方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该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原承租方如果继续承租不享有装修期。

5、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铺面转租、或者变相转租给第三人。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房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招租方会提前半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承租房屋,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招租方必须负责退还承租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略) 蓝天路32号、府城镇林村道牙坡( (略) 内)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18日17:00止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3年12月1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优先承租权人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元)

延时竞价周期

1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2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9:00

100

120秒

2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3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9:15

100

120秒

3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4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9:30

50

120秒

4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5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9:45

50

120秒

5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6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10:00

100

120秒

6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7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10:15

100

120秒

7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8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10:30

50

120秒

8

(略) 内

3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10:45

20

120秒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黄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其它


, (略) ,海口

项目名称

(略)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间铺面及 (略) 内3号铺面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QY*HN1188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12月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蓝天路32号、府城镇林村道牙坡( (略) 内)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层数

招租面积

(㎡)

评估价/月租金

(元)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竞租保证金

(元)

1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2号铺面

1

62.73

10664

10790

18000

2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3号铺面

1

63.12

10730

10857

18000

3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4号铺面

1

42.74

7266

7351

13000

4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5号铺面

1

42.74

7266

7351

13000

5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6号铺面

1

63.12

10730

10857

18000

6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号铺面

1

63.51

10797

10924

18000

7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8号铺面

1

43.38

7375

7461

13000

8

(略) 内

3号铺面

1

22.68

1701

1814

3000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递增方式

第二年起, 租金每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承租押金(元)

租赁期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标的7没有优先承租权,其余标的均有优先承租权

房屋现状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7间铺 (略) 蓝天路32号,所在楼建成于2002年。 7间铺面简单装修,外立面贴白色条形砖,装玻璃门、铝合金窗,室内地面贴瓷砖,墙面刷白色涂料,分别配置独立卫生间。琼北车管所内3号铺面位于琼山区林村路 (略) 公安厅交警总队琼北车管所内,所在建筑为1层建筑,约建成于2012年。铺面简单装修,内外墙刷涂料,装铝合金门窗,贴瓷砖,配独立卫生间。

铺面 (略) 繁华区域,周边商业繁华,人流量大,学校、银行、商场等配套设施齐全,公共配套设施完备。标的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租赁用途

办公或商业经营。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在铺面内经营带污染的行业(如餐饮、修理、加工、门诊、歌舞、美容、音响销售、化工等)。

重大事

项说明

1、蓝天路2号至8号铺面门脸均临蓝天路,位于 (略) 内3号铺面门脸不临街。

2、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2号到7号间 (略) 府城镇林村道牙坡( (略) 内)3号铺面目前租期已满,处于不定期租赁中。铺面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清场时间为15日。

3、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8号铺面目前为空置状态。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月1日

评估机构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 (略)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510

招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招租方

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新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7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租金和承租押金由承租方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应维持铺面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招租方给予新承租方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该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原承租方如果继续承租不享有装修期。

5、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铺面转租、或者变相转租给第三人。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房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招租方会提前半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承租房屋,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招租方必须负责退还承租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略) 蓝天路32号、府城镇林村道牙坡( (略) 内)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18日17:00止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3年12月1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优先承租权人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元)

延时竞价周期

1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2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9:00

100

120秒

2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3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9:15

100

120秒

3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4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9:30

50

120秒

4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5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9:45

50

120秒

5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6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10:00

100

120秒

6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7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10:15

100

120秒

7

交警公寓1号楼首层

8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10:30

50

120秒

8

(略) 内

3号铺面

2023年12月5日9:00

2023年12月19日10:45

20

120秒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黄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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