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七琴镇城田等8个村委会土地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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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七琴镇城田等8个村委会土地租赁经营权竞价转让公告

现有新干县七琴镇城田等8个村委会土地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项目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0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络交易系统,网址:http://**)进行网上竞价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3]XG038

二、竞价标的情况(设有保留价)

标的位于新干县七琴镇,共涉及8个村委会,面积约4350.25亩。其中城田村土地约205亩,南边村土地约730.82亩,龙文村土地约811.45亩,秋南村土地约189.05亩,坪上村土地约593亩,井下村土地约677亩,炉村村土地约994亩,沙坑村土地约149.93亩,各村均为连片土地。标的只能用于种植双季稻且不能抛荒。租赁期限为4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为13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0万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时间、地点及看样联系人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新干县七琴镇 (略) *(曾先生)

五、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500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00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请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竞买人应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50000元,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为180秒。

5、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到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领取交易凭证,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4年租赁费)的1.4625%。

6、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买受人须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40万至新干县七琴镇 (略) 再与其签订合同。(其中20万为合同履保证金,若下一年不再承租则此笔保证金不予退还;另20万为种植双季稻以及禁止抛荒保证金,承租期内若没有按照镇政府规定种植双季稻或造成了土地抛荒,则此笔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无上述行为,则合同期满后全部退还)。剩余年限租金买受人必须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并另行转让。

7、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第一年的租赁金。

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查看。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九、联系人:

新干县七琴镇 (略) *(曾先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0796-*(朱先生)

新干县七琴镇 (略)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新干县七琴镇 (略)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租赁经营权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方将其位于七琴镇城田等8个村委会的约4350.2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 出租的土地指认交付*方。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四年租赁金总额为:(大写: ),折合年租金:(大写: )。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方须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40万至新干县七琴镇 (略) 账户。(其中20万为合同履保证金,若下一年不再承租则此笔保证金不予退还;另20万为种植双季稻以及禁止抛荒保证金,承租期内若没有按照镇政府规定种植双季稻或造成了土地抛荒,则此笔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无上述行为,则合同期满后全部退还)。剩余年限租金买受人必须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方继续享有和履行原有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流转到期的土地。

3、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方有碍(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用途。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壤肥力,不得弃

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损害。

  1. 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承包后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出租)到期时,及时向*方交还(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方非法干预*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农田水利等

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损害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方向*方

支付赔偿金。

  • 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后,若*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或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方经济补偿。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定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方代表(签字) *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现有新干县七琴镇城田等8个村委会土地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项目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0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络交易系统,网址:http://**)进行网上竞价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3]XG038

二、竞价标的情况(设有保留价)

标的位于新干县七琴镇,共涉及8个村委会,面积约4350.25亩。其中城田村土地约205亩,南边村土地约730.82亩,龙文村土地约811.45亩,秋南村土地约189.05亩,坪上村土地约593亩,井下村土地约677亩,炉村村土地约994亩,沙坑村土地约149.93亩,各村均为连片土地。标的只能用于种植双季稻且不能抛荒。租赁期限为4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为13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0万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时间、地点及看样联系人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新干县七琴镇 (略) *(曾先生)

五、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500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00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请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竞买人应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50000元,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为180秒。

5、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到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领取交易凭证,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4年租赁费)的1.4625%。

6、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买受人须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40万至新干县七琴镇 (略) 再与其签订合同。(其中20万为合同履保证金,若下一年不再承租则此笔保证金不予退还;另20万为种植双季稻以及禁止抛荒保证金,承租期内若没有按照镇政府规定种植双季稻或造成了土地抛荒,则此笔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无上述行为,则合同期满后全部退还)。剩余年限租金买受人必须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并另行转让。

7、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第一年的租赁金。

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查看。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九、联系人:

新干县七琴镇 (略) *(曾先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0796-*(朱先生)

新干县七琴镇 (略)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新干县七琴镇 (略)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租赁经营权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方将其位于七琴镇城田等8个村委会的约4350.2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 出租的土地指认交付*方。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四年租赁金总额为:(大写: ),折合年租金:(大写: )。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方须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40万至新干县七琴镇 (略) 账户。(其中20万为合同履保证金,若下一年不再承租则此笔保证金不予退还;另20万为种植双季稻以及禁止抛荒保证金,承租期内若没有按照镇政府规定种植双季稻或造成了土地抛荒,则此笔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无上述行为,则合同期满后全部退还)。剩余年限租金买受人必须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方继续享有和履行原有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流转到期的土地。

3、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方有碍(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用途。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壤肥力,不得弃

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损害。

  1. 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承包后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出租)到期时,及时向*方交还(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方非法干预*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农田水利等

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损害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方向*方

支付赔偿金。

  • 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后,若*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或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方经济补偿。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定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方代表(签字) *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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