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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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中煤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2-2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1-0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中煤时代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10-*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成立时间 1999-03-15
注册地(地址) (略) 区崇高路东段
经营范围 原煤深加工、煤炭生产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矿物资,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注册资本(万元) 6,72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法定代表人 高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667
职工人数(人)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煤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进场转让中煤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 (略)
批准日期 2023-07-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中煤 (略) 60
2 河南 (略) 4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19,947.*
利润总额 -9,701.* 净利润 -12,037.*
资产总计 47,943.* 负债总计 21,479.*
所有者权益 26,464.*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10-31 营业收入 12,023.*
利润总额 2,202.* 净利润 2,344.*
资产总计 40,524.* 负债总计 11,577.*
所有者权益 28,947.*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2.本项目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煤 (略) 职工安置方案》及《中煤 (略) 留守处方案》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账面预提职工安置费14,034.85万元,本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该预计负债确认为零。 4.评估基准日后,截至2023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已经支付职工安置相关费用5,689.78万元。 5.在股权交割前,按标的企业股东会通过的留守处方案,未发放的职工安置资金、需要留存内退职工费用和需补缴的部分职工社保资金、留守处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留守处必要支出费用、教学二矿不可控风险费用、拟退员工住宅配套费用等将一并转入留守处专用账户,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议批准的成立留守处方案,截至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留守处专用账户还需提存的资金不超过8,417.88万元(不包含本条第4项所涉资金)。 6.土地塌陷侵害诉讼:2023年9月27日,标的企 (略) (略) (略) 传票([2023]豫0185民调5235号),案由是侵权纠纷。原告认为,2017年以来,受标的公司教学三矿生产采动影响,导致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变形、开裂;生产设施设备、地下灌溉管网等不同程度受损;树木成批量死亡;果树出现大量减产甚至绝收等现象,影响了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诉求损失赔偿共计1500万元。标的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组织应诉,尚无判决结果。 7.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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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序号 名称
1 附件: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pdf
,郑州
标的企业名称 中煤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2-2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1-0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中煤时代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10-*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成立时间 1999-03-15
注册地(地址) (略) 区崇高路东段
经营范围 原煤深加工、煤炭生产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矿物资,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注册资本(万元) 6,72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法定代表人 高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667
职工人数(人)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煤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进场转让中煤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 (略)
批准日期 2023-07-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中煤 (略) 60
2 河南 (略) 4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19,947.*
利润总额 -9,701.* 净利润 -12,037.*
资产总计 47,943.* 负债总计 21,479.*
所有者权益 26,464.*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10-31 营业收入 12,023.*
利润总额 2,202.* 净利润 2,344.*
资产总计 40,524.* 负债总计 11,577.*
所有者权益 28,947.*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2.本项目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煤 (略) 职工安置方案》及《中煤 (略) 留守处方案》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账面预提职工安置费14,034.85万元,本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该预计负债确认为零。 4.评估基准日后,截至2023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已经支付职工安置相关费用5,689.78万元。 5.在股权交割前,按标的企业股东会通过的留守处方案,未发放的职工安置资金、需要留存内退职工费用和需补缴的部分职工社保资金、留守处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留守处必要支出费用、教学二矿不可控风险费用、拟退员工住宅配套费用等将一并转入留守处专用账户,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议批准的成立留守处方案,截至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留守处专用账户还需提存的资金不超过8,417.88万元(不包含本条第4项所涉资金)。 6.土地塌陷侵害诉讼:2023年9月27日,标的企 (略) (略) (略) 传票([2023]豫0185民调5235号),案由是侵权纠纷。原告认为,2017年以来,受标的公司教学三矿生产采动影响,导致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变形、开裂;生产设施设备、地下灌溉管网等不同程度受损;树木成批量死亡;果树出现大量减产甚至绝收等现象,影响了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诉求损失赔偿共计1500万元。标的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组织应诉,尚无判决结果。 7.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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