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开远市商铺及土地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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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开远市商铺及土地招租

(略) 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商铺及土地租赁权招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对下列商铺及土地5年租赁权,向社会公开招租(网络电子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1、 (略) 西中路7号一楼商铺5间。

2、 (略) 东新路57号一楼商铺10间。

3、 (略) 南桥水文站土地一宗。

招租清单附后

二、招租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

三、招租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

四、信用保证金:参加竞租的交信用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信用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农行个旧五一路支行

账号:240 613 010 400 002 81。

缴纳信用保证金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信用保证金只接受竞租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转账需注明款项用途)。未竞租成功的信用保证金在招租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五、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诚实守信,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租。

六、报名时间、展示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止。

2.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止。

3.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原地

七、报名方式

1.本次竞租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凡报名参加竞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八、CA数字证书办理:

1.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2. (略) 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3.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九、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报名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还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上传系统。)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扫描成电子版一并上传系统。)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复印件;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上传系统。)

十、拍卖文件获取:

竞租人可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租文件及其它资料

十一、竞租的方式及规则

1. 竞租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2.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本次竞租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租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十二、网络竞价时间

1.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

2.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可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以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三、此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上发布。

十四、出租合同起止日期和出租保证金及租金缴纳方式,由委托与竞得人在出租合同中约定。

十五、其它

1.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十六、联系方式:

(略) :许先生 电话:*

(略) 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州分局:赵先生 电话:*

(略)

2023年12月18日

招租标的清单

(略) 西中路7号5间商铺

序号

商铺门牌号

面积㎡

租期(年)

备注

1

西中路1号

22

5


2

西中路3号

18.55

5


3

西中路9号

22

5


4

西中路11号

22

5


5

西中路13号

22

5


(略) 东新路57号9间商铺

序号

商铺门牌号

面积㎡

租期(年)

备注

6

东新路57号附1号

11.61

5


7

东新路57号附2号、3号

45

5

合并招租

8

东新路59号

22.5

5


9

东新路61号

22.5

5


10

东新路63号

22.5

5


11

东新路65号

22.5

5


12

东新路67号

22.5

5


13

东新路69号

22.5

5


14

东新路71号

22.5

5


(略) 南桥水文站土地

序号

商铺门牌号

面积㎡

租期(年)

备注

15

南桥水文站土地

1059.21

5



(略) 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商铺及土地租赁权招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对下列商铺及土地5年租赁权,向社会公开招租(网络电子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1、 (略) 西中路7号一楼商铺5间。

2、 (略) 东新路57号一楼商铺10间。

3、 (略) 南桥水文站土地一宗。

招租清单附后

二、招租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

三、招租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

四、信用保证金:参加竞租的交信用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信用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农行个旧五一路支行

账号:240 613 010 400 002 81。

缴纳信用保证金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信用保证金只接受竞租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转账需注明款项用途)。未竞租成功的信用保证金在招租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五、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诚实守信,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租。

六、报名时间、展示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止。

2.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止。

3.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原地

七、报名方式

1.本次竞租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凡报名参加竞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八、CA数字证书办理:

1.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2. (略) 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3.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九、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报名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还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上传系统。)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扫描成电子版一并上传系统。)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复印件;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上传系统。)

十、拍卖文件获取:

竞租人可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租文件及其它资料

十一、竞租的方式及规则

1. 竞租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2.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本次竞租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租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十二、网络竞价时间

1.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

2.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可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以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三、此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红河州),(网址:http://**-home-web/#/homePage?page=hh)上发布。

十四、出租合同起止日期和出租保证金及租金缴纳方式,由委托与竞得人在出租合同中约定。

十五、其它

1.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十六、联系方式:

(略) :许先生 电话:*

(略) 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州分局:赵先生 电话:*

(略)

2023年12月18日

招租标的清单

(略) 西中路7号5间商铺

序号

商铺门牌号

面积㎡

租期(年)

备注

1

西中路1号

22

5


2

西中路3号

18.55

5


3

西中路9号

22

5


4

西中路11号

22

5


5

西中路13号

22

5


(略) 东新路57号9间商铺

序号

商铺门牌号

面积㎡

租期(年)

备注

6

东新路57号附1号

11.61

5


7

东新路57号附2号、3号

45

5

合并招租

8

东新路59号

22.5

5


9

东新路61号

22.5

5


10

东新路63号

22.5

5


11

东新路65号

22.5

5


12

东新路67号

22.5

5


13

东新路69号

22.5

5


14

东新路71号

22.5

5


(略) 南桥水文站土地

序号

商铺门牌号

面积㎡

租期(年)

备注

15

南桥水文站土地

1059.2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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