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51%专利申请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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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51%专利申请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51%专利申请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3-12-19 挂牌截止日 2023-12-26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51%专利申请权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其他
    专利申请权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 CN*.4 2021-07-28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我们的项目研发了新的结直肠癌血浆ctDNA五基因*基化预后标志物组合。采用多重荧光*基化PCR方法检测血浆ctDNA多基因*基化,可以对Ⅰ-III期结直肠癌患者术后复发转移进行有效的预测和动态监测,术后1月ctDNA检测阳性预测肿瘤复发的灵敏度为78.6%,特异度为88.9%。和ctDNA基因突变检测相比,不需要对肿瘤组织标本进行检测,更加便捷,成本更低,临床可及性更强;和单基因*基化检测相比,显著提高了预测肿瘤复发的灵敏度。


    技术效果与指标 针对Ⅰ-Ⅲ期结直肠癌患者术后1个月进行本标志物的检测,ctDNA*基化阳性预测术后肿瘤复发的灵敏度达到78.6%,特异度为88.9%。有助于术后辅助治疗科学决策和合理安排术后随访管理。术后每3个月的ctDNA动态监测,能够比影像学检查提前3个月提示肿瘤复发,有助于早期发现肿瘤复发。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结直肠癌是中国第二位常见恶性肿瘤,每年新发55.5万人。超过70%的结直肠癌患者分期属于II-III期,需要密切的手术后动态监测以早期发现肿瘤的复发。按照目前的动态监测方案,患者手术后每3-6个月需要进行一次肿瘤生物学标志物的检测直至术后5年。采用多基因qPCR的方法可以兼顾成本控制、技术灵敏度和技术可靠性,预计每次检测的售价1200元左右,具有临床可负担性,又具有良好的患者需求、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复旦肿瘤-鹍远生物结直肠癌ctDNA*基化研发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本技术团队由临床医生、生物技术研究人员、生信分析人员等组成,具有较强的临床转化研究实力。技术团队开展了血浆ctDNA多基因*基化应用于结直肠肿瘤的筛查诊断和术后复发动态监测的技术研发和临床研究,研究成果发表于JAMA Oncology、Gastroenterology和eClinicalMedicine等国际权威杂志。相关诊断产品已经完成国家NMPA注册研究的全部患者入组和检测工作,应用于大规模的社区筛查工作。
    技术负责人姓名 蔡国响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团队负责人蔡国响主任医师、教授、博导,复旦大学 (略) 大外科副主任,大肠外一科副主任,中国抗癌协会中西整合结直肠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腹膜肿瘤整合康复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肿瘤学分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前任)。在大肠癌复发转移的多学科综合治疗方面的临床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 团队负责人近5年以通讯/共同通讯作者在JAMA Oncology、Signal Transduction and Targeted Therapy和Nature Immunology等发表41篇SCI论文(总IF为382),影响因子(IF)超过10分13篇,最高IF 33.9,1篇ESI高被引论文。团队负责人研究论文被Cell、Nature Medicine、Nature Reviews Gastroenterology & Hepatology等引用累计3281次。承担国自然面上项目3项,总科研经费累计超过800万。入选中国医学家峰会“十大原创研究领衔者”、中华医学会“中华肿瘤明日之星” (略) 优秀学术带头人。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共有权人:
    江苏鹍远 (略)
    其他披露内容 “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专利申请权涉及共有权情况,共有权人江苏鹍远 (略) 已知晓复旦大学 (略) 拟转让51%专利申请权事宜,对该行为无异议,且行使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复旦大学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东安路270号
    注册资本(万元) 16846.*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98.9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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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51%专利申请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3-12-19 挂牌截止日 2023-12-26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51%专利申请权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其他
    专利申请权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 CN*.4 2021-07-28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我们的项目研发了新的结直肠癌血浆ctDNA五基因*基化预后标志物组合。采用多重荧光*基化PCR方法检测血浆ctDNA多基因*基化,可以对Ⅰ-III期结直肠癌患者术后复发转移进行有效的预测和动态监测,术后1月ctDNA检测阳性预测肿瘤复发的灵敏度为78.6%,特异度为88.9%。和ctDNA基因突变检测相比,不需要对肿瘤组织标本进行检测,更加便捷,成本更低,临床可及性更强;和单基因*基化检测相比,显著提高了预测肿瘤复发的灵敏度。


    技术效果与指标 针对Ⅰ-Ⅲ期结直肠癌患者术后1个月进行本标志物的检测,ctDNA*基化阳性预测术后肿瘤复发的灵敏度达到78.6%,特异度为88.9%。有助于术后辅助治疗科学决策和合理安排术后随访管理。术后每3个月的ctDNA动态监测,能够比影像学检查提前3个月提示肿瘤复发,有助于早期发现肿瘤复发。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结直肠癌是中国第二位常见恶性肿瘤,每年新发55.5万人。超过70%的结直肠癌患者分期属于II-III期,需要密切的手术后动态监测以早期发现肿瘤的复发。按照目前的动态监测方案,患者手术后每3-6个月需要进行一次肿瘤生物学标志物的检测直至术后5年。采用多基因qPCR的方法可以兼顾成本控制、技术灵敏度和技术可靠性,预计每次检测的售价1200元左右,具有临床可负担性,又具有良好的患者需求、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复旦肿瘤-鹍远生物结直肠癌ctDNA*基化研发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本技术团队由临床医生、生物技术研究人员、生信分析人员等组成,具有较强的临床转化研究实力。技术团队开展了血浆ctDNA多基因*基化应用于结直肠肿瘤的筛查诊断和术后复发动态监测的技术研发和临床研究,研究成果发表于JAMA Oncology、Gastroenterology和eClinicalMedicine等国际权威杂志。相关诊断产品已经完成国家NMPA注册研究的全部患者入组和检测工作,应用于大规模的社区筛查工作。
    技术负责人姓名 蔡国响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团队负责人蔡国响主任医师、教授、博导,复旦大学 (略) 大外科副主任,大肠外一科副主任,中国抗癌协会中西整合结直肠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腹膜肿瘤整合康复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肿瘤学分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前任)。在大肠癌复发转移的多学科综合治疗方面的临床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 团队负责人近5年以通讯/共同通讯作者在JAMA Oncology、Signal Transduction and Targeted Therapy和Nature Immunology等发表41篇SCI论文(总IF为382),影响因子(IF)超过10分13篇,最高IF 33.9,1篇ESI高被引论文。团队负责人研究论文被Cell、Nature Medicine、Nature Reviews Gastroenterology & Hepatology等引用累计3281次。承担国自然面上项目3项,总科研经费累计超过800万。入选中国医学家峰会“十大原创研究领衔者”、中华医学会“中华肿瘤明日之星” (略) 优秀学术带头人。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共有权人:
    江苏鹍远 (略)
    其他披露内容 “标志物在预测结直肠癌的复发和/或转移风险中的用途”专利申请权涉及共有权情况,共有权人江苏鹍远 (略) 已知晓复旦大学 (略) 拟转让51%专利申请权事宜,对该行为无异议,且行使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复旦大学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东安路270号
    注册资本(万元) 16846.*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98.9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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