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鑫利华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镇江新区智慧大道与潘宗路交汇处南侧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
江苏鑫利华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镇江新区智慧大道与潘宗路交汇处南侧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
江苏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江苏 (略) 名下坐落于镇江新区
智慧大道与潘宗路交汇处南侧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
的破产财产公告
江苏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平台(处置单位:江苏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经济开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江苏 (略) 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依法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财产权利状态与物理状态、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依法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权利状态与物理状态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江苏鑫利华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镇江新区智慧大道与潘宗路交汇处南侧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为6960.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1: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为4312.03万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 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项目行政审批号:镇新审批发[2020]103 号。地下室规划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5896.98m2,已施工建筑面积5896.98 m2,地下基础结构及支护工程已完工;地上规划层数为19层,建筑面积23545.84 m2,现已施工建筑面积 5620.2 m2,施工进度为1-4层,建筑用途为办公(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2:国有建设 (略) 场价值为2648.25万元,证书号:镇国用(2014)第11733号,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面积:6667.3 m2,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8月14日。
本次拍卖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 2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1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卢律师,联系方式:*)
三、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及重大说明:
请仔细阅读重大说明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具体标的物状况由竞买人自行进行现场查勘及相应的尽职调查,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风险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2.管理人从镇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调取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拍卖标的物权利人为江苏 (略) (证书号为镇国用(2014)第 11733 号),拍卖标的物实际权利以镇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登记信息为准。
3.拍卖标的物具体坐落、现状、区位、四至、面积及房屋用途等相关信息来源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所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竞买人一旦竞拍即表明已完全知晓该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及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4.拍卖标的物上存在查封权利限制,过户时间可能会延长。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及要求管理人承担责任。
5.拍卖标的物现已处于停工状态,但不排除存在仍被他人部分占有的可能,对可能存在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必要时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依法进行处置。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及要求管理人承担责任。
6.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罚款、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水、电、物业、排污等欠费和标的物自身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物在建工程因长期停工,已经年久失修,钢混框架外观已经腐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竞买人应当经过专业工程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确保工程合格后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续建使用。能否续建及续建后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拍卖标的所在地位于智慧大道与潘宗路交汇处,请竞买人在竞买前直接与镇江新区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定,如因竞买人不作充分了解进行竞买行为,在竞买后的投资项目不符合产业规划而无法实施等问题,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且买受人不得以上述理由, (略) 、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9.京东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的京东软件使用费,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京东平台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四、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1月16日10时至11时。有意者请自行与朱女士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1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交付过程时可能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维修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参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与管理人均无关。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2024年2月18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镇江大港支行,账号:*】汇款时备注鑫利华锐在建工程和土地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相关单位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缴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交付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 (略) 京口区中山东路45号华星大厦11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已完成,视为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物的包括但不限于数量、面积、外观瑕疵、隐蔽瑕疵等均无异议,标的物风险自视为交付之日转移至买受人,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协助买受人进行现场交付。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 (略) 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二、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须按照标的物拍卖成交价的0.5%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卢律师,联系方式:*
法院监督电话:0511-*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江苏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江苏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江苏 (略) 名下坐落于镇江新区
智慧大道与潘宗路交汇处南侧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
的破产财产公告
江苏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平台(处置单位:江苏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经济开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江苏 (略) 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依法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财产权利状态与物理状态、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依法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权利状态与物理状态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江苏鑫利华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镇江新区智慧大道与潘宗路交汇处南侧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为6960.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1: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为4312.03万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 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项目行政审批号:镇新审批发[2020]103 号。地下室规划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5896.98m2,已施工建筑面积5896.98 m2,地下基础结构及支护工程已完工;地上规划层数为19层,建筑面积23545.84 m2,现已施工建筑面积 5620.2 m2,施工进度为1-4层,建筑用途为办公(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2:国有建设 (略) 场价值为2648.25万元,证书号:镇国用(2014)第11733号,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面积:6667.3 m2,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8月14日。
本次拍卖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 2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1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卢律师,联系方式:*)
三、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及重大说明:
请仔细阅读重大说明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具体标的物状况由竞买人自行进行现场查勘及相应的尽职调查,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风险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2.管理人从镇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调取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拍卖标的物权利人为江苏 (略) (证书号为镇国用(2014)第 11733 号),拍卖标的物实际权利以镇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登记信息为准。
3.拍卖标的物具体坐落、现状、区位、四至、面积及房屋用途等相关信息来源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所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竞买人一旦竞拍即表明已完全知晓该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及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4.拍卖标的物上存在查封权利限制,过户时间可能会延长。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及要求管理人承担责任。
5.拍卖标的物现已处于停工状态,但不排除存在仍被他人部分占有的可能,对可能存在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必要时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依法进行处置。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及要求管理人承担责任。
6.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罚款、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水、电、物业、排污等欠费和标的物自身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物在建工程因长期停工,已经年久失修,钢混框架外观已经腐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竞买人应当经过专业工程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确保工程合格后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续建使用。能否续建及续建后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拍卖标的所在地位于智慧大道与潘宗路交汇处,请竞买人在竞买前直接与镇江新区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定,如因竞买人不作充分了解进行竞买行为,在竞买后的投资项目不符合产业规划而无法实施等问题,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且买受人不得以上述理由, (略) 、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9.京东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的京东软件使用费,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京东平台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四、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1月16日10时至11时。有意者请自行与朱女士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1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交付过程时可能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维修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参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与管理人均无关。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2024年2月18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镇江大港支行,账号:*】汇款时备注鑫利华锐在建工程和土地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相关单位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缴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交付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 (略) 京口区中山东路45号华星大厦11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已完成,视为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物的包括但不限于数量、面积、外观瑕疵、隐蔽瑕疵等均无异议,标的物风险自视为交付之日转移至买受人,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协助买受人进行现场交付。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 (略) 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二、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须按照标的物拍卖成交价的0.5%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卢律师,联系方式:*
法院监督电话: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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