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力即将入市,煤电联营前景广阔
新能源电力即将入市,煤电联营前景广阔
新能源电力即将入市,煤电联营前景广阔
2023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 (略) 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 (略) 场。按照2030年新能 (略) 场交易的时间节点,现货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 (略) 场, (略) 场的有效机制。
截至2023年9月底,山东风电装机容量2429.21万千瓦,光伏装机5228.54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3826.67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49.96%,已属于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而目前山东 (略) 场模式为可 (略) (略) ,若按上网电量计算,2023年 (略) 新能源占比仅为7.37%。
一、新 (略) (略) 场的影响
(一) (略) 场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略) 场自开展现货交易以来, (略) 场成交价格几乎长期维持在中长期上限价374.8元/MWh。原因在于,新 (略) 交易, (略) 场以燃煤电厂、售电侧为主要交易主体,且中长期上限价低于火电燃煤基准价394.9元/MWh。对于火电而言,其作为边际成本不为零的可控电源,一般情况下不会低于成本价进行中长期交易,中长期交易目标主要为满足考核要求,惜售、限售情绪浓厚。若新能 (略) ,其 (略) 场主要激励为对冲现货下行风险,只要中长期成交价格高于预期现货价格就有成交动机。若新能源与火 (略) 场同台竞技,自然会拉低中长期成交价格。
例如宁夏自2023年2月开展日融合交易,火电原本月度的峰段价格为基准价1.8倍,即467.10元/MWh以上,待与新能源融合后,峰段成交价格下行,在新能源出力较好的7-8月,平均峰段成交价格仅为402.38元/MWh,成交价格下降幅度明显。2023年10月26日,山西11月上旬交易,为满足中长期缺额回收考核,旬集中交易仍以火电为主,12-14点成交价格尚能维持在上限价145.62元/MWh,至旬滚动撮合交易,火电无交易约束,新能源为主力,成交价格跌至100元/MWh左右。
(二) (略) 场出清电量产生影响
过去, (略) 的新能源项目,其申报的短期预测出力和超短期预测出力的10%按照自身申报的量价曲线, (略) 场出清, (略) 项目则全电 (略) 场。 (略) 后,带补贴或有绿电交易的新能源项目仍有激励以发电量为目标,报下限价-80元/MWh, (略) 时, (略) 场的新能源作为价格接受者出清时情况相同, (略) 场无影响;但对于平价项目,假设其变动成本为0, (略) 后理性的首段报价应为0,若市场平价新能源项目较多,则报0的机组增多,有望减少出下限价-80元/MWh的概率。短期来看, (略) 必然导致发电企业面临着收入下行的压力,需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应对。
(三)对用电企业的影响
工业用电的消费主要集中在钢铁、冶金、化工、水泥、造纸等高耗能产业领域, (略) 场的扩容开放,必然会提升用电企业在电力采购业务中的地位和话语权。用电企业的关注点,将不仅仅局限在价格、稳定性、付款方式等传统的方面。换句话说,生活条件好了,物质来源更加丰富了,用电企业也可以换个花样,想吃馒头买馒头,想吃面包买面包了。
二、煤电联营的优势分析
(一)客户重叠优势
在我国,高耗能企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煤炭用量的增长。换句话说,在现实生活中,用电大户往往也是用煤大户。这一特点的直接结果就是,用电企业分管电力采购和煤炭采购的两拨人,很可能会找同一家煤电一体化企业分别洽谈采购业务,也有可能是同一家煤电一体化企业分管电力营销和煤炭营销的两拨人,分别去找同一家用电企业推销煤炭和电力。这种供应商与客户在两个领域的天然重叠,最终将演进为“合二为一”。换句话说,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将是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
(二)综合服务优势
开展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将 (略) 场开发的政策“工具箱”,也将极大的提升对客户服务的维度和质量。例如,在煤化工领域,我国的煤化工主流工艺已由无烟煤化工演进为烟煤化工,而原料煤对煤化工企业来说,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不可替代的战略性资源,通过原料煤供应为杠杆,将会在无形中为售电业务增加更多的谈判“筹码”。与之相对应的是,通过售电业务的不断拓展,也将为煤炭销 (略) 场。通过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既可以让客户享受到更全面、更高级、更综合的服务体验, (略) 场开发的难度。
(三)行业竞争优势
在我国2022年的电力装机容量排名中,国家能源集团(28796万千瓦)排名榜首,中国华能(22111万千瓦)次之,国家电投(21200万千瓦)紧随其后,中国华电(19053万千瓦)排名第四,中国大唐(17015万千瓦)排名第五。在煤炭生产企业的排名中,前5位分别是国家能源集团、晋能控股、中煤集团、山东能源集团、陕煤集团。由此可以看出,国家能源集团在煤炭和电力营销方面有着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行业竞争优势。
三、相关建议
一是厚植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的理念。对煤炭销售人员和电力营销人员深入开展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专题培训,努力拓宽知识面,让卖煤的人懂售电,让售电的人懂卖煤,在集团范围内牢固树立起“以煤带电、以电促煤”的市场协同开发理念。二是探索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的结合点。通过在集团范围内召开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深度挖掘煤炭销售和电力销售两大主业的共同点和差异点,丰富政策应用“工具箱”,寻找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的“试验田”,为将 (略) 后大规模开展相关业务打好基础。三是打造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的品牌。在集团范围内广泛宣传,深入动员,下大力气做好 (略) 煤炭与电力客户的服务工作,在服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创新,挖掘亮点,打造客户服务典型,切实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树立煤电“双优”的品牌形象。
新能源电力即将入市,煤电联营前景广阔
2023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 (略) 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 (略) 场。按照2030年新能 (略) 场交易的时间节点,现货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 (略) 场, (略) 场的有效机制。
截至2023年9月底,山东风电装机容量2429.21万千瓦,光伏装机5228.54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3826.67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49.96%,已属于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而目前山东 (略) 场模式为可 (略) (略) ,若按上网电量计算,2023年 (略) 新能源占比仅为7.37%。
一、新 (略) (略) 场的影响
(一) (略) 场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略) 场自开展现货交易以来, (略) 场成交价格几乎长期维持在中长期上限价374.8元/MWh。原因在于,新 (略) 交易, (略) 场以燃煤电厂、售电侧为主要交易主体,且中长期上限价低于火电燃煤基准价394.9元/MWh。对于火电而言,其作为边际成本不为零的可控电源,一般情况下不会低于成本价进行中长期交易,中长期交易目标主要为满足考核要求,惜售、限售情绪浓厚。若新能 (略) ,其 (略) 场主要激励为对冲现货下行风险,只要中长期成交价格高于预期现货价格就有成交动机。若新能源与火 (略) 场同台竞技,自然会拉低中长期成交价格。
例如宁夏自2023年2月开展日融合交易,火电原本月度的峰段价格为基准价1.8倍,即467.10元/MWh以上,待与新能源融合后,峰段成交价格下行,在新能源出力较好的7-8月,平均峰段成交价格仅为402.38元/MWh,成交价格下降幅度明显。2023年10月26日,山西11月上旬交易,为满足中长期缺额回收考核,旬集中交易仍以火电为主,12-14点成交价格尚能维持在上限价145.62元/MWh,至旬滚动撮合交易,火电无交易约束,新能源为主力,成交价格跌至100元/MWh左右。
(二) (略) 场出清电量产生影响
过去, (略) 的新能源项目,其申报的短期预测出力和超短期预测出力的10%按照自身申报的量价曲线, (略) 场出清, (略) 项目则全电 (略) 场。 (略) 后,带补贴或有绿电交易的新能源项目仍有激励以发电量为目标,报下限价-80元/MWh, (略) 时, (略) 场的新能源作为价格接受者出清时情况相同, (略) 场无影响;但对于平价项目,假设其变动成本为0, (略) 后理性的首段报价应为0,若市场平价新能源项目较多,则报0的机组增多,有望减少出下限价-80元/MWh的概率。短期来看, (略) 必然导致发电企业面临着收入下行的压力,需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应对。
(三)对用电企业的影响
工业用电的消费主要集中在钢铁、冶金、化工、水泥、造纸等高耗能产业领域, (略) 场的扩容开放,必然会提升用电企业在电力采购业务中的地位和话语权。用电企业的关注点,将不仅仅局限在价格、稳定性、付款方式等传统的方面。换句话说,生活条件好了,物质来源更加丰富了,用电企业也可以换个花样,想吃馒头买馒头,想吃面包买面包了。
二、煤电联营的优势分析
(一)客户重叠优势
在我国,高耗能企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煤炭用量的增长。换句话说,在现实生活中,用电大户往往也是用煤大户。这一特点的直接结果就是,用电企业分管电力采购和煤炭采购的两拨人,很可能会找同一家煤电一体化企业分别洽谈采购业务,也有可能是同一家煤电一体化企业分管电力营销和煤炭营销的两拨人,分别去找同一家用电企业推销煤炭和电力。这种供应商与客户在两个领域的天然重叠,最终将演进为“合二为一”。换句话说,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将是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
(二)综合服务优势
开展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将 (略) 场开发的政策“工具箱”,也将极大的提升对客户服务的维度和质量。例如,在煤化工领域,我国的煤化工主流工艺已由无烟煤化工演进为烟煤化工,而原料煤对煤化工企业来说,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不可替代的战略性资源,通过原料煤供应为杠杆,将会在无形中为售电业务增加更多的谈判“筹码”。与之相对应的是,通过售电业务的不断拓展,也将为煤炭销 (略) 场。通过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既可以让客户享受到更全面、更高级、更综合的服务体验, (略) 场开发的难度。
(三)行业竞争优势
在我国2022年的电力装机容量排名中,国家能源集团(28796万千瓦)排名榜首,中国华能(22111万千瓦)次之,国家电投(21200万千瓦)紧随其后,中国华电(19053万千瓦)排名第四,中国大唐(17015万千瓦)排名第五。在煤炭生产企业的排名中,前5位分别是国家能源集团、晋能控股、中煤集团、山东能源集团、陕煤集团。由此可以看出,国家能源集团在煤炭和电力营销方面有着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行业竞争优势。
三、相关建议
一是厚植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的理念。对煤炭销售人员和电力营销人员深入开展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专题培训,努力拓宽知识面,让卖煤的人懂售电,让售电的人懂卖煤,在集团范围内牢固树立起“以煤带电、以电促煤”的市场协同开发理念。二是探索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的结合点。通过在集团范围内召开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深度挖掘煤炭销售和电力销售两大主业的共同点和差异点,丰富政策应用“工具箱”,寻找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的“试验田”,为将 (略) 后大规模开展相关业务打好基础。三是打造煤炭与电力联合营销的品牌。在集团范围内广泛宣传,深入动员,下大力气做好 (略) 煤炭与电力客户的服务工作,在服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创新,挖掘亮点,打造客户服务典型,切实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树立煤电“双优”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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