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附随义务
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附随义务
关于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附随义务的竞买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4日10时至2023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司法拍卖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网址:http://**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出卖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产生的全部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4.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出卖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附随义务。
标的所在地: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业高级中学以东,海兴路以西,火炬大道以南,曲家洼。
标的内容:拍卖标的系 (略) (以下简称“骏新置业”)名下登记的A1、B1地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两宗及其地上在建工程,具体所涉资产及相应附随义务详见本公告对应的《竞买须知》。
(以上标的物详情以出卖人提供的清单、评估报告为参考,标的物状况、项目建设程度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人民币):240,663,532.97元
保证金:48,130,000.00元
增价幅度:100,000元
具体拍卖价格组成、计算方式及缴纳方式等详见本公告对应的《竞买须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与人联系(联系人:王经理*)。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不具有相关资质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复工,出卖人有权决定拍卖无效,没收保证金,重新拍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出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出卖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财产已知瑕疵:详见本标的物对应的《竞买须知》。
五、 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王经理先生(电话:*)联系具体事宜,看样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买规则及应当办理的手续
1、网络拍卖参拍方式详见“中拍平台帮助中心”:
http://**_rule.html#b1
2、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后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中拍平台锁定竞买人线上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4、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则拍卖成交。
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6、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8、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中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邮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9、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_problem.html#e1
10、网络平台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成功后10日内将网络拍卖成交价款(不可扣除竞买保证金)与骏新置业应支付的旧改安置费用冲抵后足额缴纳至出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烟台兴隆支行,账号:*00010以下同),逾期未缴款或未足额缴款均视为悔拍,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骏新置业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成交价款”。
买受人需持拍卖保证金、拍卖价款足额支付凭证、资信证明、并签署拍卖附件的《拍卖补充协议书》后,方能与出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述涉及条件详见本公告对应的《竞买须知》)
11.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成交后3日内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上限为50万元),请在线上直接扫码或者通过网银支付(即时生成发票),线上支付不成功的,可以汇款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中拍平台 (略)
账 号:*00140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服务费支付)。如逾期支付,应以欠款金额的 2%/每日向辅拍机构山东拍 (略) 支付违约滞纳金。
1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存在其他违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相关规定要求的,出卖人有权决定本次竞买作废并重新组织拍卖。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4、本次拍卖标的物上已被设定的司法查封、抵押等权利负担,出卖人已 (略) 解除查封,并将于拍卖成交后及时协调抵押权人解除抵押,但实际操作中,法院解封、抵押权人解押均需要一定时间,可能造成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推延,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接受该风险,方可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不得因此主张索赔。
七、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姓名不得更改。
八、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出卖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5-*
本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 (略) 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 400-898-5988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5日
竞买须知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4日10时至2023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司法拍卖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网址:http://**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内容,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包含已知的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知悉权利与义务。竞买人一经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及本《竞买须知》全部内容的接受与认可。
四、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 (略) (以下简称“骏新置业”)名下登记的A1、B1地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两宗及其地上在建工程,具体所涉资产及相应附随义务如下:
1、土地使用权:骏新置业名下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两宗
【A1地块】土地证号为鲁(2021) (略) 高不动产权第*号,宗地面积为14862平方米,宗地多用途,包含:住宅用地,14762平方米,出让,2021年1月20日起至2091年1月19日止;公共设施用地,100平方米,出让,2021年1月20日起至2071年1月19日止。
【B1地块】土地证号为鲁(2021) (略) 高不动产权第*号,宗地面积为61002平方米,宗地多用途,包含:住宅用地,46996平方米,出让,2021年1月20日起至2091年1月19日止;公共设施用地,239平方米,出让,2021年1月20日起至2071年1月19日止;教育用地,13400平方米,划拨;机关团体用地,367平方米,划拨。
2、附着于上述土地的在建工程
【A1地块】该地块尚未进行开发建设,建设工程规划尚未提交审批。根据修建性规划方案,土地建筑面积约为6.3万㎡,容积率在3.04到3.14之间,规划地上建筑面积大于4.66万㎡,其中住宅不大于4.63㎡,配套公建不小于315㎡;规划地下建筑面积约1.63万㎡。
【B1地块】建设“雍锦半岛雅庭”项目,规划建设3#、5#-15#住宅12栋及幼儿园一处,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728㎡,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幼儿园建筑面积7360㎡,警务室建筑面积120㎡;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45500㎡。以上在建工程尚未建设完毕,根据预测绘及评估核实情况:
(1)7#、8#、9#三栋住宅楼施工至地上两层,已完成建设面积2813.99㎡,对应地下面积已施工4038.23㎡。
(2)5#、6#两栋住宅楼周围后浇带混泥土垫层已完成,对应施工面积6115.96㎡。(该两栋楼作为安置楼,对应土地及在建工程评估价值未包含在拍卖价格中)
3、其余建筑均未开始施工,地上价值未包含在拍卖价格中
特别说明:以上工程进度描述仅供参考,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亲自至现场实地看样,了解工程进度及标的物客观状态,自行测算成本及收益。
标的相关证照情况汇总如下(具体证件详见附件:项目已办证件):
证件名称 | 证件号 | 办证日期 | 楼座号 | 土地面积 | 所涉建筑面积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地字第*号 | 2021.1.22 | — | 7.21公顷 | 19.74万㎡ |
地字第*号 | 2021.1.22 | — | 2.02公顷 | 6.29万㎡ | |
土地使用权证 | 鲁(2021) (略) 高不动产权第*号 | 2021.1.20 | — | 61002㎡ | |
鲁(2021) (略) 高不动产权第*号 | 2021.1.20 | — | 14862㎡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字第* | 2021.4.9 | 3#、5#、6# | 41453㎡ | |
建字第* | 2021.4.9 | 7#、8#、9# | 37763㎡ | ||
建字第* | 2021.4.9 | 10#、11#、12# | 33036㎡ | ||
建字第* | 2021.4.9 | 13#、14#、15# | 32283㎡ | ||
建字第* | 2021.4.9 | 幼儿园 | 7360㎡ | ||
建字第* | 2021.4.9 | 地下车库 | 45500㎡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101 | 2021.4.26 | 3#、5#、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二期 | 57170㎡ | |
*101 | 2021.4.9 | 7#、8#、9#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一期 | 48724㎡ | ||
预售许可证 | 烟房预许字2021第087号 | 2021.4.29 | 8#、9# | 23112.5㎡ |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就骏新置业名下登记的A1、B1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在建工程整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原规划条件、土地性质及用途等均不发生改变。但对骏新置业破产程序中确认的3#、5#、6#三栋安置楼(不包含该三栋楼根据规划应建设的社区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警务室120平方米及物业用房202平方米的非安置区域,以下同),只有续建、交房、办证等开发商应承担的义务,不享有任何财产权益;同样安置房于评估基准日对应资产价值(包含对应土地价值及在建工程价值),买受人也无需支付对价,由骏新置业向买受人支付续建费用。
特别说明:以上标的物详情以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参考,标的物状况、项目建设程度以现场实物为准。
五、拍卖标的特别情况说明
(一)关于“买受人无权益部分”资产的情况说明
目前B1地块建设的雍锦半岛雅庭项目整体包含12栋住宅楼及1处幼儿园等(含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以下同),其中“买受人无权益部分”如下:
继续履行旧改安置义务向曲家洼村委交付的3#、5#、6#三栋安置楼分摊土地及在建工程(包含地下车位等),该部分楼栋对应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虽包含在整个项目中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但买受人对该部分房屋并不享有任何财产权益,仅有续建、交房、办证等全部开发商应承担的义务,不得再行出售或做其他处分。安置房于评估基准日对应的财产价值,不包含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拍卖成交后,根据骏新置业破产进度,对所涉房屋竣工、交房、办证等时间(交房时间不得晚于拍卖成交后24个月,办理产权证时间不得晚于拍卖成交后的30个月)进行约定,逾期后的违约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B1地块中划拨用地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B1地块中划拨用地,仅限于建设公用设施项目,需配套建设幼儿园736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警务室120平方米(均按未建处理);建成后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回购,幼儿园回购单价2615元/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及警务室回购单价3164元/平方米;代建完工后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移交给管委相关职能部门。
本次拍卖对土地性质及用途均不发生改变。
(三)关于破产前已销售房屋的情况说明
骏新置业破产前共对外销售房屋36套且均已办理网签备案,现36户购房户均已解除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已确认享有购房户优先权,按退款处理,故对前期已售房屋不再承担交房义务。该部分资产相应价值包含在拍卖价格中。
(四)拍卖标的其他情况及瑕疵说明
1、关于在建工程已完工进度:5#、6#住宅楼周围后浇带混凝土垫层已完成,7#、8#、9#住宅楼基础至2层砼主体及安装预埋已完成,地下室车库7#、8#、9#周围后浇带范围内砼主体工程及安装预埋。以上工程进度描述仅供参考,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亲自至现场实地看样,了解工程进度及标的物客观状态,自行测算成本及收益。
2、关于在建工程已完工质量:以拍卖时标的物现场实际状况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亲自至现场实地看样,了解工程质量及标的物客观状态。成交后因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后续维修整改费用(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涉及对原施工单位责任追索的,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处理,与出卖人无关,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3、关于拍卖标的现场未拆除征迁房屋,施工单位工棚、设备设施等(均不包含本竞买须知中“四、拍卖标的”中列明事项,且具体位置以现场为准):项目用地原始取得为净地出让,但标的现场存在一处已征迁补偿却因房屋整体坐落相连等原因至今尚未拆除的房屋(如A1地块东北侧房屋),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需自行与房屋权利人及拆迁村委、主管部门协调房屋拆除事宜,出卖人不负责拆除;标的现场第三方存放物资设备(如B1地块东南侧存放物资设备)及施工单位未拆除工棚(如A1地块东南侧工棚)、未清退设备设施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范围,与买受人无关,但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买受人对现场的清理使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会积极督促相关权利人拆除、清退,买受人需予以配合。
4、骏新置业项目存在部分证照原件缺失、手续不完备等情况;前期建设过程中存在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欠税等情况,拍卖成交后可能会一定程度影响办理过户手续、复工手续、或延长办理时间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因相关部门征缴或补征费用、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出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保证,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5、本次拍卖标的物上已被设定的司法查封、抵押等权利负担,出卖人已 (略) 解除查封,并将于拍卖成交后及时协调抵押权人解除抵押,但实际操作中,法院解封、抵押权人解押均需要一定时间,可能造成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推延,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接受该风险,方可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不得因此主张索赔。
6、本次拍卖的曲家洼旧改二期项目,具体标的物以现有证照、规划建设指标等为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土地四至界址情况、地上实际状况、具体容积率情况、后续证件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等,出卖人均不作承诺和保证,需竞买人踏勘查验并至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了解、确认流程及可行性,另买受人如需办理或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审核手续、办理消防设计备案、后续办证所需各部门验收等的全部手续,需买受人自行协调办理。
六、拍卖价格
(一)起拍价格
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格为人民币 *.97元,竞买保证金4813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关于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特别要求
鉴于曲家洼旧改二期项目转让及后续建设关系到广大旧改村民生存权益以及骏新置业其他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民生维稳,避免项目二次烂尾,督促买受人严格依法依规、保质保量、快速高效完成项目后续建设与交付,本次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可转为拍卖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相关监管单位对该项资金进行监管,定向用于保障项目后续建设。买受人如出现《竞买须知》项下任何一期款项逾期超过15天,监管单位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划,冲抵买受人应付款项。
该履约保证金在达到以下条件时进行无息返还:
(1)3#、5#、6#三栋安置楼施工至主体封顶,返还至总额的50 %;
(2)安置房建成并交付曲家洼村委后,返还至总额的 90% ;
(3)安置房办理完产权证明,返还至总额的100%。
1、关于旧改安置费用的结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推进3#、5#、6#三栋安置楼的复工续建,由骏新置业承担该部分旧改安置费用*.34 元(详细构成见下文)。鉴于不同买受人对房地产经营管理能力不同、成本控制不同,势必会出现实际发生续建费用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实现骏新置业破产程序中可供清偿财产价值最大化,对于旧改安置费用的结算,将以2023年2月10日山东嘉信土地房 (略) 出具的嘉信评咨字[2023]002号评估报告中的固定价为标准。因旧改安置费用系后续安置房完成建设发生的实际成本,故无论拍卖是否降价,或者买受人最终实际安置成本是否变化,旧改安置费用均不打折或调整。
旧改安置费用组成包括三部分:(1)三栋安置楼续建费用 *.18 元;(2)安置房税金约 *.60 元;(3)按照两年建设周期计算躲迁费 *.56 元【根据安置协议约定,安置房应自土地摘牌后30个月建设完成并交付,安置房所在的A1、B1地块于2021年1月实现摘牌,根据安置协议约定的30个月安置过渡期,安置房应当在2023年7月达到交付条件并移交曲家洼村委,安置过渡期间躲迁费支付标准为*.72元/月,房屋逾期交付后,按照《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相关规定躲迁费则需按照双倍标准即*.44元/月进行支付,直至房屋交付,现已逾期。根据评估报告情况,合理的建设周期为两年,则应支付的躲迁费合计*.56 元 。超出建设周期的躲迁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关于旧改安置费用的支付:
骏新置业应承担的旧改安置费用与买受人应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直接冲抵,买受人按差额支付价款。但是,买受人需在支付成交价款同时向骏新置业开具旧改安置费用对应金额(即 *.34 元)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竞买人要求
1、竞买人需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竞买人需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是否具备有关后续建设的主体资质等要求;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资质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过户、变更、竣工等手续的风险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询问工程现状、与续建有关的其他要求以及拍卖成交后过户的条件和程序要求等。竞买成功后,若因买受人不具有相关资质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复工,出卖人有权决定拍卖无效,没收保证金,重新拍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于买受人承担。一经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认可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各项条件,按照拍卖文件的规则参拍;了解本项目情况,特别是本项目存在的瑕疵及特殊性;知晓并承诺履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买受人的附随义务,愿意并能够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3、如竞买人未开设中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出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出卖人处办理交接手续。上述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开始前3日内提交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买人参加竞买的附随义务及特别要求:
由于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附有旧改安置义务未履行,因此出卖人提出以下要求,作为本次拍卖成交确认的前置条件。竞买人需充分了解相关内容,对竞拍标的及成交后续资金成本、瑕疵风险、附随义务及限制条件等全面认识并无条件接受、认可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经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条件的接受。竞价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或主张追究责任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买受人对曲家洼旧改安置义务继受处理,签署四方协议,接受监管。
鉴于骏新置业已不具备继续开发建设能力,无法自行建设应交付曲家洼村委的安置房,因此拍卖成交后,就曲家洼旧改安置项目,原骏新置业于相关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买受人承接。买受人继受原骏新置业对曲家洼村委安置补偿义务后,应保证在后续房地产开发中优先建设安置房,按照相关协议及政策规定向曲家洼村委交付房屋、支付临时安置费等;曲家洼村委的一切诉求,由买受人自行与其解决,再与骏新置业无关。
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需作为*方与出卖人 (略) 管理人、监管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山街道办事处、旧改村委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山街道办事处曲家洼村民委员会四方签属本次竞买须知附件中的《拍卖补充协议书》(文本样式不可调整),明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具体安置义务、违约责任,并接受监管单位对履约保证金及后续预售监管资金的监管职权等。如后续履行过程发生任何问题,与骏新置业无关。
(二)买受人资信证明
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需提供除拍卖价款、履约保证金之外的、自有资金账户不少于5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资信证明。无法提供的,出卖人将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有权决定本次竞买无效,没收保证金。
(三 )办理产权过户及变更手续的条件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20日内,买受人能够提供安置房的施工组织方案(包含明确施工计划、工期进度、竣工时间等),并与施工单位签署正式《施工合同》(合同条款不低于:施工工期不超过两年、开工时间不超过15天),经出卖人审核通过后,方可配合买受人土地过户及相关主体变更手续。
(四)接受司法限制及行政监管的条件
1、办理产权过户及主体变更手续后,出卖人将于骏新置业破产案件中申请烟 (略) 对涉及旧改安置的3#、5#、6#楼进行司法查封,直至安置房交付时解除查封。
2、在安置房达到交房条件之前,买受人如需提取其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需由住建部门会商监管单位(即《拍卖补充协议书》中监管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买受人于拍卖条件下任何一项义务未履行,住建部门及监管单位均有权不准予办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出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法律权属状态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中拍平台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
http://**_buy.html#d3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7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出卖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五、出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竞价成功。
十七、关于拍卖价款的支付:
1、网络平台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成功后10日内将网络拍卖成交价款(不可扣除竞买保证金)与骏新置业应支付的旧改安置费用冲抵后足额缴纳至出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烟台兴隆支行,账号:*00010以下同),逾期未缴款或未足额缴款均视为悔拍,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骏新置业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成交价款”。
2、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款。
十八、关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买受人需持拍卖保证金、拍卖价款足额支付凭证、资信证明、并签署拍卖附件的《拍卖补充协议书》后,方能与出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九、买受人应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出卖人办理标的物实物交割。自拍卖标的物实物交割之日起,或自网络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届满(以在先时间为准),因对拍卖标的物进行的后续维护、管理、保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维护、管理、保管费用等,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十、关于权利义务转移及权属过户手续的办理:
1、为办理产权过户而发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竞买人自行了解税费种类及税率,具体数额以税务部门的要求为准。
2、房地产开发必须 (略) 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自行至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本次标的转让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以及各类审批、变更等全部手续的办理要求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权利义务变更及过户手续,并承担因标的物存在已知或未知瑕疵而导致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加重办理手续负担的一切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相关费用及欠付费用补交均由买受人自理。
4、拍卖成交后,与本次拍卖相关的成交确认书、竞买须知、其他协议(如有)等与标的转让有关的文件资料,应由买受人自行报送开发主管部门和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十一、买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未足额支付拍卖价款、不能提交资信证明、未办理交接手续、未能提交安置房复工方案或签署《施工合同》,或存在其他违反《竞买须知》中相关规定要求或责任的,出卖人有权决定本次拍卖作废,组织重新拍卖,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已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 (略) 的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再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企业债务等。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十二、买受人逾期支付本《竞买须知》项下任何一期款项,出卖人均有权向其主张 (略) 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划。
二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中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出卖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中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档案》,档案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五、本次拍卖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出卖人所有,应做有利于破产人骏新置业的解释。
二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5-*
竞买人如对本须知相关内容有疑问,请与 (略) 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 400-898-5988
附件:
1、嘉信评咨字[2022]040号评估报告摘要及明细表
2、嘉信评咨字[2023]002号评估报告摘要
3、项目已办证件
4、《曲家洼旧村改造A1、B1地块补充安置协议》
5、《拍卖补充协议书》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5日
关于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附随义务的竞买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4日10时至2023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司法拍卖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网址:http://**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出卖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产生的全部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4.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出卖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附随义务。
标的所在地: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业高级中学以东,海兴路以西,火炬大道以南,曲家洼。
标的内容:拍卖标的系 (略) (以下简称“骏新置业”)名下登记的A1、B1地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两宗及其地上在建工程,具体所涉资产及相应附随义务详见本公告对应的《竞买须知》。
(以上标的物详情以出卖人提供的清单、评估报告为参考,标的物状况、项目建设程度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人民币):240,663,532.97元
保证金:48,130,000.00元
增价幅度:100,000元
具体拍卖价格组成、计算方式及缴纳方式等详见本公告对应的《竞买须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与人联系(联系人:王经理*)。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不具有相关资质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复工,出卖人有权决定拍卖无效,没收保证金,重新拍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出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出卖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财产已知瑕疵:详见本标的物对应的《竞买须知》。
五、 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王经理先生(电话:*)联系具体事宜,看样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买规则及应当办理的手续
1、网络拍卖参拍方式详见“中拍平台帮助中心”:
http://**_rule.html#b1
2、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后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中拍平台锁定竞买人线上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4、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则拍卖成交。
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6、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8、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中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邮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9、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_problem.html#e1
10、网络平台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成功后10日内将网络拍卖成交价款(不可扣除竞买保证金)与骏新置业应支付的旧改安置费用冲抵后足额缴纳至出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烟台兴隆支行,账号:*00010以下同),逾期未缴款或未足额缴款均视为悔拍,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骏新置业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成交价款”。
买受人需持拍卖保证金、拍卖价款足额支付凭证、资信证明、并签署拍卖附件的《拍卖补充协议书》后,方能与出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述涉及条件详见本公告对应的《竞买须知》)
11.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成交后3日内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上限为50万元),请在线上直接扫码或者通过网银支付(即时生成发票),线上支付不成功的,可以汇款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中拍平台 (略)
账 号:*00140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服务费支付)。如逾期支付,应以欠款金额的 2%/每日向辅拍机构山东拍 (略) 支付违约滞纳金。
1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存在其他违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相关规定要求的,出卖人有权决定本次竞买作废并重新组织拍卖。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4、本次拍卖标的物上已被设定的司法查封、抵押等权利负担,出卖人已 (略) 解除查封,并将于拍卖成交后及时协调抵押权人解除抵押,但实际操作中,法院解封、抵押权人解押均需要一定时间,可能造成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推延,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接受该风险,方可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不得因此主张索赔。
七、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姓名不得更改。
八、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出卖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5-*
本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 (略) 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 400-898-5988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5日
竞买须知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4日10时至2023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司法拍卖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网址:http://**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内容,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包含已知的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知悉权利与义务。竞买人一经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及本《竞买须知》全部内容的接受与认可。
四、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 (略) (以下简称“骏新置业”)名下登记的A1、B1地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两宗及其地上在建工程,具体所涉资产及相应附随义务如下:
1、土地使用权:骏新置业名下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两宗
【A1地块】土地证号为鲁(2021) (略) 高不动产权第*号,宗地面积为14862平方米,宗地多用途,包含:住宅用地,14762平方米,出让,2021年1月20日起至2091年1月19日止;公共设施用地,100平方米,出让,2021年1月20日起至2071年1月19日止。
【B1地块】土地证号为鲁(2021) (略) 高不动产权第*号,宗地面积为61002平方米,宗地多用途,包含:住宅用地,46996平方米,出让,2021年1月20日起至2091年1月19日止;公共设施用地,239平方米,出让,2021年1月20日起至2071年1月19日止;教育用地,13400平方米,划拨;机关团体用地,367平方米,划拨。
2、附着于上述土地的在建工程
【A1地块】该地块尚未进行开发建设,建设工程规划尚未提交审批。根据修建性规划方案,土地建筑面积约为6.3万㎡,容积率在3.04到3.14之间,规划地上建筑面积大于4.66万㎡,其中住宅不大于4.63㎡,配套公建不小于315㎡;规划地下建筑面积约1.63万㎡。
【B1地块】建设“雍锦半岛雅庭”项目,规划建设3#、5#-15#住宅12栋及幼儿园一处,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728㎡,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幼儿园建筑面积7360㎡,警务室建筑面积120㎡;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45500㎡。以上在建工程尚未建设完毕,根据预测绘及评估核实情况:
(1)7#、8#、9#三栋住宅楼施工至地上两层,已完成建设面积2813.99㎡,对应地下面积已施工4038.23㎡。
(2)5#、6#两栋住宅楼周围后浇带混泥土垫层已完成,对应施工面积6115.96㎡。(该两栋楼作为安置楼,对应土地及在建工程评估价值未包含在拍卖价格中)
3、其余建筑均未开始施工,地上价值未包含在拍卖价格中
特别说明:以上工程进度描述仅供参考,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亲自至现场实地看样,了解工程进度及标的物客观状态,自行测算成本及收益。
标的相关证照情况汇总如下(具体证件详见附件:项目已办证件):
证件名称 | 证件号 | 办证日期 | 楼座号 | 土地面积 | 所涉建筑面积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地字第*号 | 2021.1.22 | — | 7.21公顷 | 19.74万㎡ |
地字第*号 | 2021.1.22 | — | 2.02公顷 | 6.29万㎡ | |
土地使用权证 | 鲁(2021) (略) 高不动产权第*号 | 2021.1.20 | — | 61002㎡ | |
鲁(2021) (略) 高不动产权第*号 | 2021.1.20 | — | 14862㎡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字第* | 2021.4.9 | 3#、5#、6# | 41453㎡ | |
建字第* | 2021.4.9 | 7#、8#、9# | 37763㎡ | ||
建字第* | 2021.4.9 | 10#、11#、12# | 33036㎡ | ||
建字第* | 2021.4.9 | 13#、14#、15# | 32283㎡ | ||
建字第* | 2021.4.9 | 幼儿园 | 7360㎡ | ||
建字第* | 2021.4.9 | 地下车库 | 45500㎡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101 | 2021.4.26 | 3#、5#、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二期 | 57170㎡ | |
*101 | 2021.4.9 | 7#、8#、9#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一期 | 48724㎡ | ||
预售许可证 | 烟房预许字2021第087号 | 2021.4.29 | 8#、9# | 23112.5㎡ |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就骏新置业名下登记的A1、B1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在建工程整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原规划条件、土地性质及用途等均不发生改变。但对骏新置业破产程序中确认的3#、5#、6#三栋安置楼(不包含该三栋楼根据规划应建设的社区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警务室120平方米及物业用房202平方米的非安置区域,以下同),只有续建、交房、办证等开发商应承担的义务,不享有任何财产权益;同样安置房于评估基准日对应资产价值(包含对应土地价值及在建工程价值),买受人也无需支付对价,由骏新置业向买受人支付续建费用。
特别说明:以上标的物详情以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参考,标的物状况、项目建设程度以现场实物为准。
五、拍卖标的特别情况说明
(一)关于“买受人无权益部分”资产的情况说明
目前B1地块建设的雍锦半岛雅庭项目整体包含12栋住宅楼及1处幼儿园等(含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以下同),其中“买受人无权益部分”如下:
继续履行旧改安置义务向曲家洼村委交付的3#、5#、6#三栋安置楼分摊土地及在建工程(包含地下车位等),该部分楼栋对应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虽包含在整个项目中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但买受人对该部分房屋并不享有任何财产权益,仅有续建、交房、办证等全部开发商应承担的义务,不得再行出售或做其他处分。安置房于评估基准日对应的财产价值,不包含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拍卖成交后,根据骏新置业破产进度,对所涉房屋竣工、交房、办证等时间(交房时间不得晚于拍卖成交后24个月,办理产权证时间不得晚于拍卖成交后的30个月)进行约定,逾期后的违约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B1地块中划拨用地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B1地块中划拨用地,仅限于建设公用设施项目,需配套建设幼儿园736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警务室120平方米(均按未建处理);建成后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回购,幼儿园回购单价2615元/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及警务室回购单价3164元/平方米;代建完工后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移交给管委相关职能部门。
本次拍卖对土地性质及用途均不发生改变。
(三)关于破产前已销售房屋的情况说明
骏新置业破产前共对外销售房屋36套且均已办理网签备案,现36户购房户均已解除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已确认享有购房户优先权,按退款处理,故对前期已售房屋不再承担交房义务。该部分资产相应价值包含在拍卖价格中。
(四)拍卖标的其他情况及瑕疵说明
1、关于在建工程已完工进度:5#、6#住宅楼周围后浇带混凝土垫层已完成,7#、8#、9#住宅楼基础至2层砼主体及安装预埋已完成,地下室车库7#、8#、9#周围后浇带范围内砼主体工程及安装预埋。以上工程进度描述仅供参考,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亲自至现场实地看样,了解工程进度及标的物客观状态,自行测算成本及收益。
2、关于在建工程已完工质量:以拍卖时标的物现场实际状况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亲自至现场实地看样,了解工程质量及标的物客观状态。成交后因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后续维修整改费用(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涉及对原施工单位责任追索的,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处理,与出卖人无关,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3、关于拍卖标的现场未拆除征迁房屋,施工单位工棚、设备设施等(均不包含本竞买须知中“四、拍卖标的”中列明事项,且具体位置以现场为准):项目用地原始取得为净地出让,但标的现场存在一处已征迁补偿却因房屋整体坐落相连等原因至今尚未拆除的房屋(如A1地块东北侧房屋),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需自行与房屋权利人及拆迁村委、主管部门协调房屋拆除事宜,出卖人不负责拆除;标的现场第三方存放物资设备(如B1地块东南侧存放物资设备)及施工单位未拆除工棚(如A1地块东南侧工棚)、未清退设备设施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范围,与买受人无关,但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买受人对现场的清理使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会积极督促相关权利人拆除、清退,买受人需予以配合。
4、骏新置业项目存在部分证照原件缺失、手续不完备等情况;前期建设过程中存在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欠税等情况,拍卖成交后可能会一定程度影响办理过户手续、复工手续、或延长办理时间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因相关部门征缴或补征费用、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出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保证,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5、本次拍卖标的物上已被设定的司法查封、抵押等权利负担,出卖人已 (略) 解除查封,并将于拍卖成交后及时协调抵押权人解除抵押,但实际操作中,法院解封、抵押权人解押均需要一定时间,可能造成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推延,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接受该风险,方可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不得因此主张索赔。
6、本次拍卖的曲家洼旧改二期项目,具体标的物以现有证照、规划建设指标等为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土地四至界址情况、地上实际状况、具体容积率情况、后续证件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等,出卖人均不作承诺和保证,需竞买人踏勘查验并至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了解、确认流程及可行性,另买受人如需办理或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审核手续、办理消防设计备案、后续办证所需各部门验收等的全部手续,需买受人自行协调办理。
六、拍卖价格
(一)起拍价格
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格为人民币 *.97元,竞买保证金4813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关于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特别要求
鉴于曲家洼旧改二期项目转让及后续建设关系到广大旧改村民生存权益以及骏新置业其他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民生维稳,避免项目二次烂尾,督促买受人严格依法依规、保质保量、快速高效完成项目后续建设与交付,本次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可转为拍卖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相关监管单位对该项资金进行监管,定向用于保障项目后续建设。买受人如出现《竞买须知》项下任何一期款项逾期超过15天,监管单位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划,冲抵买受人应付款项。
该履约保证金在达到以下条件时进行无息返还:
(1)3#、5#、6#三栋安置楼施工至主体封顶,返还至总额的50 %;
(2)安置房建成并交付曲家洼村委后,返还至总额的 90% ;
(3)安置房办理完产权证明,返还至总额的100%。
1、关于旧改安置费用的结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推进3#、5#、6#三栋安置楼的复工续建,由骏新置业承担该部分旧改安置费用*.34 元(详细构成见下文)。鉴于不同买受人对房地产经营管理能力不同、成本控制不同,势必会出现实际发生续建费用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实现骏新置业破产程序中可供清偿财产价值最大化,对于旧改安置费用的结算,将以2023年2月10日山东嘉信土地房 (略) 出具的嘉信评咨字[2023]002号评估报告中的固定价为标准。因旧改安置费用系后续安置房完成建设发生的实际成本,故无论拍卖是否降价,或者买受人最终实际安置成本是否变化,旧改安置费用均不打折或调整。
旧改安置费用组成包括三部分:(1)三栋安置楼续建费用 *.18 元;(2)安置房税金约 *.60 元;(3)按照两年建设周期计算躲迁费 *.56 元【根据安置协议约定,安置房应自土地摘牌后30个月建设完成并交付,安置房所在的A1、B1地块于2021年1月实现摘牌,根据安置协议约定的30个月安置过渡期,安置房应当在2023年7月达到交付条件并移交曲家洼村委,安置过渡期间躲迁费支付标准为*.72元/月,房屋逾期交付后,按照《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相关规定躲迁费则需按照双倍标准即*.44元/月进行支付,直至房屋交付,现已逾期。根据评估报告情况,合理的建设周期为两年,则应支付的躲迁费合计*.56 元 。超出建设周期的躲迁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关于旧改安置费用的支付:
骏新置业应承担的旧改安置费用与买受人应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直接冲抵,买受人按差额支付价款。但是,买受人需在支付成交价款同时向骏新置业开具旧改安置费用对应金额(即 *.34 元)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竞买人要求
1、竞买人需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竞买人需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是否具备有关后续建设的主体资质等要求;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资质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过户、变更、竣工等手续的风险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询问工程现状、与续建有关的其他要求以及拍卖成交后过户的条件和程序要求等。竞买成功后,若因买受人不具有相关资质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复工,出卖人有权决定拍卖无效,没收保证金,重新拍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于买受人承担。一经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认可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各项条件,按照拍卖文件的规则参拍;了解本项目情况,特别是本项目存在的瑕疵及特殊性;知晓并承诺履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买受人的附随义务,愿意并能够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3、如竞买人未开设中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出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出卖人处办理交接手续。上述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开始前3日内提交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买人参加竞买的附随义务及特别要求:
由于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附有旧改安置义务未履行,因此出卖人提出以下要求,作为本次拍卖成交确认的前置条件。竞买人需充分了解相关内容,对竞拍标的及成交后续资金成本、瑕疵风险、附随义务及限制条件等全面认识并无条件接受、认可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经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条件的接受。竞价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或主张追究责任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买受人对曲家洼旧改安置义务继受处理,签署四方协议,接受监管。
鉴于骏新置业已不具备继续开发建设能力,无法自行建设应交付曲家洼村委的安置房,因此拍卖成交后,就曲家洼旧改安置项目,原骏新置业于相关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买受人承接。买受人继受原骏新置业对曲家洼村委安置补偿义务后,应保证在后续房地产开发中优先建设安置房,按照相关协议及政策规定向曲家洼村委交付房屋、支付临时安置费等;曲家洼村委的一切诉求,由买受人自行与其解决,再与骏新置业无关。
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需作为*方与出卖人 (略) 管理人、监管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山街道办事处、旧改村委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山街道办事处曲家洼村民委员会四方签属本次竞买须知附件中的《拍卖补充协议书》(文本样式不可调整),明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具体安置义务、违约责任,并接受监管单位对履约保证金及后续预售监管资金的监管职权等。如后续履行过程发生任何问题,与骏新置业无关。
(二)买受人资信证明
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需提供除拍卖价款、履约保证金之外的、自有资金账户不少于5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资信证明。无法提供的,出卖人将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有权决定本次竞买无效,没收保证金。
(三 )办理产权过户及变更手续的条件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20日内,买受人能够提供安置房的施工组织方案(包含明确施工计划、工期进度、竣工时间等),并与施工单位签署正式《施工合同》(合同条款不低于:施工工期不超过两年、开工时间不超过15天),经出卖人审核通过后,方可配合买受人土地过户及相关主体变更手续。
(四)接受司法限制及行政监管的条件
1、办理产权过户及主体变更手续后,出卖人将于骏新置业破产案件中申请烟 (略) 对涉及旧改安置的3#、5#、6#楼进行司法查封,直至安置房交付时解除查封。
2、在安置房达到交房条件之前,买受人如需提取其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需由住建部门会商监管单位(即《拍卖补充协议书》中监管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买受人于拍卖条件下任何一项义务未履行,住建部门及监管单位均有权不准予办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出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法律权属状态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中拍平台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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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7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出卖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五、出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竞价成功。
十七、关于拍卖价款的支付:
1、网络平台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成功后10日内将网络拍卖成交价款(不可扣除竞买保证金)与骏新置业应支付的旧改安置费用冲抵后足额缴纳至出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烟台兴隆支行,账号:*00010以下同),逾期未缴款或未足额缴款均视为悔拍,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骏新置业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成交价款”。
2、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款。
十八、关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买受人需持拍卖保证金、拍卖价款足额支付凭证、资信证明、并签署拍卖附件的《拍卖补充协议书》后,方能与出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九、买受人应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出卖人办理标的物实物交割。自拍卖标的物实物交割之日起,或自网络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届满(以在先时间为准),因对拍卖标的物进行的后续维护、管理、保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维护、管理、保管费用等,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十、关于权利义务转移及权属过户手续的办理:
1、为办理产权过户而发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竞买人自行了解税费种类及税率,具体数额以税务部门的要求为准。
2、房地产开发必须 (略) 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自行至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本次标的转让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以及各类审批、变更等全部手续的办理要求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权利义务变更及过户手续,并承担因标的物存在已知或未知瑕疵而导致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加重办理手续负担的一切风险。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相关费用及欠付费用补交均由买受人自理。
4、拍卖成交后,与本次拍卖相关的成交确认书、竞买须知、其他协议(如有)等与标的转让有关的文件资料,应由买受人自行报送开发主管部门和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十一、买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未足额支付拍卖价款、不能提交资信证明、未办理交接手续、未能提交安置房复工方案或签署《施工合同》,或存在其他违反《竞买须知》中相关规定要求或责任的,出卖人有权决定本次拍卖作废,组织重新拍卖,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已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 (略) 的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再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企业债务等。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十二、买受人逾期支付本《竞买须知》项下任何一期款项,出卖人均有权向其主张 (略) 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划。
二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中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出卖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中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档案》,档案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五、本次拍卖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出卖人所有,应做有利于破产人骏新置业的解释。
二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5-*
竞买人如对本须知相关内容有疑问,请与 (略) 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 400-898-5988
附件:
1、嘉信评咨字[2022]040号评估报告摘要及明细表
2、嘉信评咨字[2023]002号评估报告摘要
3、项目已办证件
4、《曲家洼旧村改造A1、B1地块补充安置协议》
5、《拍卖补充协议书》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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