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师86团集中开采区建筑用砂石料1号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关于第五师86团集中开采区建筑用砂石料1号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索 引 号: | D31-00-2023-0224 | 分 类: | 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示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2023-12-20 19:08:38 | |||
标 题: | 关于第五师86团集中开采区建筑用砂石料1号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23〕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同意,现对86团集中开采区建筑用砂石料1号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名称: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银华路210号机关北楼603室
(二)交易平台
名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地址:http://**
二、出让采矿权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86团集中开采区建筑用砂石料1号矿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拐点坐标 | CGCS2000坐标系 | |
X | Y | |
S1 | *.591 | *.346 |
S2 | *.236 | *.191 |
S3 | *.639 | *.698 |
S4 | *.485 | *.728 |
S5 | *.356 | *.349 |
S6 | *.855 | *.162 |
S7 | *.315 | *.930 |
矿种:建筑用砂
预估资源量:88.43万立方米
矿区面积:0.1335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480.3~+468米
挂牌出让起始价人民币:244.86万元
年开采规模:10.00万立方米
出让年限:7.6年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3万元/次(挂牌起始价格的5%)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开采标高、面积、资源量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
(七)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具备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及相关要求
竞买人应具有与参与竞买采矿权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二)交易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30至2024年1月18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2.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月19日10:30至2024年2月1日16:30止;
3.线上竞价时间:2024年2月1日16:30-17:00。
(三)交易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 (略) 军垦路216号2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竞买申请人登*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网站(http://**), (略) 政府门户网站(http://**),自然资源部获取挂牌文件(http://**)。
(二)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30至2024年1月18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报名前的准备。凡有意参与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CA锁。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持CA锁登*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竞买人需进行交易主体登录,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和网上报名。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竞买申请人请于2024年1月18日18:30前,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持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网上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3.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7)上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及信用中国(http://**)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截图或报告。
注: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持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供第5项材料。
(三)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规定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七、报价、线上竞价及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报价
1.报价时间:2024年1月19日10:30至2024年2月1日16:30止;
2.报价方式: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报价。
3.增价方式: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即13万元的整数倍)。
(二)线上竞价
1.线上竞价时间:2024年2月1日16:30开始。
2.竞价方式:线上竞价。
网址:http://**:8095/TPBidder_5/login.aspx?
type=2
(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以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1)挂牌期限届满,线上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为竞得人。
(2)有起始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
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竞买保证金及资料费的交纳与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8日18:3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名称一致,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查询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金额详见《出让采矿权项目基本情况表》;保证金缴纳开户单位: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博尔塔拉兵团分行,银行账号:*57)。
挂牌成交后,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由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向其他竞买人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交易服务费用的收取
按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的收费标准,根据成交价款按比例收取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服务费的缴纳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交易中心、出让人在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应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不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并参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竞买违约责任,交易服务费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门户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金缴纳,并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不签订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业权多目标管理:
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节约率和利用率不断提高。
2.依法缴纳资源税。
3.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4.竞得人需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应急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动态管理。
(二)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要依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精神,按照绿色矿山发展的标准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竞得人在以后的开发利用中必须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建设、投产。
(三)竞得人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进行开采,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四)竞得人必须按照国家、自治区、师市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基金存储账户,依据《方案》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六)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十三、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交易过程中产生异议,或成交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交易平台提出,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四、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名。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四)本次交易,报名或竞价环节具体操作事宜由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负责向竞买人教授。
(五)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
2. (略) 政府门户网:http://**
3.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网:http://**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出让方联系人:杨旭 咨询电话:0909-*
出让方监督电话:0909-*
交易平台联系人:周文佳 联系电话:0909-*
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0日
索 引 号: | D31-00-2023-0224 | 分 类: | 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示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2023-12-20 19:08:38 | |||
标 题: | 关于第五师86团集中开采区建筑用砂石料1号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23〕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同意,现对86团集中开采区建筑用砂石料1号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名称: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银华路210号机关北楼603室
(二)交易平台
名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地址:http://**
二、出让采矿权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86团集中开采区建筑用砂石料1号矿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拐点坐标 | CGCS2000坐标系 | |
X | Y | |
S1 | *.591 | *.346 |
S2 | *.236 | *.191 |
S3 | *.639 | *.698 |
S4 | *.485 | *.728 |
S5 | *.356 | *.349 |
S6 | *.855 | *.162 |
S7 | *.315 | *.930 |
矿种:建筑用砂
预估资源量:88.43万立方米
矿区面积:0.1335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480.3~+468米
挂牌出让起始价人民币:244.86万元
年开采规模:10.00万立方米
出让年限:7.6年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3万元/次(挂牌起始价格的5%)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开采标高、面积、资源量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
(七)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具备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及相关要求
竞买人应具有与参与竞买采矿权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二)交易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30至2024年1月18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2.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月19日10:30至2024年2月1日16:30止;
3.线上竞价时间:2024年2月1日16:30-17:00。
(三)交易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 (略) 军垦路216号2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竞买申请人登*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网站(http://**), (略) 政府门户网站(http://**),自然资源部获取挂牌文件(http://**)。
(二)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30至2024年1月18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报名前的准备。凡有意参与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CA锁。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持CA锁登*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竞买人需进行交易主体登录,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和网上报名。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竞买申请人请于2024年1月18日18:30前,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持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网上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3.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7)上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及信用中国(http://**)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截图或报告。
注: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持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供第5项材料。
(三)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规定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七、报价、线上竞价及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报价
1.报价时间:2024年1月19日10:30至2024年2月1日16:30止;
2.报价方式: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报价。
3.增价方式: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即13万元的整数倍)。
(二)线上竞价
1.线上竞价时间:2024年2月1日16:30开始。
2.竞价方式:线上竞价。
网址:http://**:8095/TPBidder_5/login.aspx?
type=2
(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以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1)挂牌期限届满,线上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为竞得人。
(2)有起始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
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竞买保证金及资料费的交纳与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8日18:3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名称一致,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查询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金额详见《出让采矿权项目基本情况表》;保证金缴纳开户单位: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博尔塔拉兵团分行,银行账号:*57)。
挂牌成交后,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由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向其他竞买人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交易服务费用的收取
按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的收费标准,根据成交价款按比例收取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服务费的缴纳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交易中心、出让人在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应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不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并参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竞买违约责任,交易服务费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门户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金缴纳,并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不签订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业权多目标管理:
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节约率和利用率不断提高。
2.依法缴纳资源税。
3.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4.竞得人需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应急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动态管理。
(二)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要依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精神,按照绿色矿山发展的标准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竞得人在以后的开发利用中必须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建设、投产。
(三)竞得人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进行开采,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四)竞得人必须按照国家、自治区、师市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基金存储账户,依据《方案》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六)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十三、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交易过程中产生异议,或成交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交易平台提出,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四、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名。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四)本次交易,报名或竞价环节具体操作事宜由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负责向竞买人教授。
(五)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
2. (略) 政府门户网:http://**
3.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网:http://**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出让方联系人:杨旭 咨询电话:0909-*
出让方监督电话:0909-*
交易平台联系人:周文佳 联系电话:0909-*
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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