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车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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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车库转让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车库转让
标的名称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车库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6.6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1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该车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1幢114号,建筑面积24.3平方米,用途为车库,结构为混合,建成于90年代,土地面积3.61平方米,地类用途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44年9月2日。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120秒,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加价幅度为0.1万元及0.1万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名称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车库

地理位置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

房屋用途

车库

所在楼层

1层(共7层)

建筑面积

24.3平方米

产权年限

70年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90年代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 0.1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 秒。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5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广安区
住所/注册地址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站前大道西段2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邓镜
注册资本 3,66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安交通文化旅游投资建设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71
批准单位名称 广安交通文化旅游投资建设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广安交通文化旅游投资建设 (略) 收文处理单
批准日期 2023-12-08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6.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t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售资产产权证齐全,所有转让标的均未出租,且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详见资产明细表。

二、本次出售资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1幢114号,建筑面积24.3平方米(其中专用建筑面积平方米23.4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0.9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车库/车位,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于90年代,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61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线期限2023年12月19日起2044年09月02日止。

三、本次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不动产证载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交易标的状态和状况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此项目事宜即表示对房屋状态和状况无异议,受让方在确定受让资格时不得以房屋存在任何瑕疵为借口拖延合同签订或支付转让价款,取得房屋产权后发生的一切与房屋状态、状况及质量有关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五、此次转让在挂牌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组织看房。看房联系人:吕祖刚;联系电话:*

六、本次转让标的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标的产权持有人和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八、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收到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及双方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4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345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不动产登记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处置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26-*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广安区,广安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车库转让
标的名称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车库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6.6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1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该车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1幢114号,建筑面积24.3平方米,用途为车库,结构为混合,建成于90年代,土地面积3.61平方米,地类用途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44年9月2日。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120秒,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加价幅度为0.1万元及0.1万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名称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车库

地理位置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2号交通花园1幢114号

房屋用途

车库

所在楼层

1层(共7层)

建筑面积

24.3平方米

产权年限

70年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90年代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 0.1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 秒。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5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广安区
住所/注册地址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站前大道西段2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邓镜
注册资本 3,66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安交通文化旅游投资建设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71
批准单位名称 广安交通文化旅游投资建设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广安交通文化旅游投资建设 (略) 收文处理单
批准日期 2023-12-08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6.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t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售资产产权证齐全,所有转让标的均未出租,且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详见资产明细表。

二、本次出售资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1幢114号,建筑面积24.3平方米(其中专用建筑面积平方米23.4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0.9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车库/车位,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于90年代,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61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线期限2023年12月19日起2044年09月02日止。

三、本次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不动产证载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交易标的状态和状况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此项目事宜即表示对房屋状态和状况无异议,受让方在确定受让资格时不得以房屋存在任何瑕疵为借口拖延合同签订或支付转让价款,取得房屋产权后发生的一切与房屋状态、状况及质量有关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五、此次转让在挂牌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组织看房。看房联系人:吕祖刚;联系电话:*

六、本次转让标的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标的产权持有人和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八、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收到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及双方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4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345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不动产登记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处置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26-*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广安区,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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