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国土让告字〔2023〕6号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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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国土让告字〔2023〕6号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容积

绿地率

建筑

系数

建筑限高

古国土让〔2023〕

10号

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

*平方米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1.4且≤2.191

≥10%且≤20%

≥40%

40米

50年

2750万元

50万元

550万元

古国土让〔2023〕

11号

凤埔乡2023-15号宗地

7782平方米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1.4且≤2.0

≥10%且≤20%

≥40%

24米

50年

180万元

10万元

36万元

备注: 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总用地*平方米(合319.356亩),其: (略) 政道路基础设施用地13123平方米(合19.684亩),建设用地*平方米(合299.672亩),其14-A地块限高24米,14-B地块限高40米。具体指标按照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古自然资〔2023〕243号)执行;凤埔乡2023-15号宗地具体指标按照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古自然资〔2023〕222号)执行。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凡遵守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申请。竞买人拟投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古田县的产业招商方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5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符合出让文件规定、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上进行,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9时至2024年1月24日16时截止。

  七、其他事项:

  (一)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受让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凤埔乡2023-15号宗地受让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二)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交地。

  (三)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二十七个月内竣工。凤埔乡2023-15号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

  联系电话:0593-*

  联 系 人:许先生、阮先生

  开户单位: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02429

  开户银行:国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62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001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开户银行: (略) 古田支行

  账 号:*659

  开户银行:国 (略) 古田县支行

  账 号:*4056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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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容积

绿地率

建筑

系数

建筑限高

古国土让〔2023〕

10号

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

*平方米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1.4且≤2.191

≥10%且≤20%

≥40%

40米

50年

2750万元

50万元

550万元

古国土让〔2023〕

11号

凤埔乡2023-15号宗地

7782平方米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1.4且≤2.0

≥10%且≤20%

≥40%

24米

50年

180万元

10万元

36万元

备注: 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总用地*平方米(合319.356亩),其: (略) 政道路基础设施用地13123平方米(合19.684亩),建设用地*平方米(合299.672亩),其14-A地块限高24米,14-B地块限高40米。具体指标按照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古自然资〔2023〕243号)执行;凤埔乡2023-15号宗地具体指标按照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古自然资〔2023〕222号)执行。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凡遵守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申请。竞买人拟投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古田县的产业招商方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5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符合出让文件规定、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上进行,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9时至2024年1月24日16时截止。

  七、其他事项:

  (一)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受让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凤埔乡2023-15号宗地受让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二)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交地。

  (三)凤都工业集区2023-14号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二十七个月内竣工。凤埔乡2023-15号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

  联系电话:0593-*

  联 系 人:许先生、阮先生

  开户单位: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02429

  开户银行:国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62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001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开户银行: (略) 古田支行

  账 号:*659

  开户银行:国 (略) 古田县支行

  账 号:*4056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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