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2023年度第一批经开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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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2023年度第一批经开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日喀则市2023年度第一批经开区20230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如下宗地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拟出让地块位于经开区(开放大道以南、仲巴路以西、规划发展路以东、珠峰大道以北)。

地块

编号

出让面积

出让

用途及业态

出让

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幅价(万元)

经开区*

22.55亩

(15035.72㎡)

仓储物流用地(仓储物流园区)

50年

358

179

10

2.经开区*号宗地规划容积率为0.6-1.2,建筑系度≥40%,绿地率≥20%,限高≤24米,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318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招商引资企业按照《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 (略)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执行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略) 招商引资规定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本次挂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挂牌交易网址:http://**。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11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11日18时00 (略) (略) 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及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2024年1月1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

六、资格确认

1. (略) 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11日18时00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日喀则分行

账 号: *01346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经开区*号土地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4.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之内竣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双方按规定另行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5.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范围仅限地表及地上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包含地表以下土地使用权。

6.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届时以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延期超过约定时间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 0892-*

    (略) (略) *

    (略) (略)

    2023年12月22日

日喀则市2023年度第一批经开区20230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如下宗地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拟出让地块位于经开区(开放大道以南、仲巴路以西、规划发展路以东、珠峰大道以北)。

地块

编号

出让面积

出让

用途及业态

出让

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幅价(万元)

经开区*

22.55亩

(15035.72㎡)

仓储物流用地(仓储物流园区)

50年

358

179

10

2.经开区*号宗地规划容积率为0.6-1.2,建筑系度≥40%,绿地率≥20%,限高≤24米,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318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招商引资企业按照《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 (略)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执行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略) 招商引资规定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本次挂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挂牌交易网址:http://**。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11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11日18时00 (略) (略) 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及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2024年1月1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

六、资格确认

1. (略) 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11日18时00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日喀则分行

账 号: *01346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经开区*号土地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4.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之内竣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双方按规定另行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5.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范围仅限地表及地上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包含地表以下土地使用权。

6.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届时以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延期超过约定时间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 0892-*

    (略) (略) *

    (略) (略)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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