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发海昂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8.5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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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发海昂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8.54%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略) 长发海昂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2-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1-19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17-12-14
注册地(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长春明宇金融广场A3栋6层608、609号房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紧急救援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职业中介活动;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万元) 5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法定代表人 华方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14YQKKXF
职工人数(人) 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海油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党委会纪要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转让吉林省长发海昂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8.54%股权的批复(海油发展财〔2023〕244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海油 (略)
批准日期 2023-11-2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略) 33
2 (略) (略) 29.46
3 东 (略) 19
4 中海油 (略) 18.54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1,336.*
利润总额 -129.* 净利润 -129.*
资产总计 520.* 负债总计 732.*
所有者权益 -212.*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11-30 营业收入 339.*
利润总额 -71.* 净利润 -71.*
资产总计 418.* 负债总计 702.*
所有者权益 -28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来自专审报告。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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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林
标的企业名称 (略) 长发海昂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2-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1-19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17-12-14
注册地(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长春明宇金融广场A3栋6层608、609号房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紧急救援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职业中介活动;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万元) 5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法定代表人 华方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14YQKKXF
职工人数(人) 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海油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党委会纪要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转让吉林省长发海昂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8.54%股权的批复(海油发展财〔2023〕244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海油 (略)
批准日期 2023-11-2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略) 33
2 (略) (略) 29.46
3 东 (略) 19
4 中海油 (略) 18.54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1,336.*
利润总额 -129.* 净利润 -129.*
资产总计 520.* 负债总计 732.*
所有者权益 -212.*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11-30 营业收入 339.*
利润总额 -71.* 净利润 -71.*
资产总计 418.* 负债总计 702.*
所有者权益 -28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来自专审报告。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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