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南山镇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
三水区南山镇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
我公司受委托, (略) 三水区南山镇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进行公开竞价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出售信息
标的物: (略) 三水区南山镇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
信息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概况 | 竞价底价 | 竞价保证金 | 备注 |
(略) 三水区南山镇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 | 1.标的物主要为废旧物资,如空调、电脑(含硬盘)、复印机、打印机、保鲜柜、废旧器等,具体按现场明确指示为准。 2.标的物分别 (略) 三水区南山镇镇府综治办103、派出所流管办、原婚姻登记室、饭堂厨房、仓库(原招待所205)择善居委会议室、旧迳口中学仓库。 | 3649.00 | 912.25 | 申请竞价意向人须为具有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存续企业。 |
二、竞价报名方式和竞价保证金缴纳
(一)竞价资格审查及报名:凡具有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存续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价。有意参加竞价者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注:2023年12月29日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6:00),携带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所需资料(详见下表) (略) 三水区南山公有 (略) (以下简称: (略) )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地址: (略) 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
竞价人类别 | 报名登记所需资料 | 备注 |
企业法人 |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竞价保证金退还确认书(附件2); 4.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存续企业。 | 资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 (略) 审查符合竞价条件并作竞价意向报名登记成功的意向竞价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将竞价保证 (略) 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银行账户: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竞价保证金 (单位:元) | 备注 |
(略) 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 佛山农村 (略) 三水迳口支行 | *61 | 912.25 | 1.保证金缴款 (略) 登记的报名人一致; 2.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价项目的名称:“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竞价保证金”。 |
(三)缴交竞价保证金后,由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三、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项目采取公开叫价方式,每次举牌叫价不得低于本竞价项目的竞价底价(3649.00元),在首次已报价格基础上,每次以百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价。
四、竞价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要求
(一)竞价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竞价地点: (略) 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01室)。
(三)出席人员要求:
意向企业方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需具有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存续企业的相关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的,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竞价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保证金收款单据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
注: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竞价:①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实名到账;②竞价保证金已到账,但汇款/转账凭证单据上的 (略) 登记的报名人不一致,或汇款/转账凭证上没有注明本次竞价项目的名称;③竞价保证金已实名到账,但汇款人没有在规定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核。
五、竞价出售要求
1.标的物主要为废旧物资,如空调、电脑(含硬盘)、复印机、打印机、保鲜柜、废旧电器等,具体以出售方工作人员在各存放现场的明确指示为准,成交人不得擅自拆除、清运不属于标的物出售范围的物资。
2.标的物展示的现状只作参考,最终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展示的现状或出售方工作人员口头表述的交付范围与实际交付前或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不一致的,成交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且放弃追究出售方任何责任。标的物成交后,按移交时现场现状移交,不以清点(或测量、称重)清单物品的形式移交,成交人不得向出售方索要任何物品清单,也不得以物品清单记载的信息与物品的实际现状存在差异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或追究出售方责任。竞价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视同竞价人已清楚了解标的物的范围、种类、数量、所在位置及存在毁损缺失风险等具体情况,视同竞价人接受标的物的最终交付状况,并承担本次交易风险。若标的物清运期间存在标的物不清晰等情况,以出售方相关人员的现场具体指示为准。
3.成交人在进场前必须与出售方签订《安全作业承诺书》和《免于向出售方追责的承诺书》,进行清运作业前必须确保清运对象已切断一切水、电、气。成交人清运工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清运时间以出售方的安排为准。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清运期限的,须经过出售方审批同意。若成交人未经过出售方审批同意擅自逾期清运的,出售方有权按如下标准对成交人扣罚违约金:逾期清运每延迟一天按人民币500.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的标准进行扣罚;清运作业期间成交人必须按相关要求做好安全工作。成交人因清运作业导致出售方或场地管理方损失的,须全额赔偿。如有违反的,出售方有权扣收成交人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扣收的款项不足以弥补出售方或场地管理方损失的,成交人须额外赔偿出售方或场地管理方的损失。情况特别严重的,出售方有权自确定成交人违约的当天起,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取消成交人处置标的物的所有权利,有权决定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本次标的物。
4.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当天与出售方签订《资产废料成交协议书》,在签订《资产废料成交协议书》次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并在签订《资产废料成交协议书》后2个工作日内进场清运,具体清运方案须征得出售方的同意。同时须向出售方另外缴交人民币2000.00元的安全作业及清运保证金,所有款项缴清后才能进场清运。该保证金将于清运工作完成后,经出售方验收无误,且无产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无违反清运约定的情况下,由出售方无息原路退回成交人账户。成交人逾期未支付相关款项的,则视同放弃本次竞价,出售方有权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标的物。
5.自成交人进场当日起,视同全部标的物已交付成交人。因废旧物资存放在不同地点,成交人的清运作业人员须服从出售方或场地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出售方或场地管理人员的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进场清运或清运不属于出售范围的物品,违反上述约定的,出售方有权终止成交人的一切清运作业行为,拒绝成交人相关人员进入标的物所在场所并没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造成出售方或场地管理方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
6.自成交人进场当日起,成交人须负责对其进场人员的管理,并承担该人员的连带责任,同时成交人及进场人员须服从出售方或场地管理人员的现场管控,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出售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7.成交人及相关进场人员进出标的物存放场所,须服从场地管理方的管理,否则出售方或场地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作业,情节严重的,出售方有权终止一切清运作业行为,拒绝成交人及相关人员进入标的物所在场所并没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
8.上述标的物成交后,出售方根据税法规定开具相应的成交发票,成交人须遵守出售方的开票规定,不得要求出售方开具特定描述的成交发票。
9.其他的标的物出售要求须按出售方制定的《安全作业承诺书》及《免于向出售方追责的承诺书》的规定执行,竞价人须详细阅读了解并接受全部的内容条款;本次竞价出售的具体约定以出售方的解释为准;其他未列事项以出售方的解释和安排为准。
10.成交款及清运保证金: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签订《资产废料成交协议书》次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同时成交人须向出售方另外缴交人民币2000.00元的安全作业及清运保证金。
出售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公司名称: (略) 三水区南山公有 (略)
银行账号:*93
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三水南山支行
(二)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企业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六、其他
(一)意向竞价者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价者自行承担。
(二)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成交费、安全作业及清运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略) 将竞得人缴交的竞价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略) 将重新组织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 (略) 在竞得人签订《资产交易成交协议书》并缴纳成交款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 (略) 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
2、非竞得人: (略) 在竞价会结束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 (略) 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
(五)协议期满后,双方无协议利益纠纷,出售方将无息退还安全作业及清运保证金给竞得人。
(六)意向竞价企业已报名或已交竞价保证金,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竞价公告的全部条文。
七、竞价信息发布方式
(一)本次竞价 (略) 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南山镇)(http://**)发布。
(二)本次竞价公告 (略) 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首层公告架、 (略) 信息栏及南山镇漫江居委会、东和居委会、择善居委会、六和村委会信息栏。
八、联系方式
本次项目的公开竞 (略) 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可亲 (略) 咨询,地址: (略) 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
(略) 三水区南山公有 (略)
2023年12月22日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出售公告(盖章版).pdf
我公司受委托, (略) 三水区南山镇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进行公开竞价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出售信息
标的物: (略) 三水区南山镇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
信息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概况 | 竞价底价 | 竞价保证金 | 备注 |
(略) 三水区南山镇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 | 1.标的物主要为废旧物资,如空调、电脑(含硬盘)、复印机、打印机、保鲜柜、废旧器等,具体按现场明确指示为准。 2.标的物分别 (略) 三水区南山镇镇府综治办103、派出所流管办、原婚姻登记室、饭堂厨房、仓库(原招待所205)择善居委会议室、旧迳口中学仓库。 | 3649.00 | 912.25 | 申请竞价意向人须为具有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存续企业。 |
二、竞价报名方式和竞价保证金缴纳
(一)竞价资格审查及报名:凡具有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存续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价。有意参加竞价者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注:2023年12月29日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6:00),携带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所需资料(详见下表) (略) 三水区南山公有 (略) (以下简称: (略) )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地址: (略) 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
竞价人类别 | 报名登记所需资料 | 备注 |
企业法人 |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竞价保证金退还确认书(附件2); 4.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存续企业。 | 资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 (略) 审查符合竞价条件并作竞价意向报名登记成功的意向竞价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将竞价保证 (略) 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银行账户: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竞价保证金 (单位:元) | 备注 |
(略) 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 佛山农村 (略) 三水迳口支行 | *61 | 912.25 | 1.保证金缴款 (略) 登记的报名人一致; 2.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价项目的名称:“国有资产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权竞价保证金”。 |
(三)缴交竞价保证金后,由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三、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项目采取公开叫价方式,每次举牌叫价不得低于本竞价项目的竞价底价(3649.00元),在首次已报价格基础上,每次以百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价。
四、竞价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要求
(一)竞价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竞价地点: (略) 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01室)。
(三)出席人员要求:
意向企业方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需具有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存续企业的相关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的,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竞价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保证金收款单据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
注: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竞价:①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实名到账;②竞价保证金已到账,但汇款/转账凭证单据上的 (略) 登记的报名人不一致,或汇款/转账凭证上没有注明本次竞价项目的名称;③竞价保证金已实名到账,但汇款人没有在规定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核。
五、竞价出售要求
1.标的物主要为废旧物资,如空调、电脑(含硬盘)、复印机、打印机、保鲜柜、废旧电器等,具体以出售方工作人员在各存放现场的明确指示为准,成交人不得擅自拆除、清运不属于标的物出售范围的物资。
2.标的物展示的现状只作参考,最终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展示的现状或出售方工作人员口头表述的交付范围与实际交付前或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不一致的,成交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且放弃追究出售方任何责任。标的物成交后,按移交时现场现状移交,不以清点(或测量、称重)清单物品的形式移交,成交人不得向出售方索要任何物品清单,也不得以物品清单记载的信息与物品的实际现状存在差异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或追究出售方责任。竞价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视同竞价人已清楚了解标的物的范围、种类、数量、所在位置及存在毁损缺失风险等具体情况,视同竞价人接受标的物的最终交付状况,并承担本次交易风险。若标的物清运期间存在标的物不清晰等情况,以出售方相关人员的现场具体指示为准。
3.成交人在进场前必须与出售方签订《安全作业承诺书》和《免于向出售方追责的承诺书》,进行清运作业前必须确保清运对象已切断一切水、电、气。成交人清运工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清运时间以出售方的安排为准。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清运期限的,须经过出售方审批同意。若成交人未经过出售方审批同意擅自逾期清运的,出售方有权按如下标准对成交人扣罚违约金:逾期清运每延迟一天按人民币500.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的标准进行扣罚;清运作业期间成交人必须按相关要求做好安全工作。成交人因清运作业导致出售方或场地管理方损失的,须全额赔偿。如有违反的,出售方有权扣收成交人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扣收的款项不足以弥补出售方或场地管理方损失的,成交人须额外赔偿出售方或场地管理方的损失。情况特别严重的,出售方有权自确定成交人违约的当天起,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取消成交人处置标的物的所有权利,有权决定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本次标的物。
4.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当天与出售方签订《资产废料成交协议书》,在签订《资产废料成交协议书》次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并在签订《资产废料成交协议书》后2个工作日内进场清运,具体清运方案须征得出售方的同意。同时须向出售方另外缴交人民币2000.00元的安全作业及清运保证金,所有款项缴清后才能进场清运。该保证金将于清运工作完成后,经出售方验收无误,且无产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无违反清运约定的情况下,由出售方无息原路退回成交人账户。成交人逾期未支付相关款项的,则视同放弃本次竞价,出售方有权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标的物。
5.自成交人进场当日起,视同全部标的物已交付成交人。因废旧物资存放在不同地点,成交人的清运作业人员须服从出售方或场地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出售方或场地管理人员的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进场清运或清运不属于出售范围的物品,违反上述约定的,出售方有权终止成交人的一切清运作业行为,拒绝成交人相关人员进入标的物所在场所并没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造成出售方或场地管理方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
6.自成交人进场当日起,成交人须负责对其进场人员的管理,并承担该人员的连带责任,同时成交人及进场人员须服从出售方或场地管理人员的现场管控,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出售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7.成交人及相关进场人员进出标的物存放场所,须服从场地管理方的管理,否则出售方或场地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作业,情节严重的,出售方有权终止一切清运作业行为,拒绝成交人及相关人员进入标的物所在场所并没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
8.上述标的物成交后,出售方根据税法规定开具相应的成交发票,成交人须遵守出售方的开票规定,不得要求出售方开具特定描述的成交发票。
9.其他的标的物出售要求须按出售方制定的《安全作业承诺书》及《免于向出售方追责的承诺书》的规定执行,竞价人须详细阅读了解并接受全部的内容条款;本次竞价出售的具体约定以出售方的解释为准;其他未列事项以出售方的解释和安排为准。
10.成交款及清运保证金: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签订《资产废料成交协议书》次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同时成交人须向出售方另外缴交人民币2000.00元的安全作业及清运保证金。
出售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公司名称: (略) 三水区南山公有 (略)
银行账号:*93
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三水南山支行
(二)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企业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六、其他
(一)意向竞价者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价者自行承担。
(二)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成交费、安全作业及清运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略) 将竞得人缴交的竞价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略) 将重新组织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 (略) 在竞得人签订《资产交易成交协议书》并缴纳成交款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 (略) 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
2、非竞得人: (略) 在竞价会结束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 (略) 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
(五)协议期满后,双方无协议利益纠纷,出售方将无息退还安全作业及清运保证金给竞得人。
(六)意向竞价企业已报名或已交竞价保证金,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竞价公告的全部条文。
七、竞价信息发布方式
(一)本次竞价 (略) 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南山镇)(http://**)发布。
(二)本次竞价公告 (略) 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首层公告架、 (略) 信息栏及南山镇漫江居委会、东和居委会、择善居委会、六和村委会信息栏。
八、联系方式
本次项目的公开竞 (略) 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可亲 (略) 咨询,地址: (略) 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
(略) 三水区南山公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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