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殡仪馆部分固定资产处置
老殡仪馆部分固定资产处置
委托单位: (略) 民政局 | |||
项目名称 | (略) 老殡仪馆建筑物残值及固定资产处置 | ||
项目编号 | *03 | ||
转让方 | (略) 民政局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 (略) 财政局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3年12月22日08:30时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7:00时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
标的预展 |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
二、预展地点: (略) 老殡仪馆 | |||
转让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1000元。 | ||
标的基本情况 | 一、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1.该建筑物和设备的拆除及垃圾清运由竞得人负责;2.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二、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提交货物以现场实际现状及数量为准; 三、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 (略) | |
资产评估值 | *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三、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 (略) 政务服务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确认 |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 (略) 政务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二、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并按合同约定缴纳成交价款。 三、资产处置完成后,将经转让方、受让方盖章确认的《资产交易合同》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注: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保证金优先用 (略) 政务服务中心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其他条件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方案分为两期实施,一期拆除告别厅、收费室、火化间、冷藏间、休息厅、厕所以及配电、油库等附属用房;二期拆除办公楼、门卫室、北侧铁栅 (略) 内道路。 实施时间:一期2024年1月份;二期2024年6月份。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竞得者在施工时不得向路面以下挖掘。 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成交通知书》签发后,按规定时间搬清现场标的资产。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37000.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 (略) 政务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转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保证金先用于支付 (略) 政务服务中心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账号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 3、.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名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三、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取消其竞价资格,保证金划付至转让方。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保证金划付至转让方。)。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成功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按本公告约定处置):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收取交易服务费。(原文详见附件) 五、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须在竞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七、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戴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略) 民政局 | ||
(略)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柳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23-* | ||
联系地址 |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长安路13-1号) | ||
报名端口 |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
委托单位: (略) 民政局 | |||
项目名称 | (略) 老殡仪馆建筑物残值及固定资产处置 | ||
项目编号 | *03 | ||
转让方 | (略) 民政局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 (略) 财政局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3年12月22日08:30时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7:00时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
标的预展 |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
二、预展地点: (略) 老殡仪馆 | |||
转让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1000元。 | ||
标的基本情况 | 一、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1.该建筑物和设备的拆除及垃圾清运由竞得人负责;2.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二、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提交货物以现场实际现状及数量为准; 三、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 (略) | |
资产评估值 | *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三、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 (略) 政务服务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确认 |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 (略) 政务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二、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并按合同约定缴纳成交价款。 三、资产处置完成后,将经转让方、受让方盖章确认的《资产交易合同》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注: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保证金优先用 (略) 政务服务中心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其他条件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方案分为两期实施,一期拆除告别厅、收费室、火化间、冷藏间、休息厅、厕所以及配电、油库等附属用房;二期拆除办公楼、门卫室、北侧铁栅 (略) 内道路。 实施时间:一期2024年1月份;二期2024年6月份。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竞得者在施工时不得向路面以下挖掘。 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成交通知书》签发后,按规定时间搬清现场标的资产。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37000.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 (略) 政务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转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保证金先用于支付 (略) 政务服务中心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账号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 3、.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名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三、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取消其竞价资格,保证金划付至转让方。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保证金划付至转让方。)。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成功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按本公告约定处置):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收取交易服务费。(原文详见附件) 五、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须在竞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七、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戴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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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柳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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