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桔园食堂东北侧原开水房等5处房屋对外出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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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桔园食堂东北侧原开水房等5处房屋对外出租交易公告

安徽大学磐苑校区桔园食堂东北侧原开水房等5处房屋对外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安徽大学磐苑校区桔园食堂东北侧原开水房等5处房屋对外出租

项目编号

CQJJ2023-01-0056

委托方

安徽大学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3年 12 月 22 日9:00始至2024年 1 月 10 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 12 月 22 日9:00始至2024年 1 月 11 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标的一

磬苑校区桔园食堂东北侧原 开水房

1F

框 架

约310.3

5

32.7954

32000

磬苑校区桔园快递柜

1F

钢 制

约94

磬苑校区蕙园快递柜

1F

钢 制

约51

磬苑校区竹园快递柜

1F

钢 制

约110

磬苑校区梧桐园快递柜

1F

钢 制

约76.5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经开区九龙路111号;

2、标的权属情况:无房产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

2、履约保证金为 6个月租金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快递业务。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需符合安徽大学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的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租赁房使用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承租人需具有快递经营许可证,项目成交后需携带经营许可证和成交通知书方可签署租赁合同,如无快递经营许可证则取消成交资格。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二、项目要求

1.收费标准

快递服务收费须明码标价,并承诺收费价格不高 (略) 官网公布的收费标准价格,将更多的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提供给师生;经营 (略) 价格调整须向招标人即时备案并公布。

2.快递柜安装以及功能要求

①承租人建立统一、标准、规范、公共的校园快递 (略) ,全面负责磬苑校区快递的集中运营和管理工作,实现智能化自助服务。承租人 (略) 的设计、装修,设计施工图纸及方案必须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委托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委托方监督管理。中标企业中标后需在7天内提供现场快递收发服务,30 天内必须完成快递柜的安装并保证投入使用。

②承租人负责智能快递自提柜和服务设施的购买及安装,智能快递自提柜布点、格口安装方案须满足师生需求,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安装。柜体需要具备非接触式开箱功能(利用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等)直接开箱。安装智能快递自提柜所增加的线路等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③承租人负责校园快递车辆(新能源)的购买和运输、校园快递运营管理与服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在委托方校园内运行车辆必须在委托方保卫处备案,统一标识,且要安全、慢速行驶。

④承租人负责购买项目运营所需的计费电表,经委托方检验合格后安排人员进行安装。

⑤承租人快递管理系统(含手机端)须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支付方式,并提供接入委托方校园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的接口,免费提供校园运营、收寄数据。

⑥承租人在委托方管理范围内开展施工活动需征求委托方统一并备案,自觉接受委托方监督。建设过程中,承租人不得有损公共利益、破坏环境等行为。承租人对因建设活动而产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物品损毁等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

⑦校园 (略) 通过建立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 (略) 场和信息技 (略) 进行资源整合,对校园快递活动进行综合管理,集中手法,统一配送。承租人进场6 (略) (至少包含顺丰、邮政、中通、申通、圆通、韵达、京东)签订合作协议,由其代理集中配送服务。因承租人整合能力原因而造成快递不能进校园影响师生取件的,委托方视情况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罚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服务要求

1.承租人对智能快递柜未覆盖区域应按照用户需求实现上门服务,揽件以及派件到用户指定建筑物楼下。

2.承租人对收件须进行严格安检,严禁运送违禁货物,如发现,采取一票否决制度,所有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快递包裹在快递自提柜内超时未取的,承租人应将快递包裹取回 (略) 暂存,并短信通知取件人;长时间不取件按快递行业规定做退件处理。不得以延期收取任何费用。取件电话通知不得在学生上课或夜间休息时段。

4.承租人有义务对校内师生个人信息保密。一旦发生重大泄密时间,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和委托方查找原因。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泄密,委托方有权按相关法律追究承租人责任。

5.承租人必须服从保卫处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6.承租人按照委托方学生规模,配齐配足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委托方进行报备。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维护人员进入校园服从委托方管理,文明服务。

四、其他事项

1.承租人须依法用工,独立承担用工风险责任,承租人应按委托方要求将用工信息完整真实向委托方报备。委托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用工风险责任。

2.租赁期内及承租人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人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委托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服务期满 30 日内,承租人负责将投入的所有可移动设备撤出场地,清理出校园;不可移动部分不得损毁。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承租人应建立健全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卫生管理、员工管理、应急管理、文明服务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规范有序,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相关规章制度应俱全,张贴在显著位置。

4.承租人不准在门外乱搭乱建、随意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对物流车辆进出路线、时间及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服务人员须统一服装、规范服务。

5.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快递暂行条例( (略) 令第 697 号)》以及 2011 年 12 月 30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等等 (略) 、 (略)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接受招标人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承租人租赁期内收到涉及师生投诉且查实的,或明察暗访中发现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学校监管办法的,发生第1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同类问题发生第2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并停业整顿3天;同类问题发生第3次,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剩余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不足部分承租人应予以补齐。

6.委托方不承担承租人用工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承租人用工协议(合同)中注明“一切用工(劳务)纠纷与委托方(安徽大学)无关”,同时将用工协议(合同)送委托方备案。承租人员工的医疗保险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由承租人负责。

7.承租人须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关措施,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无乱设摊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无垃圾、污水、污迹、蚊蝇孳生地。门头店招内容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并在指定位置设置,不得擅自以学校的名义设置任何与业务相关的标识。如有上述行为,委托方有权要求承租人立即整改,并有权视情节处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参考手册下载-产权交易-产权竞价类项目竞买人操作手册。

十二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

2、点击左上角“招标公告”-“产权”-》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同意“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提交“竞买申请书”-》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须通过基本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点击“保证金查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支付0”等字样,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支付0”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进行反馈。

3、竞价结束后,承租人及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4、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文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三

竞价程序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进行竞价。

2、本项目竞价阶梯5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文 (略) 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文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为公告发布截止前五个工作日。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的20%的标准向承租人收取。单笔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十七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 (略) 文 (略)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 (略) 文 (略) 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文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 (略) 文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文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 (略) 文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文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5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 工,联系电话:0551-*;(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

技术支持

*

(略) 文 (略)

附件1: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本须知最终解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

附件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委托方(*方):

房屋承租方(*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 间 数

建筑面积 m2 租赁用途

*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方应在 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方。如*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方(不计息);如*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元)。递增情况。

(二)*方将租金缴至*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方。

(三)*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方收到*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方。*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方自行承担;

2、*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方。

2、*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对于该房屋内*方未经*方同意遗留的物品,*方有权自行处置。

4、**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方同意,*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方承担;*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方承担,*方对*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方的权利义务

1、*方按期向*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方应为*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方。

6、*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由*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方的权利义务

1、*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

3、*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如因*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方承担。

5、*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方须书面告之*方。

*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方应对*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方对于*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方所得:

1、 (略) 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方造成损失的,*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否则须向*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方支付违约金 (¥ 元)。

2、未经*方同意,*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并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

4、租赁期内*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方重大违约行为,*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方所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方执 份,*方执 份。

委托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徽大学磐苑校区桔园食堂东北侧原开水房等5处房屋对外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安徽大学磐苑校区桔园食堂东北侧原开水房等5处房屋对外出租

项目编号

CQJJ2023-01-0056

委托方

安徽大学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3年 12 月 22 日9:00始至2024年 1 月 10 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 12 月 22 日9:00始至2024年 1 月 11 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标的一

磬苑校区桔园食堂东北侧原 开水房

1F

框 架

约310.3

5

32.7954

32000

磬苑校区桔园快递柜

1F

钢 制

约94

磬苑校区蕙园快递柜

1F

钢 制

约51

磬苑校区竹园快递柜

1F

钢 制

约110

磬苑校区梧桐园快递柜

1F

钢 制

约76.5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经开区九龙路111号;

2、标的权属情况:无房产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

2、履约保证金为 6个月租金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快递业务。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需符合安徽大学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的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租赁房使用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承租人需具有快递经营许可证,项目成交后需携带经营许可证和成交通知书方可签署租赁合同,如无快递经营许可证则取消成交资格。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二、项目要求

1.收费标准

快递服务收费须明码标价,并承诺收费价格不高 (略) 官网公布的收费标准价格,将更多的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提供给师生;经营 (略) 价格调整须向招标人即时备案并公布。

2.快递柜安装以及功能要求

①承租人建立统一、标准、规范、公共的校园快递 (略) ,全面负责磬苑校区快递的集中运营和管理工作,实现智能化自助服务。承租人 (略) 的设计、装修,设计施工图纸及方案必须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委托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委托方监督管理。中标企业中标后需在7天内提供现场快递收发服务,30 天内必须完成快递柜的安装并保证投入使用。

②承租人负责智能快递自提柜和服务设施的购买及安装,智能快递自提柜布点、格口安装方案须满足师生需求,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安装。柜体需要具备非接触式开箱功能(利用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等)直接开箱。安装智能快递自提柜所增加的线路等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③承租人负责校园快递车辆(新能源)的购买和运输、校园快递运营管理与服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在委托方校园内运行车辆必须在委托方保卫处备案,统一标识,且要安全、慢速行驶。

④承租人负责购买项目运营所需的计费电表,经委托方检验合格后安排人员进行安装。

⑤承租人快递管理系统(含手机端)须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支付方式,并提供接入委托方校园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的接口,免费提供校园运营、收寄数据。

⑥承租人在委托方管理范围内开展施工活动需征求委托方统一并备案,自觉接受委托方监督。建设过程中,承租人不得有损公共利益、破坏环境等行为。承租人对因建设活动而产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物品损毁等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

⑦校园 (略) 通过建立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 (略) 场和信息技 (略) 进行资源整合,对校园快递活动进行综合管理,集中手法,统一配送。承租人进场6 (略) (至少包含顺丰、邮政、中通、申通、圆通、韵达、京东)签订合作协议,由其代理集中配送服务。因承租人整合能力原因而造成快递不能进校园影响师生取件的,委托方视情况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罚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服务要求

1.承租人对智能快递柜未覆盖区域应按照用户需求实现上门服务,揽件以及派件到用户指定建筑物楼下。

2.承租人对收件须进行严格安检,严禁运送违禁货物,如发现,采取一票否决制度,所有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快递包裹在快递自提柜内超时未取的,承租人应将快递包裹取回 (略) 暂存,并短信通知取件人;长时间不取件按快递行业规定做退件处理。不得以延期收取任何费用。取件电话通知不得在学生上课或夜间休息时段。

4.承租人有义务对校内师生个人信息保密。一旦发生重大泄密时间,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和委托方查找原因。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泄密,委托方有权按相关法律追究承租人责任。

5.承租人必须服从保卫处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6.承租人按照委托方学生规模,配齐配足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委托方进行报备。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维护人员进入校园服从委托方管理,文明服务。

四、其他事项

1.承租人须依法用工,独立承担用工风险责任,承租人应按委托方要求将用工信息完整真实向委托方报备。委托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用工风险责任。

2.租赁期内及承租人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人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委托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服务期满 30 日内,承租人负责将投入的所有可移动设备撤出场地,清理出校园;不可移动部分不得损毁。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承租人应建立健全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卫生管理、员工管理、应急管理、文明服务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规范有序,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相关规章制度应俱全,张贴在显著位置。

4.承租人不准在门外乱搭乱建、随意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对物流车辆进出路线、时间及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服务人员须统一服装、规范服务。

5.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快递暂行条例( (略) 令第 697 号)》以及 2011 年 12 月 30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等等 (略) 、 (略)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接受招标人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承租人租赁期内收到涉及师生投诉且查实的,或明察暗访中发现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学校监管办法的,发生第1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同类问题发生第2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并停业整顿3天;同类问题发生第3次,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剩余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不足部分承租人应予以补齐。

6.委托方不承担承租人用工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承租人用工协议(合同)中注明“一切用工(劳务)纠纷与委托方(安徽大学)无关”,同时将用工协议(合同)送委托方备案。承租人员工的医疗保险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由承租人负责。

7.承租人须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关措施,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无乱设摊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无垃圾、污水、污迹、蚊蝇孳生地。门头店招内容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并在指定位置设置,不得擅自以学校的名义设置任何与业务相关的标识。如有上述行为,委托方有权要求承租人立即整改,并有权视情节处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参考手册下载-产权交易-产权竞价类项目竞买人操作手册。

十二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

2、点击左上角“招标公告”-“产权”-》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同意“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提交“竞买申请书”-》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须通过基本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点击“保证金查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支付0”等字样,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支付0”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进行反馈。

3、竞价结束后,承租人及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4、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文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三

竞价程序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进行竞价。

2、本项目竞价阶梯5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文 (略) 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文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为公告发布截止前五个工作日。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的20%的标准向承租人收取。单笔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十七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 (略) 文 (略)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 (略) 文 (略) 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文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 (略) 文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文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 (略) 文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文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5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 工,联系电话:0551-*;(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

技术支持

*

(略) 文 (略)

附件1: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本须知最终解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

(略) 文化产权交易所

附件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委托方(*方):

房屋承租方(*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 间 数

建筑面积 m2 租赁用途

*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方应在 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方。如*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方(不计息);如*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元)。递增情况。

(二)*方将租金缴至*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方。

(三)*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方收到*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方。*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方自行承担;

2、*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方。

2、*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对于该房屋内*方未经*方同意遗留的物品,*方有权自行处置。

4、**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方同意,*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方承担;*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方承担,*方对*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方的权利义务

1、*方按期向*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方应为*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方。

6、*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由*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方的权利义务

1、*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

3、*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如因*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方承担。

5、*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方须书面告之*方。

*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方应对*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方对于*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方所得:

1、 (略) 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方造成损失的,*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否则须向*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方违约责任

1、*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方支付违约金 (¥ 元)。

2、未经*方同意,*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并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

4、租赁期内*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方重大违约行为,*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方所 (略) 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方执 份,*方执 份。

委托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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