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区中寰电力有限公司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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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区中寰电力有限公司25%股权

海南自贸区中寰电力有限公司25%股权
location.href 微信 打印 复制网址 发布日期:2023-12-22
转让标的名称 海南自贸区中寰电力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3CQ* 转让底价 551.92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2-2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01-22
标的所在地区 (略) > (略) >美兰区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宋茜/02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海南自贸区中寰电力有限公司25%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海南自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 (略) >美兰区
法定代表人 解时来
成立时间 2018-12-28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5T7P1K93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电力贸易(含跨区域售电)、配电网投资与运营、电力需求侧响应,节能降本、电力顾问服务、电力运维服务、电力器材销售。
职工人数 1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对外转让的 (略)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海南中电 (略) 75% -
2 海口海 (略) 25%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45.40万元 245.68万元 204.0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68.07万元 431.89万元 2236.18万元
审计机构 海口普信永和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3-11-30 153.58万元 -22.82万元 -22.8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90.63万元 2097.47万元 2093.1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 (略)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3-12-18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据评估报告载:(1)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均为被评估单位股东海口海 (略) 出资投入所得,均无单独的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本次评估以企业提供的面积为准,最终以房屋建筑物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2)评估范围内的6宗土地均为被评估单位股东海口海 (略) 出资投入所得,其中部分存在用途、使用年限、面积与证载不一致情况,详见报告正文。(3)评估范围内6宗土地使用权中,实际持有人均为海南自 (略) ,但其中三区、四区、六区、七区开闭所土地证载使用权人为海口海 (略) ,二区和八区开闭所土地证载使用权人为海南 (略) ,相关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标的企业承诺土地使用权为其所有。(4)海口海 (略) 与海南中电 (略) 于2018年11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略) 海南白 (略) ,协议约定,协议签订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股东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海口海 (略) 土地资产转移所涉及其应承担的税费等)均由海南自 (略) 承担。
2、据专项审计报告载:根据2021年12月23日《出资确认书》,股东海口海 (略) 实物投资共500万元整,该实物业经北京 (略) 评估并出具《拟以实物资产出资项目资产评估说明》“中林评字【2019】118号”,此项实物投入未经验证,该投资房产及土地尚未办理权证过户。
3、备查材料: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2023年11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51.9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55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转让方作价出资但尚未办理权属变更的6宗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标的企业名下相关手续由转让方负责办理,相关税、费按照相关协议由标的企业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5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海口海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海甸四东路1号寰岛大厦A3区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 顾永林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6Q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 (略)
决议类型 文件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决定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宋茜 联系电话 023-*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海南自贸区中寰电力有限公司25%股权项目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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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海南自贸区中寰电力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3CQ* 转让底价 551.92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2-2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01-22
标的所在地区 (略) > (略) >美兰区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宋茜/02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海南自贸区中寰电力有限公司25%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海南自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 (略) >美兰区
法定代表人 解时来
成立时间 2018-12-28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5T7P1K93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电力贸易(含跨区域售电)、配电网投资与运营、电力需求侧响应,节能降本、电力顾问服务、电力运维服务、电力器材销售。
职工人数 1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对外转让的 (略)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海南中电 (略) 75% -
2 海口海 (略) 25%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45.40万元 245.68万元 204.0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68.07万元 431.89万元 2236.18万元
审计机构 海口普信永和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3-11-30 153.58万元 -22.82万元 -22.8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90.63万元 2097.47万元 2093.1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 (略)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3-12-18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据评估报告载:(1)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均为被评估单位股东海口海 (略) 出资投入所得,均无单独的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本次评估以企业提供的面积为准,最终以房屋建筑物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2)评估范围内的6宗土地均为被评估单位股东海口海 (略) 出资投入所得,其中部分存在用途、使用年限、面积与证载不一致情况,详见报告正文。(3)评估范围内6宗土地使用权中,实际持有人均为海南自 (略) ,但其中三区、四区、六区、七区开闭所土地证载使用权人为海口海 (略) ,二区和八区开闭所土地证载使用权人为海南 (略) ,相关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标的企业承诺土地使用权为其所有。(4)海口海 (略) 与海南中电 (略) 于2018年11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略) 海南白 (略) ,协议约定,协议签订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股东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海口海 (略) 土地资产转移所涉及其应承担的税费等)均由海南自 (略) 承担。
2、据专项审计报告载:根据2021年12月23日《出资确认书》,股东海口海 (略) 实物投资共500万元整,该实物业经北京 (略) 评估并出具《拟以实物资产出资项目资产评估说明》“中林评字【2019】118号”,此项实物投入未经验证,该投资房产及土地尚未办理权证过户。
3、备查材料: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2023年11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51.9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55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转让方作价出资但尚未办理权属变更的6宗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标的企业名下相关手续由转让方负责办理,相关税、费按照相关协议由标的企业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5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海口海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海甸四东路1号寰岛大厦A3区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 顾永林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6Q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 (略)
决议类型 文件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决定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宋茜 联系电话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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