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2023〕77号——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9”、“闽两优707”、“福香优712”使用权转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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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公示〔2023〕77号——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9”、“闽两优707”、“福香优712”使用权转让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 (略) (略) 水稻研究所的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9”、“闽两优707”、“福香优712”使用权(生产、经营权)转让相关事项公示:

一、成果简介

1.成果名称: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9”

成果所有权人: (略) (略) 水稻研究所

成果完成人:王颖姮、张建福、谢鸿光、蔡秋华、郑燕梅、魏毅东、肖晏嘉、吴方喜、魏林艳

2. 成果名称: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7”

成果所有权人: (略) (略) 水稻研究所

成果完成人:张建福、谢鸿光、蔡秋华、王颖姮、崔丽丽、林强、吴方喜、何炜、魏毅东

3. 成果名称: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福香优712”

成果所有权人: (略) (略) 水稻研究所

成果完成人:谢鸿光、张建福、蔡秋华、郑燕梅、王颖姮、魏毅东、蒋家焕、吴方喜、陈丽萍

二、拟转让对象

(略) 渠县人民政府、四川 (略) 。

三、转让金额

1.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9”为基础使用费人民币一百万元整(¥*),每年按销售种子0.4元/kg另行计算提成;合同期限10年。

2. 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7”为基础使用费人民币一百万元整(¥*),每年按销售种子0.4元/kg另行计算提成;合同期限10年。

3. 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福香优712”为基础使用费人民币一百万元整(¥*),每年按销售种子0.4元/kg另行计算提成;合同期限10年。

三项品种使用权(生产、经营权)转让已经产权单位及所有成果完成人同意,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略) 成果转化处反映。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591-*

(略) (略) 成果转化处

   (略) (略) 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 (略) (略) 水稻研究所的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9”、“闽两优707”、“福香优712”使用权(生产、经营权)转让相关事项公示:

一、成果简介

1.成果名称: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9”

成果所有权人: (略) (略) 水稻研究所

成果完成人:王颖姮、张建福、谢鸿光、蔡秋华、郑燕梅、魏毅东、肖晏嘉、吴方喜、魏林艳

2. 成果名称: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7”

成果所有权人: (略) (略) 水稻研究所

成果完成人:张建福、谢鸿光、蔡秋华、王颖姮、崔丽丽、林强、吴方喜、何炜、魏毅东

3. 成果名称: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福香优712”

成果所有权人: (略) (略) 水稻研究所

成果完成人:谢鸿光、张建福、蔡秋华、郑燕梅、王颖姮、魏毅东、蒋家焕、吴方喜、陈丽萍

二、拟转让对象

(略) 渠县人民政府、四川 (略) 。

三、转让金额

1.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9”为基础使用费人民币一百万元整(¥*),每年按销售种子0.4元/kg另行计算提成;合同期限10年。

2. 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闽两优707”为基础使用费人民币一百万元整(¥*),每年按销售种子0.4元/kg另行计算提成;合同期限10年。

3. 强再生力杂交稻新品种“福香优712”为基础使用费人民币一百万元整(¥*),每年按销售种子0.4元/kg另行计算提成;合同期限10年。

三项品种使用权(生产、经营权)转让已经产权单位及所有成果完成人同意,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略) 成果转化处反映。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591-*

(略) (略) 成果转化处

   (略) (略) 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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