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宁县县城建设北路北侧原水泥厂及周边区域B区B2栋11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宁县县城建设北路北侧原水泥厂及周边区域B区B2栋11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公告
(略) 新 (略) 将于2023年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新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户名: (略) 新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新宁县县城建设北路北侧(原水泥厂及周边区域)B区B2栋1101室[不动产权证号:湘(2022)新宁县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163.59平方米
查封情况:被新 (略) 查封
其他详情请查看《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新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5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司法网拍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法院仅负责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产权证办理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本公告发布三日前,本院已书面通知当事人。对本标的物权属、租赁情况等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月 (略) 联系。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优先购 (略) 主张权利。本标的物网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买受人在竞拍前应先在拍卖平台交纳竞拍保证金,拍卖结束后如未能竟得者,保证金由拍卖平台自动退还竞买人账户,期间不计利息。竞买成功后,保证金则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竞买人在2023年1月18日17 (略) 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略) 新宁县支行
户名:新 (略)
账号:*06
汇款时备注:(2023)湘0528执2197号拍卖款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明确表示悔拍的, (略) 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费用。 (略) 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恶意抬价、串标、围标等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在竞拍前支付保证金,如开拍后造成保证金无法支付的,后果自行负责。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咨询电话:*(邹女士)
监督电话:0739-*。
联系地址: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宁县舜皇大道21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新 (略)
2023年12月25日
竞买公告
(略) 新 (略) 将于2023年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新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户名: (略) 新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新宁县县城建设北路北侧(原水泥厂及周边区域)B区B2栋1101室[不动产权证号:湘(2022)新宁县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163.59平方米
查封情况:被新 (略) 查封
其他详情请查看《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新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5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司法网拍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法院仅负责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产权证办理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本公告发布三日前,本院已书面通知当事人。对本标的物权属、租赁情况等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月 (略) 联系。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优先购 (略) 主张权利。本标的物网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买受人在竞拍前应先在拍卖平台交纳竞拍保证金,拍卖结束后如未能竟得者,保证金由拍卖平台自动退还竞买人账户,期间不计利息。竞买成功后,保证金则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竞买人在2023年1月18日17 (略) 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略) 新宁县支行
户名:新 (略)
账号:*06
汇款时备注:(2023)湘0528执2197号拍卖款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明确表示悔拍的, (略) 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费用。 (略) 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恶意抬价、串标、围标等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在竞拍前支付保证金,如开拍后造成保证金无法支付的,后果自行负责。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咨询电话:*(邹女士)
监督电话:0739-*。
联系地址: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宁县舜皇大道21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新 (略)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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