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电灌管理处废旧物资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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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电灌管理处废旧物资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 (略) 七里河区西津电灌管理处废旧物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废旧物资一批,参考价:1900.00元/吨。(标的详见拍卖标的清单)清单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称重为准!

二、标的踏勘时间和地点: (略) 联系。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与我公司联系报名。

四、拍卖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10时。

五、拍卖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http://**)

六、竞买保证金:5000.00(*仟元整) ;

七、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17时截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 户 名: 甘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兰州桥滨支行

账 号: 2702 1501 0400 09708

九、特别说明:

(一)以上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对标的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 (略) 联系垂询并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竞买人了解标的实际状况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和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全部认可,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二)买受人须在2024年1月5日17时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第39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凡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交纳主体与报名主体相一致,若不一致的视为他人竞买!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款0.15%的软件使用费。

(五)买受人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全权负责,若在拆除设备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拆除工作中所使用的设备及人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咨询电话:

*(管经理)

甘 (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甘肃, (略) ,七里河区,兰州

受委托,我 (略) 七里河区西津电灌管理处废旧物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废旧物资一批,参考价:1900.00元/吨。(标的详见拍卖标的清单)清单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称重为准!

二、标的踏勘时间和地点: (略) 联系。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与我公司联系报名。

四、拍卖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10时。

五、拍卖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http://**)

六、竞买保证金:5000.00(*仟元整) ;

七、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17时截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 户 名: 甘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兰州桥滨支行

账 号: 2702 1501 0400 09708

九、特别说明:

(一)以上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对标的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 (略) 联系垂询并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竞买人了解标的实际状况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和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全部认可,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二)买受人须在2024年1月5日17时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第39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凡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交纳主体与报名主体相一致,若不一致的视为他人竞买!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款0.15%的软件使用费。

(五)买受人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全权负责,若在拆除设备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拆除工作中所使用的设备及人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咨询电话:

*(管经理)

甘 (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甘肃, (略) ,七里河区,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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