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经济开发区东方大道62号江苏方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盱眙县华强医疗器械厂国资监测编号
盱眙县经济开发区东方大道62号江苏方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盱眙县华强医疗器械厂国资监测编号
交易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盱眙县华强医疗器械厂)拆除项目 | ||||||
项目编号 | ZZ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01月10日 | ||||
批准单位 |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 | 1、《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请示文件》 2、盱办发[2016]50号 | ||||||
转让人名称 | (略) 盱眙 (略) | ||||||
转让标的物概况 | 1、本次转让拆除标的位于盱眙县经济开发区东方大道62号,要求拆除原江苏 (略) (盱眙县华强医疗器械厂)厂区内房屋、地坪、苗木、变压器、设备(东西南北围墙不含在内,围墙保持现状,院内信号塔和信号塔设备室,钢管扣件不包在内。) 2、拆除明细请见附件。 3. 意向受让人自行去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转让人不组织意向受让人集中现场勘察,厂房具体情况请咨询转让人。 4.本次转让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XYW06-*-00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盱眙县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 11月 28日 | ||||||
评估价格 | 51.95128万元 | ||||||
转让底价 | 转让底价为 51.95128 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2、安全保证金:合同签订前受让人需缴纳安全保证金20万元,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勘察现场,以目前现状为准。本项目须将所有拆除后建筑垃圾及残留物清理干净。 4、最终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进场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5、拆除工期及要求:所有承包工作在30个自然日内全部清除(阴雨天顺延),房屋拆除后达到(+)-0。 6、受让方必须在拆除施工前为拆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在实施拆除工作时须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转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意向受让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本次资产转让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9、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如不是境外投资者,不用提供) 注:以上承诺书为报名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体内容,原件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按指印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1、批准转让文件 2、产权权属相关证明 3、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人须申请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企业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意向受让登记表》《意向人信用承诺书》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人根据意向受让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平台上发布资格审查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人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定《转让合同》,并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给转让方。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规定向转让方和受让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潘女士(交易中心) | 季先生(转让方) | 投诉电话 | |||
联系电话 | 0517-* QQ:* | * | 0517-* | ||||
附件: 拆除标的清单.docx 合同样本.rar
5、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6、意向信用承诺书.docx
交易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盱眙县华强医疗器械厂)拆除项目 | ||||||
项目编号 | ZZ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01月10日 | ||||
批准单位 |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 | 1、《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请示文件》 2、盱办发[2016]50号 | ||||||
转让人名称 | (略) 盱眙 (略) | ||||||
转让标的物概况 | 1、本次转让拆除标的位于盱眙县经济开发区东方大道62号,要求拆除原江苏 (略) (盱眙县华强医疗器械厂)厂区内房屋、地坪、苗木、变压器、设备(东西南北围墙不含在内,围墙保持现状,院内信号塔和信号塔设备室,钢管扣件不包在内。) 2、拆除明细请见附件。 3. 意向受让人自行去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转让人不组织意向受让人集中现场勘察,厂房具体情况请咨询转让人。 4.本次转让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XYW06-*-00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盱眙县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 11月 28日 | ||||||
评估价格 | 51.95128万元 | ||||||
转让底价 | 转让底价为 51.95128 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2、安全保证金:合同签订前受让人需缴纳安全保证金20万元,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勘察现场,以目前现状为准。本项目须将所有拆除后建筑垃圾及残留物清理干净。 4、最终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进场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5、拆除工期及要求:所有承包工作在30个自然日内全部清除(阴雨天顺延),房屋拆除后达到(+)-0。 6、受让方必须在拆除施工前为拆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在实施拆除工作时须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转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意向受让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本次资产转让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9、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如不是境外投资者,不用提供) 注:以上承诺书为报名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体内容,原件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按指印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1、批准转让文件 2、产权权属相关证明 3、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人须申请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企业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意向受让登记表》《意向人信用承诺书》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人根据意向受让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平台上发布资格审查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人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定《转让合同》,并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给转让方。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规定向转让方和受让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潘女士(交易中心) | 季先生(转让方) | 投诉电话 | |||
联系电话 | 0517-* QQ:* | * | 0517-* | ||||
附件: 拆除标的清单.docx 合同样本.rar
5、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6、意向信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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