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沟区南湖路133号城建大厦1栋12层1号办公房地产第二次拍卖
水磨沟区南湖路133号城建大厦1栋12层1号办公房地产第二次拍卖
拍卖公告
(略) 新 (略) 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 (略) 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栋12层1号办公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379.4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于2005年,权证号:*。
评估报告文号:由新疆中 (略) 作出中号估价字*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92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法院账户: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
法院账户号:*972
开户名称: (略) 新 (略)
特别提醒:1、有意竞买人请实地勘察后慎重作出参与拍卖决定;2、请自行了解此次拍卖不动产所拖欠的水电暖物业费用;3、 (略) 对此次拍卖不动产内水电暖、防水、装饰装修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不作任何保证和财产性质的担保;4、被执行人若拒不搬离的存在强制搬迁的情形,买受人需承担公证费、搬家费用、及相应开锁保管物品的费用,故实际交房存在一定周期;5房产内家具(镶嵌或固定在墙体的家具除外)、电器、摆件、挂画、工艺品、灯具及个人物品不在此次拍卖范围;6、引本次拍卖依评估价为基础下浮价格较多故房产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拖欠的物业水电暖中央空调费用(约欠费约79000元)具体实际数额由买受人垫付后通过法律途径向被执行人追索。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的受让人全部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10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 (略) 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开发区山东路金茂新天地A座712室
拍卖公告
(略) 新 (略) 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 (略) 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栋12层1号办公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379.4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于2005年,权证号:*。
评估报告文号:由新疆中 (略) 作出中号估价字*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92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法院账户: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
法院账户号:*972
开户名称: (略) 新 (略)
特别提醒:1、有意竞买人请实地勘察后慎重作出参与拍卖决定;2、请自行了解此次拍卖不动产所拖欠的水电暖物业费用;3、 (略) 对此次拍卖不动产内水电暖、防水、装饰装修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不作任何保证和财产性质的担保;4、被执行人若拒不搬离的存在强制搬迁的情形,买受人需承担公证费、搬家费用、及相应开锁保管物品的费用,故实际交房存在一定周期;5房产内家具(镶嵌或固定在墙体的家具除外)、电器、摆件、挂画、工艺品、灯具及个人物品不在此次拍卖范围;6、引本次拍卖依评估价为基础下浮价格较多故房产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拖欠的物业水电暖中央空调费用(约欠费约79000元)具体实际数额由买受人垫付后通过法律途径向被执行人追索。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的受让人全部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10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 (略) 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开发区山东路金茂新天地A座7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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