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关于同意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泾管字〔2023〕1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请你委依据该出让方案,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JXKFQ * |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和谐路北侧三号地块 | 10300.7㎡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15% | 50 | 156.00 | 10 | 93.00 | ≥3000 |
JXKFQ * | 泾县经济开发区桃花潭东路南侧一号地块 | 46904㎡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15% | 50 | 713.00 | 20 | 427.00 | ≥3000 |
JXKFQ * | 泾县经济开发区桃花潭东路与G205交叉口西南侧二号地块 | 56920㎡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15% | 50 | 866.00 | 20 | 519.00 | ≥300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参照《泾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执行,该宗地块主要指标如下所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年,能耗标准:严格按照《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所明确的主要发展行业能耗标准和单独节能审查项目清单标准执行,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二)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三)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四)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五)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六)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 工业用地项目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7%。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 (略) 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发展中心承办。
三、出让方式
地块以总价出让,若报名竞买者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若报名竞买者不足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出让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泾管字〔2023〕1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请你委依据该出让方案,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泾县经济开发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JXKFQ * |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和谐路北侧三号地块 | 10300.7㎡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15% | 50 | 156.00 | 10 | 93.00 | ≥3000 |
JXKFQ * | 泾县经济开发区桃花潭东路南侧一号地块 | 46904㎡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15% | 50 | 713.00 | 20 | 427.00 | ≥3000 |
JXKFQ * | 泾县经济开发区桃花潭东路与G205交叉口西南侧二号地块 | 56920㎡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15% | 50 | 866.00 | 20 | 519.00 | ≥300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参照《泾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执行,该宗地块主要指标如下所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年,能耗标准:严格按照《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所明确的主要发展行业能耗标准和单独节能审查项目清单标准执行,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二)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三)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四)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五)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六)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 工业用地项目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7%。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 (略) 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发展中心承办。
三、出让方式
地块以总价出让,若报名竞买者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若报名竞买者不足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出让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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