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拍卖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拍卖公告

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拍卖公告

(wccq-*)

受委托,公开出让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出让标的及起拍价: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26150立方米,起拍价:82.4771万元(不含税),拍卖不设保底价,竞买保证金20万元。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对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止(节假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先赴现场查验、踏勘后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承诺书》,凭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资格确认书》、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报名。如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保证金缴入账户(户名: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1 0000 1896 1378,开户银行:浙江文成农村 (略) 营业部)。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前,以缴纳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六、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1月17日下午14时。

2、拍卖地点: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工作时间)。标的物现场

咨询电话:0577-*、*

网址:http://ggzyjy-http://**.cn/col/col*/index.html

标的物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先生 *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2023年12月27日

拍卖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成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要求,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进行公开拍卖。

一、出让方: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拍价:

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26150立方米(强风化凝灰岩方量为9910立方米,中风化凝灰岩方量为16240立方米),起拍价:82.4771万元(不含税),拍卖不设保底价,竞买保证金20万元。

三、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拍卖方式:增价式拍卖。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工作时间),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略) 获取,内容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产权交易报名表(样本)

4、竞买协议(样本)

5、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6、《土石方转让合同》(样本)

(二)登记报名:

竞买人可自行先赴现场查验、踏勘后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承诺书》,凭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资格确认书》,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持相关证件及材料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向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

竞买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单位须携带单位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或参加竞买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经审查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至报名截止日,若有两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竞拍,可进行竞拍,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数少于*人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拍卖。

(四)拍卖会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下午14时,地点为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竞买人应按时参加拍卖会,须在规定时间前入场。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的作自动放弃论。

六、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师介绍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5、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

8、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口头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10、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师宣布拍卖终止。

(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口头报价,但口头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师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七、有关费用:

1、竞买人如成交拍卖标的,应于2024年1月24日前根据委托方出具的《缴款通知单》上提供的账号全额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其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凭委托方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及《土石方转让合同》等相关协议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竞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土石方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用于道路维护、维修、合同违约等),履约保证金待移交完毕检验道路无损坏后无息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 (略) 缴纳计拍卖成交价的4%的拍卖佣金,买受人须在2024年1月19日前付清。

八、标的物情况特别告知:

1、竞得人每天应及时运走标的物,不得影响现在现场施工方的进度,委托方不提供临时堆场、中转场及加工点。竞得人要服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在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和环保人员、道路保通等所有与此相关的费用和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如设备损坏、人身意外伤害等)均由竞得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与转让方、拍卖人无关。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扬尘处理等环保解决措施、洗车池的用地及建设、地面路面清洗、对地方道路的损坏,其日常修复及政策处理和村民协调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其费用自理。

3、标的物含土、土石混合物、石块、淤泥等,竞得人应将剩余土石方全部无条件运走,并承担不能加工等相关风险。运输土石方的过程中严禁遗漏洒落,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桥梁或地方道路造成损坏,其日常修复及政策处理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若竞得人未按要求维护现场道路、未及时运走土石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予以垫付相关费用。

4、标的物是以展示现场的实物现状进行出让。拍卖人及委托人对出让的标的物品质及数量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故竞买人应仔细审阅拍卖文件,并自行分析投资风险。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了解,查看、核实相关拍卖标的的资料,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5、拍卖采用的是一次性买断式拍卖,如果现场数量与公告披露的数量有出入的,以(瑞扬评报字【2023】第112号评估报告)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不对拍卖成交价提出任何异议,不再进行多还少补。

6、移交时限:竞得人每日需及时运走开挖的土石方,不得影响现在现场施工方的进度,止运时间以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60天止。超出止运时间以每天5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竞得人不得违规挖运,不得破坏原有地貌,否则竞得人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8、买受方需填报相关运输车辆详细信息,运输车辆张贴区别于其他车辆的明显标志。车辆信息必须抄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后,方可拉运。未上报车辆不得拉运。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拍卖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拍卖成交确认书》、《土石方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有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买人(买受人)放弃买受标的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买受人不按规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土石方转让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土石方转让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其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持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和竞买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去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不足2人,该场拍卖会自动终止;

4、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该竞买人承担。

(六)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干涉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主持人进行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将取消其竞买资格,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在拍卖开始前撤回委托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八)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27日

我方已仔细阅读以上《拍卖须知》,对所列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词语含义也已清晰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竞买人签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拍卖公告

(wccq-*)

受委托,公开出让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出让标的及起拍价: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26150立方米,起拍价:82.4771万元(不含税),拍卖不设保底价,竞买保证金20万元。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对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止(节假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先赴现场查验、踏勘后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承诺书》,凭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资格确认书》、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报名。如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保证金缴入账户(户名: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1 0000 1896 1378,开户银行:浙江文成农村 (略) 营业部)。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前,以缴纳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六、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1月17日下午14时。

2、拍卖地点: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工作时间)。标的物现场

咨询电话:0577-*、*

网址:http://ggzyjy-http://**.cn/col/col*/index.html

标的物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先生 *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2023年12月27日

拍卖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成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要求,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进行公开拍卖。

一、出让方: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拍价:

文成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珊溪镇)项目土地平整土石方26150立方米(强风化凝灰岩方量为9910立方米,中风化凝灰岩方量为16240立方米),起拍价:82.4771万元(不含税),拍卖不设保底价,竞买保证金20万元。

三、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拍卖方式:增价式拍卖。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工作时间),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略) 获取,内容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产权交易报名表(样本)

4、竞买协议(样本)

5、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6、《土石方转让合同》(样本)

(二)登记报名:

竞买人可自行先赴现场查验、踏勘后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承诺书》,凭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资格确认书》,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持相关证件及材料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向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11时。

竞买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单位须携带单位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或参加竞买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经审查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至报名截止日,若有两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竞拍,可进行竞拍,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数少于*人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拍卖。

(四)拍卖会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下午14时,地点为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竞买人应按时参加拍卖会,须在规定时间前入场。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的作自动放弃论。

六、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师介绍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5、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

8、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口头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10、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师宣布拍卖终止。

(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口头报价,但口头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师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七、有关费用:

1、竞买人如成交拍卖标的,应于2024年1月24日前根据委托方出具的《缴款通知单》上提供的账号全额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其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凭委托方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及《土石方转让合同》等相关协议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竞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土石方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用于道路维护、维修、合同违约等),履约保证金待移交完毕检验道路无损坏后无息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 (略) 缴纳计拍卖成交价的4%的拍卖佣金,买受人须在2024年1月19日前付清。

八、标的物情况特别告知:

1、竞得人每天应及时运走标的物,不得影响现在现场施工方的进度,委托方不提供临时堆场、中转场及加工点。竞得人要服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在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和环保人员、道路保通等所有与此相关的费用和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如设备损坏、人身意外伤害等)均由竞得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与转让方、拍卖人无关。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扬尘处理等环保解决措施、洗车池的用地及建设、地面路面清洗、对地方道路的损坏,其日常修复及政策处理和村民协调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其费用自理。

3、标的物含土、土石混合物、石块、淤泥等,竞得人应将剩余土石方全部无条件运走,并承担不能加工等相关风险。运输土石方的过程中严禁遗漏洒落,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桥梁或地方道路造成损坏,其日常修复及政策处理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若竞得人未按要求维护现场道路、未及时运走土石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予以垫付相关费用。

4、标的物是以展示现场的实物现状进行出让。拍卖人及委托人对出让的标的物品质及数量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故竞买人应仔细审阅拍卖文件,并自行分析投资风险。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了解,查看、核实相关拍卖标的的资料,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5、拍卖采用的是一次性买断式拍卖,如果现场数量与公告披露的数量有出入的,以(瑞扬评报字【2023】第112号评估报告)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不对拍卖成交价提出任何异议,不再进行多还少补。

6、移交时限:竞得人每日需及时运走开挖的土石方,不得影响现在现场施工方的进度,止运时间以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60天止。超出止运时间以每天5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竞得人不得违规挖运,不得破坏原有地貌,否则竞得人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8、买受方需填报相关运输车辆详细信息,运输车辆张贴区别于其他车辆的明显标志。车辆信息必须抄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后,方可拉运。未上报车辆不得拉运。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拍卖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拍卖成交确认书》、《土石方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有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买人(买受人)放弃买受标的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买受人不按规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土石方转让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土石方转让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其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持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和竞买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去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不足2人,该场拍卖会自动终止;

4、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该竞买人承担。

(六)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干涉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主持人进行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将取消其竞买资格,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在拍卖开始前撤回委托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八)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27日

我方已仔细阅读以上《拍卖须知》,对所列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词语含义也已清晰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竞买人签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