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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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

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标的详情资料备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

特别提示:

1.石林县屠宰厂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还未完工。

2.石林县屠宰厂的建设按照县级关于本项目的规划进行。

3.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不超出石林县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范围,最终以完工后实际建成状况为准。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报名。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不得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并且目前无任何相关方面纠纷;

(三)若有与自身相关专利、知识产权、 (略) 级相关荣誉的优先考虑准入报名条件;

(四)报名人须要具有农业产业化须具有一定的优势, (略) 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资质的优先。

(五)报名人应具备相应的年销售额,确保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六)报名人报名应当向石林 (略) 提供书面的建设需求,建设需求应当符合石林县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及要求,并经石林 (略) 认可。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17:00时(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上进行网络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17:00时。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 (略) 联系。

五、报名方式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homePage),在右侧选择“ (略) ”→点击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A办理”→“CA初次办理”→ “开始注册”,按照流程自行办理。网页下方有客服电话可以咨询(400-6727-666、0871-*), (略) 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 (略) 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二)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需提交竞买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需求及运营计划(经批复或者审核的)、拍卖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一份;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且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2、报名人报名应当向石林 (略) 提供书面建设需求(报送地址:石林县鹿阜街道颐林尚都商务中心20楼、联系人:陶国权、电话:*),建设需求应当符合石林县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及要求,并经石林 (略) 认可。

(三)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它资料。

六、竞拍的方式及规则:

(一)竞拍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本次拍卖以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总价作为起拍价,进行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为*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四)以最高报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即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七、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1.网络竞价时间:电子竞价于2024年1月3日下午15:00正式开始。经本公司网络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1月3日下午14:4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homePage)的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2.网络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参拍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参拍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月3日下午15:00前(以到账为准)。

2.参拍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电汇、保险、保函。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由于竞买人未在参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拍卖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林县支行

账号:*9901

4.竞买人应按拍卖文件规定缴纳参拍保证金。

九、拍卖成交款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协议》。

租金支付方式:自标的物移交日起 30 日内,委托方开具第一年度租金人民币*仟*佰万元整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买受人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10 日内支付。同时买受人一次性向委托方预付租金人民币*仟*佰万元整,第二年度及以后年度租期开始前 10 日内,委托方开具下一年度租金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第二、三年度租金从预付租金中逐年抵减,抵减租金及预付租金计息时间为对应年度租期第 1 天。第四年度及以后年度租期开始前 10 日内,委托方开具下一年度租金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买受人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10 日内支付。

十、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24000元,由买受人和委托方协商分摊比例。拍卖佣金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付清。

十一、参拍保证金的退还:

1.拍卖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后,持《租赁协议》、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到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参拍保证金手续。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上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参拍保证金。

2.未买到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参拍保证金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十二、租赁押金

由委托方和买受人签订《租赁协议》,并按《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公告发布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homePage)

十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整个过程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法律效力,敬请竞买人慎重参与。标的物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还未完工;最终以完工后实际建成状况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买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竞买人可以与石林 (略) 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对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在拍卖之前书面提出。

2.拍卖标的以项目建成后的实际状况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3.委托方和拍卖方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对此等瑕疵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签订《租赁协议》及移交标的物时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未尽事宜,由买受人承担。

5.租期:十年。

6.租金以标的物第一年年租金为基数,每 5 年上浮一次,每次以上一年租金为基数上浮 5%。

7.租赁用途

(1)标的物仅用于经营生猪屠宰及相关合法业务,不得用于经营其他委托方不认可的项目。

(2)买受人在租赁期间确需改变标的物用途的,需经委托方及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8.拍卖公司协助委托方和买受人签署《租赁协议》。

9.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协议》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租赁协议》的附件。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协议》,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买受人还应赔偿委托方因拍卖活动产生的所有损失。

11.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12、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

14、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最终解释权归石林 (略) 。

15、后附《租赁协议》,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签订时的为准。

16.本次拍卖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

17.其他详细资料,请向我公司索取。

18、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其他:

地址: (略) 官渡区金晖路14号劳动大厦309室

咨询电话: *

附件: 1.竞买须知

2.竞买承诺

3.租赁协议

(略)

2023年12月26日


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标的详情资料备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

特别提示:

1.石林县屠宰厂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还未完工。

2.石林县屠宰厂的建设按照县级关于本项目的规划进行。

3.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不超出石林县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范围,最终以完工后实际建成状况为准。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报名。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不得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并且目前无任何相关方面纠纷;

(三)若有与自身相关专利、知识产权、 (略) 级相关荣誉的优先考虑准入报名条件;

(四)报名人须要具有农业产业化须具有一定的优势, (略) 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资质的优先。

(五)报名人应具备相应的年销售额,确保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六)报名人报名应当向石林 (略) 提供书面的建设需求,建设需求应当符合石林县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及要求,并经石林 (略) 认可。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17:00时(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上进行网络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17:00时。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 (略) 联系。

五、报名方式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homePage),在右侧选择“ (略) ”→点击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A办理”→“CA初次办理”→ “开始注册”,按照流程自行办理。网页下方有客服电话可以咨询(400-6727-666、0871-*), (略) 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 (略) 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二)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需提交竞买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需求及运营计划(经批复或者审核的)、拍卖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一份;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且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2、报名人报名应当向石林 (略) 提供书面建设需求(报送地址:石林县鹿阜街道颐林尚都商务中心20楼、联系人:陶国权、电话:*),建设需求应当符合石林县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及要求,并经石林 (略) 认可。

(三)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它资料。

六、竞拍的方式及规则:

(一)竞拍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本次拍卖以石林县屠宰厂的厂房、设备、配套附属设施1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总价作为起拍价,进行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为*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四)以最高报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即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七、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1.网络竞价时间:电子竞价于2024年1月3日下午15:00正式开始。经本公司网络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1月3日下午14:4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homePage)的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2.网络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参拍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参拍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月3日下午15:00前(以到账为准)。

2.参拍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电汇、保险、保函。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由于竞买人未在参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拍卖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林县支行

账号:*9901

4.竞买人应按拍卖文件规定缴纳参拍保证金。

九、拍卖成交款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协议》。

租金支付方式:自标的物移交日起 30 日内,委托方开具第一年度租金人民币*仟*佰万元整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买受人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10 日内支付。同时买受人一次性向委托方预付租金人民币*仟*佰万元整,第二年度及以后年度租期开始前 10 日内,委托方开具下一年度租金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第二、三年度租金从预付租金中逐年抵减,抵减租金及预付租金计息时间为对应年度租期第 1 天。第四年度及以后年度租期开始前 10 日内,委托方开具下一年度租金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买受人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10 日内支付。

十、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24000元,由买受人和委托方协商分摊比例。拍卖佣金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付清。

十一、参拍保证金的退还:

1.拍卖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后,持《租赁协议》、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到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参拍保证金手续。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上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参拍保证金。

2.未买到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参拍保证金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十二、租赁押金

由委托方和买受人签订《租赁协议》,并按《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公告发布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homePage)

十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整个过程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法律效力,敬请竞买人慎重参与。标的物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还未完工;最终以完工后实际建成状况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买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竞买人可以与石林 (略) 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对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在拍卖之前书面提出。

2.拍卖标的以项目建成后的实际状况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3.委托方和拍卖方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对此等瑕疵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签订《租赁协议》及移交标的物时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未尽事宜,由买受人承担。

5.租期:十年。

6.租金以标的物第一年年租金为基数,每 5 年上浮一次,每次以上一年租金为基数上浮 5%。

7.租赁用途

(1)标的物仅用于经营生猪屠宰及相关合法业务,不得用于经营其他委托方不认可的项目。

(2)买受人在租赁期间确需改变标的物用途的,需经委托方及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8.拍卖公司协助委托方和买受人签署《租赁协议》。

9.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协议》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租赁协议》的附件。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协议》,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买受人还应赔偿委托方因拍卖活动产生的所有损失。

11.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12、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

14、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最终解释权归石林 (略) 。

15、后附《租赁协议》,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签订时的为准。

16.本次拍卖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

17.其他详细资料,请向我公司索取。

18、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其他:

地址: (略) 官渡区金晖路14号劳动大厦309室

咨询电话: *

附件: 1.竞买须知

2.竞买承诺

3.租赁协议

(略)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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