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掘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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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掘进机

本公司受委托,对安徽某大型企业二手掘进机 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24年1月08日上午11:00,进行网络拍卖会

二、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

三、展示时间:2024年1月08日至开拍前。其他时间不接待。

四、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预展,具体联系拍卖企业。

五、报名时间:开拍前0分钟截止报名

六、报名资质要求:仅限公司报名

七、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八、转让标的交付类型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总重量以现场过磅称量结果为准,过磅称重设备由转让方指定。标的的转让价款=每吨成交单价×标的预估重量,受让方按标的的预估重量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标的交付时,实际过磅称重不足或超过预估重量的部分对应的成交价款,由转、受让方自行结算。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九、在《购销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同时须按标的最终成交价的10%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转、受让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

十、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转让方不提供拆除场地,受让方须自行寻找场地,将转让标的运往拆除,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方场地对标的进行现场拆除、打包(压块)等;受让方须自行解决装卸、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三、工期要求:标的装卸、运输及清场工作,受让方应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受让方须按标的履约保证金的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次月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十四、交付验收与工期、

1、竞拍成功的买受人缴纳至拍卖人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会标的成交后,买受人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缴纳预付款到委托人指定账户并与委托人签订《购销合同》(买受人汇款账户必须和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一致)。结算重量以指定司磅站计量为依据,多退少补,付清货款后,方可提货出门。拒付或逾期未付全部价款者视为违约,买受人违约的,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3、买受人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须在5日内将中标标的清运完毕。现场清运时,请勿扰乱现场秩序,有效排队清运。

4、本次拍卖会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委托方要求在清运期限内清运完,清运过程中不得挑拣、夹带,不允许现场切割、焊接、除渣、除杂、拆除附属件。要求做到货清场清。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有权收回剩余标的物,终止清运。

5、自标的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标的的看护、运输、处置产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即使成交标的仍由委托人参与保管,但在保管过程中的任何损毁也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标的清运的所需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在清运作业时需向委托人提供清运车辆的行驶证件,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十五、本次转让标的挂网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六、缴纳保证金对公账户(转账时备注:拍卖保证金)

单位名称: (略)

账号:*4724

开户行:工商银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十七、联系方式:伊经理*

,河北,安徽,石家庄

本公司受委托,对安徽某大型企业二手掘进机 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24年1月08日上午11:00,进行网络拍卖会

二、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

三、展示时间:2024年1月08日至开拍前。其他时间不接待。

四、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预展,具体联系拍卖企业。

五、报名时间:开拍前0分钟截止报名

六、报名资质要求:仅限公司报名

七、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八、转让标的交付类型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总重量以现场过磅称量结果为准,过磅称重设备由转让方指定。标的的转让价款=每吨成交单价×标的预估重量,受让方按标的的预估重量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标的交付时,实际过磅称重不足或超过预估重量的部分对应的成交价款,由转、受让方自行结算。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九、在《购销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同时须按标的最终成交价的10%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转、受让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

十、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转让方不提供拆除场地,受让方须自行寻找场地,将转让标的运往拆除,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方场地对标的进行现场拆除、打包(压块)等;受让方须自行解决装卸、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三、工期要求:标的装卸、运输及清场工作,受让方应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受让方须按标的履约保证金的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次月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十四、交付验收与工期、

1、竞拍成功的买受人缴纳至拍卖人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会标的成交后,买受人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缴纳预付款到委托人指定账户并与委托人签订《购销合同》(买受人汇款账户必须和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一致)。结算重量以指定司磅站计量为依据,多退少补,付清货款后,方可提货出门。拒付或逾期未付全部价款者视为违约,买受人违约的,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3、买受人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须在5日内将中标标的清运完毕。现场清运时,请勿扰乱现场秩序,有效排队清运。

4、本次拍卖会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委托方要求在清运期限内清运完,清运过程中不得挑拣、夹带,不允许现场切割、焊接、除渣、除杂、拆除附属件。要求做到货清场清。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有权收回剩余标的物,终止清运。

5、自标的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标的的看护、运输、处置产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即使成交标的仍由委托人参与保管,但在保管过程中的任何损毁也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标的清运的所需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在清运作业时需向委托人提供清运车辆的行驶证件,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十五、本次转让标的挂网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六、缴纳保证金对公账户(转账时备注:拍卖保证金)

单位名称: (略)

账号:*4724

开户行:工商银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十七、联系方式:伊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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