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湘阴自然资告号
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湘阴自然资告号
宗地编号: | 湘阴网挂(2023)41号 | 宗地总面积: | 5949.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湘阴县樟树镇柳庄村(原巡山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5949.2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548 | |||
起始价: | 66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 ||||
备注: 净地备案流水号:41402。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博物馆用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到 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到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湘阴网挂(2023)41号 号地块:2024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26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点击交易平台进入国土资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二)竞价规则:系统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系统显示的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报价。系统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则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竞买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 (三)交款时间: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总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四)交地时间:缴清全部价款后一个月内。 (五)动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六)竣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七)交地条件:净地交付。 (八)特别说明:(1) 宗地网上成交后,竞得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的后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竞得人将撤销其网上成交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期视同竞得人自动放弃,土地成交价款不予退还;(2)具体规划要求见2023年11月29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樟树镇柳庄村一地块规划条件》2023湘阴自然资字47号(城乡规划事务中心);(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保证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4)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认真实地察看并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土地储备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5)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逾期未上报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的通知》中规定:对出让公告自保证金缴纳截止之日起超3个月或成交公示截止超一个月的土地,不允许录入土地出让电子合同,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造成电子出让合同签订不了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730-*(湘阴县自然资源局)、07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07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非净地出让举报监督电话0731-*( (略) 自然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湘阴县文星街道新世纪大道北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30-*
开户单位:湘阴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湘阴网挂(2023)41号 | 宗地总面积: | 5949.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湘阴县樟树镇柳庄村(原巡山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5949.2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548 | |||
起始价: | 66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 ||||
备注: 净地备案流水号:41402。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博物馆用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到 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到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湘阴网挂(2023)41号 号地块:2024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26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点击交易平台进入国土资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二)竞价规则:系统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系统显示的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报价。系统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则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竞买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 (三)交款时间: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总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四)交地时间:缴清全部价款后一个月内。 (五)动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六)竣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七)交地条件:净地交付。 (八)特别说明:(1) 宗地网上成交后,竞得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的后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竞得人将撤销其网上成交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期视同竞得人自动放弃,土地成交价款不予退还;(2)具体规划要求见2023年11月29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樟树镇柳庄村一地块规划条件》2023湘阴自然资字47号(城乡规划事务中心);(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保证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4)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认真实地察看并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土地储备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5)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逾期未上报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的通知》中规定:对出让公告自保证金缴纳截止之日起超3个月或成交公示截止超一个月的土地,不允许录入土地出让电子合同,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造成电子出让合同签订不了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730-*(湘阴县自然资源局)、07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07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非净地出让举报监督电话0731-*( (略) 自然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湘阴县文星街道新世纪大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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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0-*
开户单位:湘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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