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副161-1号门市出租交易公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副161-1号门市出租交易公告
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南岗区花园街副161- (略) 出租 | 项目编号 | 29FCZ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月1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4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南岗区花园街副161-1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资产招租 | 所在层数 | 1层 | |||
租赁面积 | 94.73平方米 (以实际展样为准)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 | 2000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以实际展样为准 | ||||||
其他情况 | 1、承租方不得将场所用于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和经营。 2、承租方为出租标的的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租赁部分土地的消防安全以及燃气、电力、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 3、承租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担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5、承租方不得将房产再次转租。 6、出租标的装修期间,承租方全权负责房屋装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工本费、劳务费及其他在装修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等),出租方不负责装修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承租方应保证房屋装修施工执行 DB23/T1621.4-2015《 (略) 建设工程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施工行为不得损害房屋承重结构及设备设施或造成房屋潜在的安全、质量问题。装修施工期间,承租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对房屋产生安全影响及质量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房屋装修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装修施工资质,承租方可以进行必要的审核。施工单位因装修施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承租方负责装修施工场地防火、防盗、防电、防水、防事故等方面管理工作,装修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如因装修施工发生相关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做好装修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承租方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未经出租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承租方因装修施工行为造成房屋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或未经出租方同意或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的,由此引发的损失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对第三人赔偿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48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5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大庆 (略) | ||||||
租金底价 | 48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中国石 (略) 黑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0 注册地:道里区高谊街58号 法定代表人:于永祥 经济类型: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国石油黑 (略) 党委会议纪要2023(19)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石 (略) 黑 (略) | ||||||
特别 告知 | 1、出租标的仅为房产,出租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烧费(供暖费)、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第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2000元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第一年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如《租赁合同》中无上述约定,出租方需提供承租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5、出租合同采用转让方标准合同范本,明确租赁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高危行业及与转让方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业。 6、目前出租标的为简装,承租方如进行装修(合同终止后,由承租方装修产生的不可移动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合同到期等任何理由进行拆除)。 7、出租底价为含税价格,出租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5%),除承租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承租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如承租方是自然人,不能开具发票。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 “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祁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至报名截止日16: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9:00-报名截止次工作日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 附件:交易须知.doc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徐女士:0451-*;刘女士:0451-* |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其 他 | |||||||
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南岗区花园街副161- (略) 出租 | 项目编号 | 29FCZ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月1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4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南岗区花园街副161-1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资产招租 | 所在层数 | 1层 | |||
租赁面积 | 94.73平方米 (以实际展样为准)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 | 2000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以实际展样为准 | ||||||
其他情况 | 1、承租方不得将场所用于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和经营。 2、承租方为出租标的的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租赁部分土地的消防安全以及燃气、电力、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 3、承租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担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5、承租方不得将房产再次转租。 6、出租标的装修期间,承租方全权负责房屋装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工本费、劳务费及其他在装修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等),出租方不负责装修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承租方应保证房屋装修施工执行 DB23/T1621.4-2015《 (略) 建设工程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施工行为不得损害房屋承重结构及设备设施或造成房屋潜在的安全、质量问题。装修施工期间,承租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对房屋产生安全影响及质量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房屋装修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装修施工资质,承租方可以进行必要的审核。施工单位因装修施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承租方负责装修施工场地防火、防盗、防电、防水、防事故等方面管理工作,装修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如因装修施工发生相关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做好装修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承租方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未经出租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承租方因装修施工行为造成房屋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或未经出租方同意或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的,由此引发的损失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对第三人赔偿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48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5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大庆 (略) | ||||||
租金底价 | 48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中国石 (略) 黑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0 注册地:道里区高谊街58号 法定代表人:于永祥 经济类型: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国石油黑 (略) 党委会议纪要2023(19)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石 (略) 黑 (略) | ||||||
特别 告知 | 1、出租标的仅为房产,出租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烧费(供暖费)、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第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2000元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第一年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如《租赁合同》中无上述约定,出租方需提供承租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5、出租合同采用转让方标准合同范本,明确租赁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高危行业及与转让方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业。 6、目前出租标的为简装,承租方如进行装修(合同终止后,由承租方装修产生的不可移动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合同到期等任何理由进行拆除)。 7、出租底价为含税价格,出租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5%),除承租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承租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如承租方是自然人,不能开具发票。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 “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祁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至报名截止日16: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9:00-报名截止次工作日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 附件:交易须知.doc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徐女士:0451-*;刘女士:0451-* |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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