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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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北京南天智联 (略) 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ZZKG*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2-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南天智联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0号二层218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 (略) )

法定代表人

赵起高

成立时间

2018/09/17

注册资本
(万元)

人民币20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01EMNG1H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3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云南南天电子 (略)

51

2

天津新智 (略)

49

增资企业承诺

我 (略) 产 (略) 公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 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 (略) 产 (略) 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信息披露内容的相关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资产总额

12977.*

10409.*

11640.*

负债总额

10635.*

6919.*

7028.*

所有者权益

2341.*

3489.*

4611.*

营业收入

9546.*

7535.*

12721.*

利润总额

1112.*

1232.*

1154.*

净利润

1100.*

1128.*

1105.*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6/30

3359.*

456.*

40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694.*

4676.*

5018.*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12/31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10761.33万元

每股对应评估值

5.38元

项目内容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

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不超过16.67%

拟新增注册资本

不超过400万股

拟增资底价

12.00元/股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云南南天电子 (略) 不低于42.50%

天津新智 (略) 不低于40.83%

新增投资方 不超过16.67%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 工业投资 (略)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略) 工业投资 (略) 、关于北京南天智联 (略) 增资扩股事宜的批复、云工投信息发[2023]185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一)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意向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本公告、云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活动。

(二)增资企业为在全国中小企业 (略) (基础层),证券代码:*。意向投资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自行对增资企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中国证券 (略) 关于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了解。

(三)增资企业仅根据意向投资方所提交书面承诺函等报名材料对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核,出具资格审核意见。该审核意见不代表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符合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也不意味着其必然能获得有权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成为增资企业的持股股东。意向投资方须自行对自身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决定是否申请投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四)增资企业涉及对外投资;关联方交易;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 (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等多项“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增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增资企业提交至云交所的相关备查资料请到云交所查阅。

(六)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为准。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详见“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经公开征集,意向投资方拟认购合计不超过400万股的(含本数),经增资企业内部决策审议通过后,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

2.经公开征集,意向投资方拟认购合计超过400万股的,增资人将优先遴选增资单价报价较高者,单价一致的优先选择增资比例较高者。上述方式无法确定的,增资人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定最终投资方。谈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增资资金实力、盈利状况、行业声誉、 (略) 治理情况等(30%);

(2)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业务的互补性及协同性,包括但不限于:战略提升、产业资源、资本运作、项目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30%);

(3)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战略、经营理念、价值观、企业文化等方面(20%);

(4)意向投资方为增资企业支持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投资支持、战略支持、渠道支持等(20%)。

3.增资定价:确定投资方后,以投资方最低报价确定增资价格。

4.增资方对本公告内容和遴选方案竞争性谈判要点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终止的条件:

1.公开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

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

3.其他由增资企业认定为增资终止的情形。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方须满足合格 (略) 要求,具体如下:意向投资方需为符合《公司法》《 (略) 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不属于《 (略)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等规定的失信惩戒对象。意向投资方应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略) 类第1号(2023年2月修订)》中规定的单纯以认购股份 (略) 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得属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略) 和券商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投资者参与基础层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参与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当符合本条前款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自然 (略) 股票交易的,应当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 (略) 、期货公司、 (略) 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以及经行业协会备 (略) 子公司、 (略)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具有前款所称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 (略) 股票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略) 资产管理产品、 (略) 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 (略) 股票交易。”

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则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意向投资方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记录、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记录截图);

(三)意向投资方须就本次投资行为履行完成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或批准程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北京南天智联 (略) 本次增资新增投资方不超过5位,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400万股。投资人须以货币(币种:人民币)形式出资,本次增资款项中超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增资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

投资方应当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全额增资款汇入北京南天智联 (略) 指定的专用账户。

3.评估基准日至增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期间增资企业的损益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4.增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承继。

5.意向投资方应在其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本公告增资条件签订《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增资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投资方向云交所提交投资申请时须无条件接受增资条件。

标的交付

以双方签订的《增资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尽调

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需全面配合,尽调结果将用于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2-28 09:00:00 至 2024-2-27 17:00:00

报名手续

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提交《增资投资申请书》及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全部材料。(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寄出,以邮件寄出凭证记载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详询项目经办人:陈女士 0871-*

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产权交易一部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否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交纳(以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户名: (略) 产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兴科路支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当投资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交易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的情况可以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2.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意向投资方未按相关规定参加后续择优程序的;

(3)在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动转为违约金,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增资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增资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进行追偿。

4.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交易保证金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后,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以及向增资方支付增资价款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服务费

本项目《增资协议》生效后,投资方应于收到《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 (略) 增资扩股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下载”)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附件下载

云 (略) 增资扩股服务收费标准.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 0871-*

技术支持

-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单位地址

(略) 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其 他

-


, (略)

项目名称

北京南天智联 (略) 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ZZKG*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2-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南天智联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0号二层218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 (略) )

法定代表人

赵起高

成立时间

2018/09/17

注册资本
(万元)

人民币20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01EMNG1H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3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云南南天电子 (略)

51

2

天津新智 (略)

49

增资企业承诺

我 (略) 产 (略) 公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 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 (略) 产 (略) 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信息披露内容的相关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资产总额

12977.*

10409.*

11640.*

负债总额

10635.*

6919.*

7028.*

所有者权益

2341.*

3489.*

4611.*

营业收入

9546.*

7535.*

12721.*

利润总额

1112.*

1232.*

1154.*

净利润

1100.*

1128.*

1105.*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6/30

3359.*

456.*

40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694.*

4676.*

5018.*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12/31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10761.33万元

每股对应评估值

5.38元

项目内容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

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不超过16.67%

拟新增注册资本

不超过400万股

拟增资底价

12.00元/股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云南南天电子 (略) 不低于42.50%

天津新智 (略) 不低于40.83%

新增投资方 不超过16.67%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 工业投资 (略)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略) 工业投资 (略) 、关于北京南天智联 (略) 增资扩股事宜的批复、云工投信息发[2023]185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一)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意向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本公告、云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活动。

(二)增资企业为在全国中小企业 (略) (基础层),证券代码:*。意向投资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自行对增资企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中国证券 (略) 关于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了解。

(三)增资企业仅根据意向投资方所提交书面承诺函等报名材料对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核,出具资格审核意见。该审核意见不代表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符合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也不意味着其必然能获得有权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成为增资企业的持股股东。意向投资方须自行对自身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决定是否申请投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四)增资企业涉及对外投资;关联方交易;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 (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等多项“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增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增资企业提交至云交所的相关备查资料请到云交所查阅。

(六)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为准。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详见“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经公开征集,意向投资方拟认购合计不超过400万股的(含本数),经增资企业内部决策审议通过后,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

2.经公开征集,意向投资方拟认购合计超过400万股的,增资人将优先遴选增资单价报价较高者,单价一致的优先选择增资比例较高者。上述方式无法确定的,增资人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定最终投资方。谈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增资资金实力、盈利状况、行业声誉、 (略) 治理情况等(30%);

(2)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业务的互补性及协同性,包括但不限于:战略提升、产业资源、资本运作、项目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30%);

(3)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战略、经营理念、价值观、企业文化等方面(20%);

(4)意向投资方为增资企业支持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投资支持、战略支持、渠道支持等(20%)。

3.增资定价:确定投资方后,以投资方最低报价确定增资价格。

4.增资方对本公告内容和遴选方案竞争性谈判要点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终止的条件:

1.公开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

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

3.其他由增资企业认定为增资终止的情形。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方须满足合格 (略) 要求,具体如下:意向投资方需为符合《公司法》《 (略) 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不属于《 (略)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等规定的失信惩戒对象。意向投资方应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略) 类第1号(2023年2月修订)》中规定的单纯以认购股份 (略) 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得属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略) 和券商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投资者参与基础层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参与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当符合本条前款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自然 (略) 股票交易的,应当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 (略) 、期货公司、 (略) 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以及经行业协会备 (略) 子公司、 (略)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具有前款所称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 (略) 股票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略) 资产管理产品、 (略) 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 (略) 股票交易。”

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则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意向投资方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记录、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记录截图);

(三)意向投资方须就本次投资行为履行完成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或批准程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北京南天智联 (略) 本次增资新增投资方不超过5位,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400万股。投资人须以货币(币种:人民币)形式出资,本次增资款项中超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增资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

投资方应当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全额增资款汇入北京南天智联 (略) 指定的专用账户。

3.评估基准日至增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期间增资企业的损益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4.增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承继。

5.意向投资方应在其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本公告增资条件签订《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增资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投资方向云交所提交投资申请时须无条件接受增资条件。

标的交付

以双方签订的《增资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尽调

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需全面配合,尽调结果将用于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2-28 09:00:00 至 2024-2-27 17:00:00

报名手续

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提交《增资投资申请书》及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全部材料。(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寄出,以邮件寄出凭证记载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详询项目经办人:陈女士 0871-*

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产权交易一部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否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交纳(以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户名: (略) 产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兴科路支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当投资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交易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的情况可以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2.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意向投资方未按相关规定参加后续择优程序的;

(3)在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动转为违约金,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增资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增资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进行追偿。

4.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交易保证金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后,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以及向增资方支付增资价款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服务费

本项目《增资协议》生效后,投资方应于收到《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 (略) 增资扩股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下载”)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附件下载

云 (略) 增资扩股服务收费标准.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 0871-*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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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单位地址

(略) 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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