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通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益通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项目名称 | 益通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G62023BJ* |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略)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2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01-26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择优确定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7140(万股) | |||
专业服务机构 | 项目机构名称:北京智 (略) | 联系人:郭女士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展楠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陈列 / 联系电话:010-* |
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投资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投资。
项目编号 | G62023B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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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益通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略)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 否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择优确定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7140(万股)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2个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3800万元,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70%,新增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30%(2个投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15%、15%)。 |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是为“肥易通”农业生态平台建设提 (略) 日常流动资金。 |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 益通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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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崖州区雅布伦崖州湾科技产业园4号楼212室 | ||
法定代表人 | 马跃 | |||
成立日期 | 2021-12-08 | |||
注册资本 | 16660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16660万元(人民币) | |||
股东个数 | 3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作物种子经营;货物进出口;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制造;智能农业管理;农副产品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十位) | 出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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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45 | |||
青海 (略) | 30 | |||
中化资本 (略) | 25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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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资产总计 | 49710.09 | 16862.2 | ||
负债总计 | 34935.4 | 199.4 | ||
所有者权益 | 14774.68 | 16662.8 | ||
营业收入 | *.76 | 9.43 | ||
净利润 | -1888.12 | 2.8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日期 | 2023-11-30 | |||
资产总计 | 58952.35 | |||
负债总计 | 44590.48 | |||
所有者权益 | 14361.87 | |||
营业收入 | *.19 | |||
净利润 | -412.81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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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项目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在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 2.2023年12月28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 (略) 所持有的氮肥业务单元,转让底价为 4152.07万元。融资方拟参与受让该项目。 3.依据《一致行动协议》, (略) 、青海 (略) 、中化资本 (略) 在其有权采取行动的范围内采取一致行动。 4.为保护融资方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于融资方处领取,联系人:杜女士,联系方式:*)后,方可查阅在北交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202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以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投资方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或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拟投资总额的30%的交易保证金支付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须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增资价款(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3)接受并配合融资方对本方进行尽职调查。 (4)本方接受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 (5)本方确保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不存在来 (略) 、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6)本方承诺充分尊重融资方企业文化,支 (略) 治理安排。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己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并以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 4.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亦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契约型基金投资。 5.投资方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30% | ||
交纳时间 |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融资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②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须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的;③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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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若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不超过两家(含),融资方有权选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遴选投资方。若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超过两家(不含),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遴选投资方。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构成、财务状况、行业地位、品牌价值、相关经验、业务资源、数字化业务开展情况等; (3)意向投资方的团队情况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能力经验的丰富程度; (4)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应在化肥、化工、数字化交易领域具有相关经验,能够为融资方后续发展提供协同支持; (5)意向投资方与中国 (略) 及其下属企业具有合作经验的优先; (6)意向投资方在经营理念及价值观等方面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 (7)意 (略) 的组织机构治理安排接受程度高的优先,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中的席位、管理 (略) 治理方面的安排等。 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或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
项目名称 | 益通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G62023B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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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所在地区 | (略)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2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01-26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择优确定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7140(万股) | |||
专业服务机构 | 项目机构名称:北京智 (略) | 联系人:郭女士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展楠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陈列 / 联系电话:010-* |
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投资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投资。
项目编号 | G62023B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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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益通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略)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 否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择优确定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7140(万股)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2个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3800万元,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70%,新增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30%(2个投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15%、15%)。 |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是为“肥易通”农业生态平台建设提 (略) 日常流动资金。 |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 益通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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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崖州区雅布伦崖州湾科技产业园4号楼212室 | ||
法定代表人 | 马跃 | |||
成立日期 | 2021-12-08 | |||
注册资本 | 16660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16660万元(人民币) | |||
股东个数 | 3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作物种子经营;货物进出口;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制造;智能农业管理;农副产品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十位) | 出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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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45 | |||
青海 (略) | 30 | |||
中化资本 (略) | 25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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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资产总计 | 49710.09 | 16862.2 | ||
负债总计 | 34935.4 | 199.4 | ||
所有者权益 | 14774.68 | 16662.8 | ||
营业收入 | *.76 | 9.43 | ||
净利润 | -1888.12 | 2.8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日期 | 2023-11-30 | |||
资产总计 | 58952.35 | |||
负债总计 | 44590.48 | |||
所有者权益 | 14361.87 | |||
营业收入 | *.19 | |||
净利润 | -412.81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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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 (略)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项目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在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 2.2023年12月28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 (略) 所持有的氮肥业务单元,转让底价为 4152.07万元。融资方拟参与受让该项目。 3.依据《一致行动协议》, (略) 、青海 (略) 、中化资本 (略) 在其有权采取行动的范围内采取一致行动。 4.为保护融资方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于融资方处领取,联系人:杜女士,联系方式:*)后,方可查阅在北交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202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以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投资方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或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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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拟投资总额的30%的交易保证金支付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须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增资价款(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3)接受并配合融资方对本方进行尽职调查。 (4)本方接受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 (5)本方确保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不存在来 (略) 、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6)本方承诺充分尊重融资方企业文化,支 (略) 治理安排。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己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并以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 4.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亦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契约型基金投资。 5.投资方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30% | ||
交纳时间 |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融资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②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须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的;③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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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若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不超过两家(含),融资方有权选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遴选投资方。若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超过两家(不含),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遴选投资方。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构成、财务状况、行业地位、品牌价值、相关经验、业务资源、数字化业务开展情况等; (3)意向投资方的团队情况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能力经验的丰富程度; (4)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应在化肥、化工、数字化交易领域具有相关经验,能够为融资方后续发展提供协同支持; (5)意向投资方与中国 (略) 及其下属企业具有合作经验的优先; (6)意向投资方在经营理念及价值观等方面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 (7)意 (略) 的组织机构治理安排接受程度高的优先,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中的席位、管理 (略) 治理方面的安排等。 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或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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