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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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公开招租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5:26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0:00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飞*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0591-*

  福建 (略) (略)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FJMH-GK-2023-08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MH-GK-2023-082-2

本招标项目 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经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村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由 福建 (略) 作为项目受托方对 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1.2招标编号: FJMH-GK-2023-082-2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2.2 本次招标的租赁物地址及相应面积等信息具体详见下表格: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

包数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

期限(年)

租金单价(元/年)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1

(略) 长乐区金峰镇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旁

1245

5

94600

90000

注:(每份招标文件单据只能投一个合同包)

3.项目要素及要求

3.1 租金单价最低限价: 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2 合作方式及范围: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3 土地权属性质:村集体财产;

3.4 合作年限:5年;

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6 租赁房屋用途属性:/。

3.7 其它:

3.7.1缴费标准及递增方式: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按年交纳,中标人首次租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次年缴纳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逾期交付,视为违约。本项目有递增,,第一年按中标金额收取,第二年按第一年租金增加3%计取,第三年按第二年租金增加3%计取,第四年按第三年租金增加3%计取,第五年按第四年租金增加3%计取。

3.7.2承租押金金额:94600元。

3.7.3履约担保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承租押金以转账方式提交,承租押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经中标人申请,无未了事宜后5日内无息退还。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投标人若是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投标人为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

4.3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4经村委会同意后才可转租、分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4.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或信用中国(http://**.cn/)等网站查询打印盖章或采用书面承诺的形式直接进行承诺。)(若投标人为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29日至2024年 1 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建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永荣广场1号楼806室)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自然人投标须从个人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人民币90000元

7.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7 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 (略)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其他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5:26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0:00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飞*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0591-*

  福建 (略) (略)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FJMH-GK-2023-08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MH-GK-2023-082-2

本招标项目 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经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 村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由 福建 (略) 作为项目受托方对 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金峰镇陈店村村委会旁单层厂房出租(三次招标)

1.2招标编号: FJMH-GK-2023-082-2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2.2 本次招标的租赁物地址及相应面积等信息具体详见下表格: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

包数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

期限(年)

租金单价(元/年)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1

(略) 长乐区金峰镇 (略) 长乐区金峰镇陈店村村民委员会旁

1245

5

94600

90000

注:(每份招标文件单据只能投一个合同包)

3.项目要素及要求

3.1 租金单价最低限价: 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2 合作方式及范围: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3 土地权属性质:村集体财产;

3.4 合作年限:5年;

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6 租赁房屋用途属性:/。

3.7 其它:

3.7.1缴费标准及递增方式: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按年交纳,中标人首次租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次年缴纳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逾期交付,视为违约。本项目有递增,,第一年按中标金额收取,第二年按第一年租金增加3%计取,第三年按第二年租金增加3%计取,第四年按第三年租金增加3%计取,第五年按第四年租金增加3%计取。

3.7.2承租押金金额:94600元。

3.7.3履约担保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承租押金以转账方式提交,承租押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经中标人申请,无未了事宜后5日内无息退还。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投标人若是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投标人为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

4.3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4经村委会同意后才可转租、分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4.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或信用中国(http://**.cn/)等网站查询打印盖章或采用书面承诺的形式直接进行承诺。)(若投标人为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29日至2024年 1 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建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永荣广场1号楼806室)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自然人投标须从个人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人民币90000元

7.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7 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 (略)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其他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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