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东一号
标的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东一号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 29日9 时至2023年12月 29 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5处标的3年期租赁权标的明细:
序号 | 位置 | 房屋面积(平方米) | 租金单价(元/㎡) | 起拍价 (元/年) | 拍卖保证金(元) | 备注 |
标的一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东一号 | 5.76 | 150 | 10368 | 10000 | |
标的二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东二号 | 5.76 | 150 | 10368 | 10000 | |
标的三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西三号 | 5.76 | 150 | 10368 | 10000 | |
标的四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西四号 | 5.76 | 150 | 10368 | 10000 | |
标的五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城楼西侧二楼 | 847.3 | 9 | 91508 | 30000 | 只可用作办公室、教育培训。 |
二、拍卖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至2023年 12月29日10时(延时除外)
竞租要求:
1.竞租人需要按照*方经营管理要求经营铺面;同一竞租人只允许报名一处标的物;
2.竞租人在报名同时需要提供经营方案,经营方案经委托方认可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登记手续办理:个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单位报名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报名手续:
1、竞租人应在2023年12月28日17:00时前于中拍平台,网址:http://**)完成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件进行认证;
2、招租保证金参照上述明细清单(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来款账户);
3、招租保证金缴纳:汇款账户(单位名称: (略) 账户: (略) 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滨分社,账号:*2)以到账为准,于2023年12月28日17:00时前持有效身份证 (略) 办理竞租登记手续(不成交保证金无息退回)。按拍卖标的的(一年租金)成交价5%(百分之五)收取买受方佣金。
四、标的展示: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在标的物现场,请提前电话联系。
五、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六、特别提示:
1、竞租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总成交价1.5‰缴纳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逾期未缴纳的按中拍平台规定执行。
2、我公司所提供的介绍资料仅供竞租人参考,不做担保;竞租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租人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3、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及转让,擅自转租转让的,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当年房租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放弃经营者视为违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
4、此次租赁权拍卖标的,不可做餐饮经营与娱乐场所经营。
5、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会结束当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卖佣金,保证金将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部分租金,7个工作日内交清剩余租金。
管理处联系人:朱先生 *
拍卖公司联系人:黄先生 *
(略)
2023年12月21日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 29日9 时至2023年12月 29 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5处标的3年期租赁权标的明细:
序号 | 位置 | 房屋面积(平方米) | 租金单价(元/㎡) | 起拍价 (元/年) | 拍卖保证金(元) | 备注 |
标的一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东一号 | 5.76 | 150 | 10368 | 10000 | |
标的二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东二号 | 5.76 | 150 | 10368 | 10000 | |
标的三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西三号 | 5.76 | 150 | 10368 | 10000 | |
标的四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广场木亭子西四号 | 5.76 | 150 | 10368 | 10000 | |
标的五 | (略) 麒麟区麒麟南路南城门城楼西侧二楼 | 847.3 | 9 | 91508 | 30000 | 只可用作办公室、教育培训。 |
二、拍卖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至2023年 12月29日10时(延时除外)
竞租要求:
1.竞租人需要按照*方经营管理要求经营铺面;同一竞租人只允许报名一处标的物;
2.竞租人在报名同时需要提供经营方案,经营方案经委托方认可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登记手续办理:个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单位报名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报名手续:
1、竞租人应在2023年12月28日17:00时前于中拍平台,网址:http://**)完成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件进行认证;
2、招租保证金参照上述明细清单(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来款账户);
3、招租保证金缴纳:汇款账户(单位名称: (略) 账户: (略) 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滨分社,账号:*2)以到账为准,于2023年12月28日17:00时前持有效身份证 (略) 办理竞租登记手续(不成交保证金无息退回)。按拍卖标的的(一年租金)成交价5%(百分之五)收取买受方佣金。
四、标的展示: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在标的物现场,请提前电话联系。
五、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六、特别提示:
1、竞租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总成交价1.5‰缴纳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逾期未缴纳的按中拍平台规定执行。
2、我公司所提供的介绍资料仅供竞租人参考,不做担保;竞租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租人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3、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及转让,擅自转租转让的,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当年房租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放弃经营者视为违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
4、此次租赁权拍卖标的,不可做餐饮经营与娱乐场所经营。
5、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会结束当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卖佣金,保证金将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部分租金,7个工作日内交清剩余租金。
管理处联系人:朱先生 *
拍卖公司联系人:黄先生 *
(略)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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