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人民法院关于昆山市巴城镇天使湾35幢别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太仓市人民法院关于昆山市巴城镇天使湾35幢别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巴城镇天使湾35幢(别墅)
(第一次)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巴城镇天使湾35幢【含室内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含阁楼、庭院、假山等),不动产权证号:*】;登记日期:2013-04-23;房屋建筑面积:315.39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总层数:2;所在层:1-2;土地面积:504.6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及询价报告〕
市场价金额(询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01月 29日10时至2024年01月30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来拍法服可另行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 (略) 无关。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此次拍卖统一组织安排集中看样,有意者可联系来拍法服带领前往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无证房产 (略) 也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包括拆除、没收等法律后果),本院概不负责,且支付的 (略) 不予返还。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房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屋登记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交付一定的费用,同时也存在因国家相关房产登记政策、无法提供有关材料或限购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可能性,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该标的物目前有人占有使用,使用人承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自行腾退,法院负责交付。
5.该标的物涉及违章、超红线图部分,若相关部门要求拆除或拆除后过户,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费用。
六、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1.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略) 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
(1) (略) 限购区域内购买12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购房家庭已拥有住房小于3套。购房人应提供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2)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的,对购房人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3)购房资格 (略) 区(含吴江区)。
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除外)不受限购政策影响, (略) 政府限购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5.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五日 (略) 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及特别说明第4项所列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 (略) , (略) 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
6.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
1.本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其后凭完税证明材 (略) 申请返还。】
2.有关缴纳税费的情况,竞买人可至税务部门了解详情。咨询电话:0512-12366。
3.该资产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监督电话:0512-*;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仅针对淘宝后台技术服务、操作情况,对于标的物的情况、看样、过户、售后等问题不予接待)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城厢镇半泾南路19号;
(略) 拍卖房产有意者需申请贷款,请拍卖前向抵押权银行信贷部门咨询贷款事宜。
E拍贷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1、中国银行太仓分行:宋经理*;冯经理*;田经理*;陶经理*;徐经理*;
2、浦发银行太仓支行:邹经理0512-*、*;
3、江苏银行太仓支行:胡经理*;
4、太仓民生 (略) :方经理*。
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尽早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 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规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略) (略)
(略) 巴城镇天使湾35幢(别墅)
(第一次)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巴城镇天使湾35幢【含室内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含阁楼、庭院、假山等),不动产权证号:*】;登记日期:2013-04-23;房屋建筑面积:315.39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总层数:2;所在层:1-2;土地面积:504.6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及询价报告〕
市场价金额(询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01月 29日10时至2024年01月30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来拍法服可另行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 (略) 无关。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此次拍卖统一组织安排集中看样,有意者可联系来拍法服带领前往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无证房产 (略) 也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包括拆除、没收等法律后果),本院概不负责,且支付的 (略) 不予返还。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房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屋登记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交付一定的费用,同时也存在因国家相关房产登记政策、无法提供有关材料或限购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可能性,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该标的物目前有人占有使用,使用人承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自行腾退,法院负责交付。
5.该标的物涉及违章、超红线图部分,若相关部门要求拆除或拆除后过户,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费用。
六、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1.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略) 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
(1) (略) 限购区域内购买12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购房家庭已拥有住房小于3套。购房人应提供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2)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的,对购房人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3)购房资格 (略) 区(含吴江区)。
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除外)不受限购政策影响, (略) 政府限购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5.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五日 (略) 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及特别说明第4项所列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 (略) , (略) 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
6.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
1.本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其后凭完税证明材 (略) 申请返还。】
2.有关缴纳税费的情况,竞买人可至税务部门了解详情。咨询电话:0512-12366。
3.该资产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监督电话:0512-*;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仅针对淘宝后台技术服务、操作情况,对于标的物的情况、看样、过户、售后等问题不予接待)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城厢镇半泾南路19号;
(略) 拍卖房产有意者需申请贷款,请拍卖前向抵押权银行信贷部门咨询贷款事宜。
E拍贷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1、中国银行太仓分行:宋经理*;冯经理*;田经理*;陶经理*;徐经理*;
2、浦发银行太仓支行:邹经理0512-*、*;
3、江苏银行太仓支行:胡经理*;
4、太仓民生 (略) :方经理*。
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尽早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 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规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版本: | 0 | 修改时间: | 2023/12/28 16: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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