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整体转让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整体转让
项目名称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3067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吉阳区红沙疍家湾海滨大道与规划一路交接处西南角红沙综合维修保养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批) | 评估总价 (万元) | 挂牌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 | 1 | 90.4 | 90.4 | 50 | ||||||
标的情况 | 本次 (略) (略) 163辆报废公交车,其中143辆纯电动车公交车不含动力电池。该批车辆类型分别为:15辆11米级金龙牌柴油电混合公交车,30辆8米级开沃牌纯电动公交车,2辆6米级开沃牌纯电动公交车,10辆10米级宇通牌天然气公交车,10辆6米级安凯牌柴油公交车,24辆11米级安凯牌纯电动公交车,72辆8米级宏远牌纯电动公交车。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外,另须支付评估费6400元给转让方。 2、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过书面或电话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回收163辆报废公交车,负责将报废公交车转移至受让方合法贮存点,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公交车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开具163辆车的《报废机动车车回收证明》,以及20个工作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完163辆车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5、其中143辆纯电动公交车不含动力电池。 6、受让方需现场勘查163辆报废公交车车况后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以缺少配件、无电池等理由变更。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90.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17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 (略) 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的回收车辆拆解经营场地,同时该场地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环评批复。 4、意向受让方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在近三年内(以上传材料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数量描述不一致的,以评估报告为准。 | ||||||||||
标的交割 | 按《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报名需缴纳5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2023年12月28日17:00前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评估费(6400元)、履约保证金(80万元)及部分成交价款(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直至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163辆报废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5、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环评批复(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网页截图。 7、其它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的约定承担,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 | 12月15日9:00 | 12月29日9:00 | 2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3、《163辆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李先生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3067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吉阳区红沙疍家湾海滨大道与规划一路交接处西南角红沙综合维修保养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批) | 评估总价 (万元) | 挂牌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 | 1 | 90.4 | 90.4 | 50 | ||||||
标的情况 | 本次 (略) (略) 163辆报废公交车,其中143辆纯电动车公交车不含动力电池。该批车辆类型分别为:15辆11米级金龙牌柴油电混合公交车,30辆8米级开沃牌纯电动公交车,2辆6米级开沃牌纯电动公交车,10辆10米级宇通牌天然气公交车,10辆6米级安凯牌柴油公交车,24辆11米级安凯牌纯电动公交车,72辆8米级宏远牌纯电动公交车。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外,另须支付评估费6400元给转让方。 2、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过书面或电话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回收163辆报废公交车,负责将报废公交车转移至受让方合法贮存点,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公交车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开具163辆车的《报废机动车车回收证明》,以及20个工作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完163辆车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5、其中143辆纯电动公交车不含动力电池。 6、受让方需现场勘查163辆报废公交车车况后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以缺少配件、无电池等理由变更。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90.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17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 (略) 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的回收车辆拆解经营场地,同时该场地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环评批复。 4、意向受让方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在近三年内(以上传材料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数量描述不一致的,以评估报告为准。 | ||||||||||
标的交割 | 按《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报名需缴纳5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2023年12月28日17:00前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评估费(6400元)、履约保证金(80万元)及部分成交价款(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直至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163辆报废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5、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环评批复(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网页截图。 7、其它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的约定承担,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 | 12月15日9:00 | 12月29日9:00 | 2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3、《163辆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李先生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3067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吉阳区红沙疍家湾海滨大道与规划一路交接处西南角红沙综合维修保养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批) | 评估总价 (万元) | 挂牌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 | 1 | 90.4 | 90.4 | 50 | ||||||
标的情况 | 本次 (略) (略) 163辆报废公交车,其中143辆纯电动车公交车不含动力电池。该批车辆类型分别为:15辆11米级金龙牌柴油电混合公交车,30辆8米级开沃牌纯电动公交车,2辆6米级开沃牌纯电动公交车,10辆10米级宇通牌天然气公交车,10辆6米级安凯牌柴油公交车,24辆11米级安凯牌纯电动公交车,72辆8米级宏远牌纯电动公交车。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外,另须支付评估费6400元给转让方。 2、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过书面或电话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回收163辆报废公交车,负责将报废公交车转移至受让方合法贮存点,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公交车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开具163辆车的《报废机动车车回收证明》,以及20个工作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完163辆车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5、其中143辆纯电动公交车不含动力电池。 6、受让方需现场勘查163辆报废公交车车况后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以缺少配件、无电池等理由变更。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90.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17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 (略) 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的回收车辆拆解经营场地,同时该场地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环评批复。 4、意向受让方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在近三年内(以上传材料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数量描述不一致的,以评估报告为准。 | ||||||||||
标的交割 | 按《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报名需缴纳5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2023年12月28日17:00前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评估费(6400元)、履约保证金(80万元)及部分成交价款(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直至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163辆报废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5、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环评批复(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网页截图。 7、其它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的约定承担,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 | 12月15日9:00 | 12月29日9:00 | 2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3、《163辆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李先生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3067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吉阳区红沙疍家湾海滨大道与规划一路交接处西南角红沙综合维修保养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批) | 评估总价 (万元) | 挂牌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 | 1 | 90.4 | 90.4 | 50 | ||||||
标的情况 | 本次 (略) (略) 163辆报废公交车,其中143辆纯电动车公交车不含动力电池。该批车辆类型分别为:15辆11米级金龙牌柴油电混合公交车,30辆8米级开沃牌纯电动公交车,2辆6米级开沃牌纯电动公交车,10辆10米级宇通牌天然气公交车,10辆6米级安凯牌柴油公交车,24辆11米级安凯牌纯电动公交车,72辆8米级宏远牌纯电动公交车。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外,另须支付评估费6400元给转让方。 2、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过书面或电话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回收163辆报废公交车,负责将报废公交车转移至受让方合法贮存点,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公交车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开具163辆车的《报废机动车车回收证明》,以及20个工作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完163辆车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5、其中143辆纯电动公交车不含动力电池。 6、受让方需现场勘查163辆报废公交车车况后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以缺少配件、无电池等理由变更。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90.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17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 (略) 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的回收车辆拆解经营场地,同时该场地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环评批复。 4、意向受让方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在近三年内(以上传材料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数量描述不一致的,以评估报告为准。 | ||||||||||
标的交割 | 按《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报名需缴纳5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2023年12月28日17:00前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评估费(6400元)、履约保证金(80万元)及部分成交价款(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直至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163辆报废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5、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环评批复(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网页截图。 7、其它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的约定承担,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三亚公交集团163辆报废公交车 | 12月15日9:00 | 12月29日9:00 | 2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3、《163辆报废公交车回收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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