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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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注销公告

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作者: 来源: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略) 渔业条例》有关规定,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10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赣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字[2023]8号)、《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字[2023]48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渔船和捕捞许可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9〕2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注销万安县水域《内*渔业船舶证书》(内含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后所有渔船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渔业捕捞作业,违者将依据《刑法》及渔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现将我县赣江万安段水域内登记在册的148艘机动渔船《内*渔业船舶证书》予以公告注销(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万安县渔业船舶证书名单(注销).xlsx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作者: 来源: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略) 渔业条例》有关规定,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10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赣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字[2023]8号)、《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字[2023]48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渔船和捕捞许可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9〕2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注销万安县水域《内*渔业船舶证书》(内含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后所有渔船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渔业捕捞作业,违者将依据《刑法》及渔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现将我县赣江万安段水域内登记在册的148艘机动渔船《内*渔业船舶证书》予以公告注销(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万安县渔业船舶证书名单(注销).xlsx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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