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义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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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义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西藏义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西藏义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21XZ*-3 挂牌价格 1,044.3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9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26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标的企业简介

(略) 成立于2006年02月15日,本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批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35X,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郎楠;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100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2006-02-15
所在地区 西藏 (略) 城关区
住所/注册地址 西藏 (略) 林廓北路20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注册资本 2,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郎楠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5X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1人 其中:在岗 1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邱长勇 28 %
2 西藏自治区建 (略) 20 %
3 杨勇 20 %
4 拉巴多吉 16 %
5 魏栋 16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2023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1.* -1.*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597.* 3.* 593.*
审计机构 西藏昭诚会计师事务所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10-31 0 -1.* -1.*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年报 597.* 3.* 593.*
备注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新疆中信立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3-10-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准(备案)日期 2023-12-06
评估报告文号 中立信评报字【2023】第23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595.38 1,044.52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1.62 2.99
无形资产(万元) —— ——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其他资产(万元) —— ——
总资产(万元) 597 1,047.51
流动负债(万元) 3.14 3.14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3.14 3.14
净资产(万元) 593.86 1,044.37
标的对应评估值 1,044.37 万元
是否与企业清算或破产相关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1 转让方名称 魏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转让方基本情况 2 转让方名称 杨勇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西藏自治区建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5P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 西藏 (略) 城关区
住所/注册地址 西藏 (略) 林廓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傅治国
注册资本 749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96
批准单位名称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同意《 (略)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1-07-29
批准文号 藏建计【2021】169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4 转让方名称 邱长勇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8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8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转让方基本情况 5 转让方名称 拉巴多吉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1,044.3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

3、报名时缴纳交易标的相对应的保证金。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及评估报告提醒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可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备查,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意向受让方提交受 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 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 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 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 行追责和索赔。
二、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开发成本是一宗土地使用权,依据 (略) 提供的声明: (略) 对(藏(2019)林周县不动产权证第*号商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证载宗地面积9741.42㎡)该宗土地临街部分进行开发销售,致使临 (略) 政道路之间形成无法使用土地面积358.42 平方米,除了临街部分其他土地未开发, (略) 本次评估以扣除无法使用土地面积358.42平方米后剩于9383.00平方米作为申报本次委托评估面积。该宗士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5年09月 06日起2045年09月05日止。本报告评估结论同时也 未考虑超过士地开发约定期限可能增加的费用的影响。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本次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其他股东均将所持有的股权委托给转让方一并转让,即本次转让西藏义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义正置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3、义正置业名下有一宗商业性质土地,目前部分土地是未开发状态,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如该土地建设面积未达到1/3或者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25%的,相关部门将无偿收回该土地,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藏产权 (略) 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6、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全额交易价款。

7、在获得西藏产权 (略) 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共同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8、其他详见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26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藏产权 (略)
开户行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营业部
账号 *68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旦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91-*
项目报名联系人 付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89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西藏
西藏义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西藏义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21XZ*-3 挂牌价格 1,044.3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9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26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标的企业简介

(略) 成立于2006年02月15日,本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批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35X,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郎楠;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100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2006-02-15
所在地区 西藏 (略) 城关区
住所/注册地址 西藏 (略) 林廓北路20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注册资本 2,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郎楠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5X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1人 其中:在岗 1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邱长勇 28 %
2 西藏自治区建 (略) 20 %
3 杨勇 20 %
4 拉巴多吉 16 %
5 魏栋 16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2023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1.* -1.*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597.* 3.* 593.*
审计机构 西藏昭诚会计师事务所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10-31 0 -1.* -1.*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年报 597.* 3.* 593.*
备注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新疆中信立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3-10-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准(备案)日期 2023-12-06
评估报告文号 中立信评报字【2023】第23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595.38 1,044.52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1.62 2.99
无形资产(万元) —— ——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其他资产(万元) —— ——
总资产(万元) 597 1,047.51
流动负债(万元) 3.14 3.14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3.14 3.14
净资产(万元) 593.86 1,044.37
标的对应评估值 1,044.37 万元
是否与企业清算或破产相关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1 转让方名称 魏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转让方基本情况 2 转让方名称 杨勇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西藏自治区建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5P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 西藏 (略) 城关区
住所/注册地址 西藏 (略) 林廓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傅治国
注册资本 749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96
批准单位名称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同意《 (略)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1-07-29
批准文号 藏建计【2021】169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4 转让方名称 邱长勇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8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8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转让方基本情况 5 转让方名称 拉巴多吉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业务无法提供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1,044.3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

3、报名时缴纳交易标的相对应的保证金。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及评估报告提醒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可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备查,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意向受让方提交受 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 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 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 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 行追责和索赔。
二、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开发成本是一宗土地使用权,依据 (略) 提供的声明: (略) 对(藏(2019)林周县不动产权证第*号商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证载宗地面积9741.42㎡)该宗土地临街部分进行开发销售,致使临 (略) 政道路之间形成无法使用土地面积358.42 平方米,除了临街部分其他土地未开发, (略) 本次评估以扣除无法使用土地面积358.42平方米后剩于9383.00平方米作为申报本次委托评估面积。该宗士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5年09月 06日起2045年09月05日止。本报告评估结论同时也 未考虑超过士地开发约定期限可能增加的费用的影响。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本次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其他股东均将所持有的股权委托给转让方一并转让,即本次转让西藏义正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义正置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3、义正置业名下有一宗商业性质土地,目前部分土地是未开发状态,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如该土地建设面积未达到1/3或者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25%的,相关部门将无偿收回该土地,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藏产权 (略) 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6、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全额交易价款。

7、在获得西藏产权 (略) 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共同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8、其他详见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26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藏产权 (略)
开户行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营业部
账号 *68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旦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91-*
项目报名联系人 付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89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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