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借平台发布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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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借平台发布非政府采购项目

常 (略) (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 招标公告 (借平台发布 非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衢州 (略) 受常 (略) (常 (略) 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常 (略) (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常 (略) (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

二、项目编号:QZLT-GK-*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最低价

项目概况

备注

1

常 (略) (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

1

3万元(1.5万元/年)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服务期限:本招标项目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通过招标人考核制度可续签合同2年,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该供应商承担。(合同期满前3个月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重新招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候。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以邮寄方式获取。【1、现场购买地点: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衢州 (略) 招标室。2、邮寄:如需邮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料邮寄至:衢州 (略) (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工本费按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上规定的方式支付。】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七、获取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招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1月19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 (略) 一楼(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1月19日09时30分在衢州 (略) 一楼(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开标。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非政府采购公告”栏;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常 (略) (常 (略) 医疗服务共同体)

地址: (略) 常山县大桥路2号

联系人:叶华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 (略)

地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

联 系 人:郑工 邮 编:*

电 话:0570-* 传 真:0570-*

附件信息:

常 (略) (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 招标公告 (借平台发布 非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衢州 (略) 受常 (略) (常 (略) 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常 (略) (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常 (略) (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

二、项目编号:QZLT-GK-*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最低价

项目概况

备注

1

常 (略) (医共体)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

1

3万元(1.5万元/年)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服务期限:本招标项目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通过招标人考核制度可续签合同2年,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该供应商承担。(合同期满前3个月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重新招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候。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以邮寄方式获取。【1、现场购买地点: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衢州 (略) 招标室。2、邮寄:如需邮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料邮寄至:衢州 (略) (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工本费按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上规定的方式支付。】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七、获取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招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1月19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 (略) 一楼(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1月19日09时30分在衢州 (略) 一楼(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开标。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非政府采购公告”栏;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常 (略) (常 (略) 医疗服务共同体)

地址: (略) 常山县大桥路2号

联系人:叶华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 (略)

地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

联 系 人:郑工 邮 编:*

电 话:0570-* 传 真: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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