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编号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编号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征集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石晓晴
3、联系方式:0756-*
4、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01室政府采购部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1
3、征集项目简介:一、项目内容 为采购 (略) 范围内(横琴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咨询服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 二、委托方式 本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征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为价格优先法,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二阶段的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采购人直接选定。 采购人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每一个标的物的评估,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选定4家供应商,自委托生效之日起,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其中1家为监理机构。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作为第二阶段的成交价。本项目供应商以折扣费率形式报价,折扣费率越小,则报价越低。商品(服务)实际结算价=约定标准计价*投标折扣率。供应商应以“%”为计算单位,且不得超过100%,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评估费用 (1)评估费用=约定标准计价*供应商成交折扣费率,其中约定标准计价参考《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计价格[1995]第971号)的通知公布的土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计算,当约定标准计价超过15万元的,按15万元进行计算。 (2)评估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技术交通等服务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费用,有关文件规定的利息、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1 |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略) 范围内(横琴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咨询服务。 | 资产评估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 |
---|---|
1 | (略) 自然资源局 |
2 | (略) 政基础设施土地开发管理中心 |
3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
4 | (略) 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5 | (略) 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 |
6 | (略) 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 |
7 | (略) 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 |
8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金湾分中心 |
9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 |
10 |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
11 | (略) (略) 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12 | (略) 自然资源局保税分局 |
13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金湾分中心( (略) ) |
14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金湾分中心(金湾区) |
15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金湾分中心(金湾区) |
16 | (略) 自然资源局富山分局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文书 | 供应商须 (略) 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文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文书复印件)。 |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平台服务热线:020-*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门户地址:http://**-main-web/index?regionguid=*
2、本项目供应商登录方式:
(1)在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后,通过浏览器新建标签,录入以下网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http://**-portal/gpfa-basic-web/#/todoMain
3、操作手册:http://**-main-web/basic/frameHandlingguideline
4、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E6%8A%95%E6%A0%87(%E5%93%8D%E5%BA%94)%E5%AE%A2%E6%88%B7%E7%AB%AF%E5%AE%89%E8%A3%85%E5%8C%85_V5.0.055.01.exe
征集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征集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石晓晴
3、联系方式:0756-*
4、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01室政府采购部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1
3、征集项目简介:一、项目内容 为采购 (略) 范围内(横琴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咨询服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 二、委托方式 本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征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为价格优先法,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二阶段的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采购人直接选定。 采购人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每一个标的物的评估,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选定4家供应商,自委托生效之日起,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其中1家为监理机构。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作为第二阶段的成交价。本项目供应商以折扣费率形式报价,折扣费率越小,则报价越低。商品(服务)实际结算价=约定标准计价*投标折扣率。供应商应以“%”为计算单位,且不得超过100%,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评估费用 (1)评估费用=约定标准计价*供应商成交折扣费率,其中约定标准计价参考《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计价格[1995]第971号)的通知公布的土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计算,当约定标准计价超过15万元的,按15万元进行计算。 (2)评估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技术交通等服务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费用,有关文件规定的利息、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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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略) 范围内(横琴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咨询服务。 | 资产评估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 |
---|---|
1 | (略) 自然资源局 |
2 | (略) 政基础设施土地开发管理中心 |
3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
4 | (略) 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5 | (略) 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 |
6 | (略) 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 |
7 | (略) 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 |
8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金湾分中心 |
9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 |
10 |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
11 | (略) (略) 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12 | (略) 自然资源局保税分局 |
13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金湾分中心( (略) ) |
14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金湾分中心(金湾区) |
15 |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金湾分中心(金湾区) |
16 | (略) 自然资源局富山分局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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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文书 | 供应商须 (略) 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文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文书复印件)。 |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 (略) 政府采购网(http://**),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 (略) 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平台服务热线:020-*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门户地址:http://**-main-web/index?regionguid=*
2、本项目供应商登录方式:
(1)在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后,通过浏览器新建标签,录入以下网 (略)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http://**-portal/gpfa-basic-web/#/todoMain
3、操作手册:http://**-main-web/basic/frameHandlingguideline
4、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E6%8A%95%E6%A0%87(%E5%93%8D%E5%BA%94)%E5%AE%A2%E6%88%B7%E7%AB%AF%E5%AE%89%E8%A3%85%E5%8C%85_V5.0.055.01.exe
征集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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