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一辆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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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一辆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镇江强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镇江强 (略) 名下一辆帕萨特牌

小型轿车的破产财产公告

镇江强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8日10时至2024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镇江强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京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镇江强 (略) 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依法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税费之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一辆帕萨特牌小型轿车,车牌号为苏L13706。车辆品牌型号:帕萨特牌SVW7203EPI;使用性质:非运营;发动机号:*;车身颜色:黑;车辆识别代码:LSVDN49F*;注册登记日期:2006-12-31;检验有效期止:2017-12-31;保险终止日期:2016-12-30;强制报废期止:2099-12-31;评估价:17530元。

本次起拍价:4595元,保证金:900元,增价幅度:9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车辆现状为查封、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交强险不在有效期内、达到报废标准,买受人须自行处理违章、扣分、检验等相关事宜,该车辆的外观、结构、技术参数、内在质量等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对瑕疵情况不作任何担保。

2.本次拍卖车辆无钥匙,无法勘查公里数。车辆成交后,以交付当日车辆状态为准,请意向竞买人知悉,法院、管理人不作任何的担保。

3.本次拍卖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如买受人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该买受人须是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企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3日内缴清拍卖余款,同时在提货前缴纳2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至管理人账户作为提货保证金,并提供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10日内提清,并一车一单出具报废证明,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提货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买受人拒不提供以上材料,亦不具备商务主管部门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资质,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亦不得已上述原因悔拍并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4.关于该车辆是否符合过户及国标排放标准等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联系或咨询。非车辆登记地户籍竞买人,请竞拍之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车辆是否符合转入地所执行的机动车污染控制排放标准及过户问题,管理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5.年检和强制报废风险:车辆存在闲置未使用,检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现已脱检脱保,强制报废期止:2099年12月31日,车辆拍卖成交后能否办理年检并年检合格,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咨询,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

6.本次拍卖车辆所涉及保险补缴、违章处理、车辆年审、拖车、维修、拆解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车辆交付后,涉及车辆的上路风险、交通事故责任风险等所有风险与责任,以上所有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管理人无关。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1月4日10时。有意者请自行与朱女士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2024年1月5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涉及机动车权证登记、过户等相关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了解。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可能涉及的保险补缴、违章处理、车辆年审、拖车、维修、运输、拆解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管理人无关。

3.办理过户具体手续以及相关政策要求,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管理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2024年1月12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镇江强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 (略) 镇江支行,账号:*】汇款时备注小型轿车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办理。

十、交付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产权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 (略) 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

十一、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管理人咨询电话:朱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511-*

京东技术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镇江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镇江

镇江强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镇江强 (略) 名下一辆帕萨特牌

小型轿车的破产财产公告

镇江强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8日10时至2024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镇江强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京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镇江强 (略) 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依法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税费之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一辆帕萨特牌小型轿车,车牌号为苏L13706。车辆品牌型号:帕萨特牌SVW7203EPI;使用性质:非运营;发动机号:*;车身颜色:黑;车辆识别代码:LSVDN49F*;注册登记日期:2006-12-31;检验有效期止:2017-12-31;保险终止日期:2016-12-30;强制报废期止:2099-12-31;评估价:17530元。

本次起拍价:4595元,保证金:900元,增价幅度:9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车辆现状为查封、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交强险不在有效期内、达到报废标准,买受人须自行处理违章、扣分、检验等相关事宜,该车辆的外观、结构、技术参数、内在质量等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对瑕疵情况不作任何担保。

2.本次拍卖车辆无钥匙,无法勘查公里数。车辆成交后,以交付当日车辆状态为准,请意向竞买人知悉,法院、管理人不作任何的担保。

3.本次拍卖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如买受人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该买受人须是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企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3日内缴清拍卖余款,同时在提货前缴纳2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至管理人账户作为提货保证金,并提供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10日内提清,并一车一单出具报废证明,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提货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买受人拒不提供以上材料,亦不具备商务主管部门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资质,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亦不得已上述原因悔拍并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4.关于该车辆是否符合过户及国标排放标准等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联系或咨询。非车辆登记地户籍竞买人,请竞拍之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车辆是否符合转入地所执行的机动车污染控制排放标准及过户问题,管理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5.年检和强制报废风险:车辆存在闲置未使用,检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现已脱检脱保,强制报废期止:2099年12月31日,车辆拍卖成交后能否办理年检并年检合格,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咨询,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

6.本次拍卖车辆所涉及保险补缴、违章处理、车辆年审、拖车、维修、拆解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车辆交付后,涉及车辆的上路风险、交通事故责任风险等所有风险与责任,以上所有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管理人无关。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1月4日10时。有意者请自行与朱女士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2024年1月5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涉及机动车权证登记、过户等相关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了解。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可能涉及的保险补缴、违章处理、车辆年审、拖车、维修、运输、拆解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管理人无关。

3.办理过户具体手续以及相关政策要求,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管理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2024年1月12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镇江强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 (略) 镇江支行,账号:*】汇款时备注小型轿车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办理。

十、交付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产权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 (略) 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

十一、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管理人咨询电话:朱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511-*

京东技术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镇江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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