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杰隆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杰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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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杰隆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杰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公告

(略) 第三 (略) (下称“ (略) ”)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2020)沪03破3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杰隆 (略) (下称“上海杰隆”)破产清算一案(下称“本案”),于2020年12月10日作出(2020)沪03破342号决定书, (略) 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杰隆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8日10:00至2024年1月19日10:00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开展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原已于2023年8月25日拍卖成交,但是因质押权人不配合解除质押,导致无法过户。经和原买受人协商,双方同意重新拍卖。现管理人将标的股权再次拍卖。

2.拍卖成交后,在成交价款(扣除变价成本和质押权人应承担的管理人报酬)优先向质押权人清偿后,管理 (略) 第三 (略) 申请出具过户和解除质押的裁定书和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以解决拍卖成交后的过户障碍。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的要求,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4.本次拍卖标的并无权利登记证书,可能产生的税费、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人仅提供必要的配合( (略) 出具过户、解除质押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合),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 (略) 出具过户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不作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上海杰隆 (略) 持有天津 (略) 100%股权。

三、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评估情况

管理人委托上海 (略) 以202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天津杰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天津杰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0,595.50元。

2.质押情况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海杰隆持有的天津杰隆100%的股权,已于2018年1月18日质押给鲍洪萍,为上海杰隆的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3.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根据津顺通验内工字(2010)第865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已于2010年10月26日全部实缴到位。结 (略) 之间的财务往来明细,初步判断上海杰隆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但是准确情况无法查明,前述判断可能不准确。

4.有关拍卖标的的其他情况,请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和核实。

四、标的公司工商信息

名称

天津 (略)

住所

天津上仓酒业及绿色食品加工区内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

(略) (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0-10-17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农、林、牧、渔产品批发>种子批发(F5112)

经营范围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血浆蛋白粉、血球蛋白粉、肠膜蛋白粉 批发、零售、研发;生物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动物源性蛋白及生物制品(不含药品)研发;浓缩饲料的研发、批发、零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经营期限

2010-10-27 至 2060-10-26

经营状态

存续

股东及股权股比

上海杰隆 (略) (100.00%,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易顺福

监事

徐鲁媛

五、其他重要事项

1.2021年8月28日,经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举行的网络在线专场拍卖会,天津杰隆无形资产(即蓟县上仓酒业及绿色食品加工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地号为*0001)及地上建筑物(无证)、设备(1批)拍卖成交(下称“资产拍卖”),成交金额1630万元,买受人为天津源 (略) (下称“ (略) ”)。后天 (略) 、天津首 (略) (下称“ (略) ”)于2023年7月签订《谅解备忘录》,前述拍卖买受 (略) , (略) (略) 在拍卖事宜项下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拍卖公告》发出日,尚有拍卖款1367万元未支付, (略) 应支付给天津杰隆1150.6万元, (略) 应代天津杰隆支付费用、清偿应付款216.4万元。

2. (略) 受让上海杰隆对天津杰隆的到期债权, (略) 可向天津杰隆主张1,150.60万元债权。

六、拍卖价格

起拍价:1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

2.本拍卖标的不展示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查,或 (略) 场监督管理局调查, (略) 的实际经营状况,自行承担购买后产生的商业风险。管理人掌握的有关上述拍卖标的情况,均来源于公开信息,故本拍卖标的不展示看样。

3.查阅审计、评估报告:竞买人如欲查阅拍卖标的的审计、评估报告,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将在审核竞买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协议后,安排申请人查阅拍卖标的的审计、评估报告。

八、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 (略) 的经营范围而对股东存在特殊要求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由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固定或向登记机关、监管机关等询问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优先购买权人

1.已有优先购买权人: (略) (略)

2.若存在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且欲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最晚于2024年1月15日17:00前联系管理人并向管理人及上拍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及上拍机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十一、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二、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偿。

十三、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拍卖破产拍卖平台系统对竞买人的账户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本标的物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户名: 上海杰隆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悔拍的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超出其预交的保证金数额,买受人应补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四、拍卖标的物交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 (略) 君悦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物品或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出资协议、出资证明、股权权属资料、被持股公司印鉴和证照等),管理人不能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物物品或资料。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成交拍卖确认书则视为交付完毕。

4.拍卖标的物已知的属性、质押、冻结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包括应充分考虑解除质押、冻结所需时间对拍卖标的物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如果因拍卖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户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十五、其他风险提示

1.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视为已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出资瑕疵风险。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或法律责任后不得向管理人或上海杰隆 (略) 主张任何责任。

2.管理人未掌握 (略) 的完整信息,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股权的价值和各项风险进行充分考量评估。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或法律责任后不得向管理人或上海杰隆 (略) 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3.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略) 法定代表人易顺福取得联系,根据上海杰隆法定代表人介绍,标的公司成立后,除了筹建厂房、签订经营合作协议等,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十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竞买人自行查证,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拍卖破产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详情等并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悔拍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就差额部分可以让原竞买人继续追偿,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邱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21-*



上海杰隆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上海,天津

(略) 第三 (略) (下称“ (略) ”)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2020)沪03破3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杰隆 (略) (下称“上海杰隆”)破产清算一案(下称“本案”),于2020年12月10日作出(2020)沪03破342号决定书, (略) 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杰隆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8日10:00至2024年1月19日10:00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http://**)以网络竞价方式开展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原已于2023年8月25日拍卖成交,但是因质押权人不配合解除质押,导致无法过户。经和原买受人协商,双方同意重新拍卖。现管理人将标的股权再次拍卖。

2.拍卖成交后,在成交价款(扣除变价成本和质押权人应承担的管理人报酬)优先向质押权人清偿后,管理 (略) 第三 (略) 申请出具过户和解除质押的裁定书和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以解决拍卖成交后的过户障碍。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的要求,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4.本次拍卖标的并无权利登记证书,可能产生的税费、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人仅提供必要的配合( (略) 出具过户、解除质押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合),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 (略) 出具过户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不作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上海杰隆 (略) 持有天津 (略) 100%股权。

三、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评估情况

管理人委托上海 (略) 以202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天津杰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天津杰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0,595.50元。

2.质押情况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海杰隆持有的天津杰隆100%的股权,已于2018年1月18日质押给鲍洪萍,为上海杰隆的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3.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根据津顺通验内工字(2010)第865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已于2010年10月26日全部实缴到位。结 (略) 之间的财务往来明细,初步判断上海杰隆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但是准确情况无法查明,前述判断可能不准确。

4.有关拍卖标的的其他情况,请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和核实。

四、标的公司工商信息

名称

天津 (略)

住所

天津上仓酒业及绿色食品加工区内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

(略) (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0-10-17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农、林、牧、渔产品批发>种子批发(F5112)

经营范围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血浆蛋白粉、血球蛋白粉、肠膜蛋白粉 批发、零售、研发;生物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动物源性蛋白及生物制品(不含药品)研发;浓缩饲料的研发、批发、零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经营期限

2010-10-27 至 2060-10-26

经营状态

存续

股东及股权股比

上海杰隆 (略) (100.00%,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易顺福

监事

徐鲁媛

五、其他重要事项

1.2021年8月28日,经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举行的网络在线专场拍卖会,天津杰隆无形资产(即蓟县上仓酒业及绿色食品加工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地号为*0001)及地上建筑物(无证)、设备(1批)拍卖成交(下称“资产拍卖”),成交金额1630万元,买受人为天津源 (略) (下称“ (略) ”)。后天 (略) 、天津首 (略) (下称“ (略) ”)于2023年7月签订《谅解备忘录》,前述拍卖买受 (略) , (略) (略) 在拍卖事宜项下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拍卖公告》发出日,尚有拍卖款1367万元未支付, (略) 应支付给天津杰隆1150.6万元, (略) 应代天津杰隆支付费用、清偿应付款216.4万元。

2. (略) 受让上海杰隆对天津杰隆的到期债权, (略) 可向天津杰隆主张1,150.60万元债权。

六、拍卖价格

起拍价:1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

2.本拍卖标的不展示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查,或 (略) 场监督管理局调查, (略) 的实际经营状况,自行承担购买后产生的商业风险。管理人掌握的有关上述拍卖标的情况,均来源于公开信息,故本拍卖标的不展示看样。

3.查阅审计、评估报告:竞买人如欲查阅拍卖标的的审计、评估报告,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将在审核竞买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协议后,安排申请人查阅拍卖标的的审计、评估报告。

八、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 (略) 的经营范围而对股东存在特殊要求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由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固定或向登记机关、监管机关等询问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优先购买权人

1.已有优先购买权人: (略) (略)

2.若存在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且欲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最晚于2024年1月15日17:00前联系管理人并向管理人及上拍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及上拍机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十一、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二、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偿。

十三、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拍卖破产拍卖平台系统对竞买人的账户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本标的物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户名: 上海杰隆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悔拍的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超出其预交的保证金数额,买受人应补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四、拍卖标的物交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 (略) 君悦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物品或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出资协议、出资证明、股权权属资料、被持股公司印鉴和证照等),管理人不能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物物品或资料。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成交拍卖确认书则视为交付完毕。

4.拍卖标的物已知的属性、质押、冻结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包括应充分考虑解除质押、冻结所需时间对拍卖标的物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如果因拍卖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户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十五、其他风险提示

1.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视为已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出资瑕疵风险。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或法律责任后不得向管理人或上海杰隆 (略) 主张任何责任。

2.管理人未掌握 (略) 的完整信息,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股权的价值和各项风险进行充分考量评估。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或法律责任后不得向管理人或上海杰隆 (略) 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3.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略) 法定代表人易顺福取得联系,根据上海杰隆法定代表人介绍,标的公司成立后,除了筹建厂房、签订经营合作协议等,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十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竞买人自行查证,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拍卖破产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详情等并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悔拍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就差额部分可以让原竞买人继续追偿,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邱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21-*



上海杰隆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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