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固冶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公开议价处置
永固冶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公开议价处置
(略) 永固 (略) 破产财产公开议价处置公告
(略) (略) 于2023年9月28日作出(2023)赣0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永固 (略) (以下简称“永固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将该 (略) 芦 (略) 审理。 (略) 芦 (略) 于2023年10月31日作出(2023)赣0323破9号之一《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江西鸿天律师事务 (略)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及2023年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理人决定于2023年12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2日10时止,对永固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公开议价处置,特邀请潜在买受人前来报价竞买,现管理人将此次议价处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议价处置资产状况
1、 房屋建筑物
序号 | 权证编号 | 构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 | 建筑面积 |
年月 | (m2/m3) | ||||
1 | 无 | 生产车间1 | 混合 | 2016年 | 2206.31 |
2 | 无 | 生产车间2 | 混合 | 2016年 | 2206.31 |
3 | 无 | 生产车间3 | 混合 | 2016年 | 2862.95 |
4 | 无 | 配电房 | 砖混 | 2016年 | 24.53 |
5 | 无 | 门卫1 | 砖混 | 2016年 | 27.72 |
6 | 无 | 门卫2 | 砖混 | 2016年 | 22.44 |
7 | 无 | 食堂、厨房 | 砖木 | 2016年 | 66.91 |
8 | 无 | 公共卫生间 | 砖混 | 2016年 | 17.83 |
9 | 无 | 简易房屋(危房) | 砖木 | 2016年 | 75.6 |
10 | 无 | 简易房屋 (危房) | 砖混 | 2016年 | 23.1 |
2、构筑物
序号 | 构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 | 计量单位 | 面积体积 m2或m3 | |
1 | 厂内水泥路面 | 混凝土 | 2016 | m2 | 4077.75 | |
2 | 3号车间后背坪 | 混凝土 | 2016 | m2 | 307.98 | |
3 | 宣传栏 | 砖 | 2016 | m | 17.50 | |
4 | 电控门 | 不锈钢 | 2016 | m | 23.00 | |
5 | 厂形象墙 | 砖 | 2016 | m | 31.80 | |
6 | 砖围墙 | 砖 | 2016 | m | 552.50 | |
7 | 通透式围墙 | 砖 | 2016 | 49.00 | ||
8 | 生产用水池 | 砖 | 2016 | m3 | 108.64 | |
9 | 2号车间内板房 | 塑钢 | 2016 | m2 | 118.00 | |
10 | 企业微标字 | 铜 | 2016 | 个 | 28.00 | |
11 | 厂区绿化 | 2016 | 项 | 1.00 | ||
12 | 沥青路面 | 2016 | m2 | 3263.70 | ||
13 | 水井 | 2016 | 座 | 1.00 | ||
14 | 化粪池 | 2016 | 座 | 2.00 | ||
15 | 排水沟 | 2016 | m | 665.00 | ||
16 | 水箱 | 2016 | 个 | 2.00 |
3、机器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与单位 |
1 | 变压器及配套 | 1套 | ||
2 | 行车 | 5T | 河南矿山 | 5套 |
3 | 行车 | 10T | 河南矿山 | 1套 |
【特别提醒】
1、本次处置资 (略) (略) 永固 (略) 破产财产, (略)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以现状交付。
2、上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所属土地系 (略) 芦溪县工业园区范围内尚未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至今尚未办理权属登记证明。
3、参加本次资产处置的买受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芦溪县工业园区的产业规划要求;(2)处置成交之日起30日内买受人(或其母、子公司)与芦溪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在芦溪县辖区范围内进行企业落户(芦溪县县属国有平台企业除外);(3)处置成交之日起90日内依法竞得本次处置资产所属工业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支付土地出让金。
买受人未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管理人有权在报请芦 (略) 同意后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 (略) 永固 (略) 破产财产转让协议》,同时宣布该名买受人后一顺位的出价人成交,以此类推。
4、处置资产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使用权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处置资产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评估报告、明细表列示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照片因拍摄原因,可能与实物不一致)。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上述资产系整体议价处置,不能分割议价处置;
7、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8、管理人不提供发票;
9、买受人向管理人报价,即视为同意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本次整体议价处置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处置出让方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全部费用,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10、买受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变更,但允许买受人在公告期内以及开封比价当日提高竞买价格。
11、买受人决定参与整体议价购买的视为对议价处置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议价处置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买受人报价期限
买受人应当自2023年12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2日10时止,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价函。(报价函格式由管理人负责提供)
买受人提交给管理人的书面报价方案应当密封盖章,由管理人于2024年1月12日1 (略) 芦 (略) 统一开封比价。
三、整体议价处置方式
本次整体议价处置至少一人以上报名且报价不低于底价*佰万元(小写:500万元)方可成交。开封比价到场的竞买人,可在最高书面报价的基础上现场加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
四、买受人条件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但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的,需提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议价的,应于议价开始前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议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议价的,拍卖财产在同等议价条件下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议价相关的案涉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优先购买通知的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即视为已经通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如需要),有意者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
七、保证金缴纳及缴纳方式
买受 (略) 议价处置财产的,应在2024年1月12日10时前向管理人下列账户支付保证金*百万元(小写:100万元)。
户名: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芦溪支行
账号:1504 2301 3900 0309 367
【特别提示】
1、买受人委托他人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在支付保证金时予以注明买受人信息。
2、买受人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未参与竞买。
3、整体议价处置成交后,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管理人将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全额退还;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可以冲抵剩余购买款。
八、议价处置成交后,被确认为买受人的,买受人应于3日内将议价处置成交价余款汇款到管理人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本次竞买行为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买受人成功购买整体议价处置标的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 (略) 永固 (略) 破产财产转让协议》。在买受人与芦溪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在芦溪县辖区范围内进行企业落户,并依法竞得本次处置资产所属工业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李律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西路金融港3号楼17层。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
(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
二Ο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略) 永固 (略) 破产财产公开议价处置公告
(略) (略) 于2023年9月28日作出(2023)赣0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永固 (略) (以下简称“永固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将该 (略) 芦 (略) 审理。 (略) 芦 (略) 于2023年10月31日作出(2023)赣0323破9号之一《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江西鸿天律师事务 (略)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及2023年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理人决定于2023年12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2日10时止,对永固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公开议价处置,特邀请潜在买受人前来报价竞买,现管理人将此次议价处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议价处置资产状况
1、 房屋建筑物
序号 | 权证编号 | 构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 | 建筑面积 |
年月 | (m2/m3) | ||||
1 | 无 | 生产车间1 | 混合 | 2016年 | 2206.31 |
2 | 无 | 生产车间2 | 混合 | 2016年 | 2206.31 |
3 | 无 | 生产车间3 | 混合 | 2016年 | 2862.95 |
4 | 无 | 配电房 | 砖混 | 2016年 | 24.53 |
5 | 无 | 门卫1 | 砖混 | 2016年 | 27.72 |
6 | 无 | 门卫2 | 砖混 | 2016年 | 22.44 |
7 | 无 | 食堂、厨房 | 砖木 | 2016年 | 66.91 |
8 | 无 | 公共卫生间 | 砖混 | 2016年 | 17.83 |
9 | 无 | 简易房屋(危房) | 砖木 | 2016年 | 75.6 |
10 | 无 | 简易房屋 (危房) | 砖混 | 2016年 | 23.1 |
2、构筑物
序号 | 构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 | 计量单位 | 面积体积 m2或m3 | |
1 | 厂内水泥路面 | 混凝土 | 2016 | m2 | 4077.75 | |
2 | 3号车间后背坪 | 混凝土 | 2016 | m2 | 307.98 | |
3 | 宣传栏 | 砖 | 2016 | m | 17.50 | |
4 | 电控门 | 不锈钢 | 2016 | m | 23.00 | |
5 | 厂形象墙 | 砖 | 2016 | m | 31.80 | |
6 | 砖围墙 | 砖 | 2016 | m | 552.50 | |
7 | 通透式围墙 | 砖 | 2016 | 49.00 | ||
8 | 生产用水池 | 砖 | 2016 | m3 | 108.64 | |
9 | 2号车间内板房 | 塑钢 | 2016 | m2 | 118.00 | |
10 | 企业微标字 | 铜 | 2016 | 个 | 28.00 | |
11 | 厂区绿化 | 2016 | 项 | 1.00 | ||
12 | 沥青路面 | 2016 | m2 | 3263.70 | ||
13 | 水井 | 2016 | 座 | 1.00 | ||
14 | 化粪池 | 2016 | 座 | 2.00 | ||
15 | 排水沟 | 2016 | m | 665.00 | ||
16 | 水箱 | 2016 | 个 | 2.00 |
3、机器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与单位 |
1 | 变压器及配套 | 1套 | ||
2 | 行车 | 5T | 河南矿山 | 5套 |
3 | 行车 | 10T | 河南矿山 | 1套 |
【特别提醒】
1、本次处置资 (略) (略) 永固 (略) 破产财产, (略)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以现状交付。
2、上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所属土地系 (略) 芦溪县工业园区范围内尚未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至今尚未办理权属登记证明。
3、参加本次资产处置的买受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芦溪县工业园区的产业规划要求;(2)处置成交之日起30日内买受人(或其母、子公司)与芦溪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在芦溪县辖区范围内进行企业落户(芦溪县县属国有平台企业除外);(3)处置成交之日起90日内依法竞得本次处置资产所属工业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支付土地出让金。
买受人未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管理人有权在报请芦 (略) 同意后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 (略) 永固 (略) 破产财产转让协议》,同时宣布该名买受人后一顺位的出价人成交,以此类推。
4、处置资产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使用权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处置资产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评估报告、明细表列示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照片因拍摄原因,可能与实物不一致)。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上述资产系整体议价处置,不能分割议价处置;
7、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8、管理人不提供发票;
9、买受人向管理人报价,即视为同意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本次整体议价处置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处置出让方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全部费用,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10、买受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变更,但允许买受人在公告期内以及开封比价当日提高竞买价格。
11、买受人决定参与整体议价购买的视为对议价处置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议价处置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买受人报价期限
买受人应当自2023年12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2日10时止,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价函。(报价函格式由管理人负责提供)
买受人提交给管理人的书面报价方案应当密封盖章,由管理人于2024年1月12日1 (略) 芦 (略) 统一开封比价。
三、整体议价处置方式
本次整体议价处置至少一人以上报名且报价不低于底价*佰万元(小写:500万元)方可成交。开封比价到场的竞买人,可在最高书面报价的基础上现场加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
四、买受人条件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但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的,需提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议价的,应于议价开始前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议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议价的,拍卖财产在同等议价条件下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议价相关的案涉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优先购买通知的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即视为已经通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如需要),有意者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
七、保证金缴纳及缴纳方式
买受 (略) 议价处置财产的,应在2024年1月12日10时前向管理人下列账户支付保证金*百万元(小写:100万元)。
户名: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芦溪支行
账号:1504 2301 3900 0309 367
【特别提示】
1、买受人委托他人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在支付保证金时予以注明买受人信息。
2、买受人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未参与竞买。
3、整体议价处置成交后,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管理人将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全额退还;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可以冲抵剩余购买款。
八、议价处置成交后,被确认为买受人的,买受人应于3日内将议价处置成交价余款汇款到管理人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本次竞买行为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买受人成功购买整体议价处置标的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 (略) 永固 (略) 破产财产转让协议》。在买受人与芦溪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在芦溪县辖区范围内进行企业落户,并依法竞得本次处置资产所属工业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李律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西路金融港3号楼17层。
(略) 永固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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