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
标的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 | 转让底价 | 0.3953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1-0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1-15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利州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桌椅等,均超过使用年限且无维修利用价值,详见清单。 | ||
标的所在位置 | (略) 利州区 | ||
转让底价(万元) | 0.3953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华雄资评[2023]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14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涉及的电脑均不带硬盘、内存。《明细表》所列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1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 | 转让底价 | 0.3953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1-0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1-15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利州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桌椅等,均超过使用年限且无维修利用价值,详见清单。 | ||
标的所在位置 | (略) 利州区 | ||
转让底价(万元) | 0.3953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华雄资评[2023]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14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涉及的电脑均不带硬盘、内存。《明细表》所列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1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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