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一批报废电池及报废角钢塔等物资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一批报废电池及报废角钢塔等物资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编号:WL2024FJ001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一批报废电池及报废角钢塔等物资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1-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1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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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西安郊区及郊县28个库房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6-21 | ||||||||||||||||||||||||||
评估机构 |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含13%增值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3 年第52 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上传资格文件等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可撤回、修改。 2.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按甘交所集团安排时间进行标的踏勘,标的踏勘后,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 3.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甘交所集团对意向受让方资质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资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甘交所集团和转让方联合审核后,甘交所集团将通过书面形式将资格确认结果告知意向受让方。 4.公告期内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未参与标的踏勘,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质审核未通过的,均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转让标的成交后,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以及15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违约。安全生产保证金处置方式按《安全生产环保合同》约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略) 账号:*03950 开户行:中国 (略) 西安高新六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在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安全生产环保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对受让方资质要求如下: 1.受让方应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铅酸蓄电池经营项目。 2.具备排污许可证或相关行业说明。 3.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的核准经营类别须具备HW31含铅废物。 4.受让方必须提供本单位或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使用具备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对报废资产进行拉运,同时运输单位须提供运输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和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押运员证件,证件有效性可能有歧义的,须同时提供澄清文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以物资清单进行拉运(以物资清单中的“单位”及“数量”作为转移度量单位,不区分品牌、型号),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80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应的环保拉运手续办理并提交转让方审核,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获得环保拉运手续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办理,则按成交价款的0.1%/自然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办理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办理,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3.环保拉运手续取得后,受让方应在60个自然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拆卸、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成交价款的0.1%/自然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若存在以上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该意向受让方列入 (略) (略) 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意向受让方将不得参与后续 (略) (略) 发布的任何项目。 2.转让标的部分元器件、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成交后,转让标的以物资清单中所示数量及交割时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样品、图片视频、口头介绍或其他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也不代表实际交割时的品质、型号或规格。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及标的交割期间,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及安全生产保证金,即表明接受交割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5.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6.转让标的成交前,转让方须对标的及标的存放地的安全、环保、储存条件等情况负责,若发生盗抢、自然灾害、环保投诉、人员伤亡等情况,转让方须承担相关责任。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对标的及标的存放地的安全、环保、储存条件、标的拆运等情况负责,若发生盗抢、自然灾害、环保投诉、人员伤亡等情况,受让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费用从安全生产保证金扣除。 7.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运输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并不得以 (略) (略) 名义向第三方销售转让标的,若有违反,造成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废铅蓄电池收集、运输、贮存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 9.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余额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0.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1.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12.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1-02 09:00 至 2024-01-15 17: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3.项目联系人为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转让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至少5名正式员工(含项目联系人)的近1年社保缴费记录,同时须提供社保真实性的验证方式,若可能有歧义的,须同时提供澄清文件。 5.《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佰万元整(¥4,000,000.00元),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1-15 1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结果处置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经理,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093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联系方式:*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编号:WL2024FJ001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一批报废电池及报废角钢塔等物资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1-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1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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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西安郊区及郊县28个库房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6-21 | ||||||||||||||||||||||||||
评估机构 |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含13%增值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3 年第52 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上传资格文件等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可撤回、修改。 2.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按甘交所集团安排时间进行标的踏勘,标的踏勘后,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 3.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甘交所集团对意向受让方资质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资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甘交所集团和转让方联合审核后,甘交所集团将通过书面形式将资格确认结果告知意向受让方。 4.公告期内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未参与标的踏勘,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质审核未通过的,均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转让标的成交后,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以及15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违约。安全生产保证金处置方式按《安全生产环保合同》约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略) 账号:*03950 开户行:中国 (略) 西安高新六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在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安全生产环保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对受让方资质要求如下: 1.受让方应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铅酸蓄电池经营项目。 2.具备排污许可证或相关行业说明。 3.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的核准经营类别须具备HW31含铅废物。 4.受让方必须提供本单位或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使用具备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对报废资产进行拉运,同时运输单位须提供运输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和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押运员证件,证件有效性可能有歧义的,须同时提供澄清文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以物资清单进行拉运(以物资清单中的“单位”及“数量”作为转移度量单位,不区分品牌、型号),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80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应的环保拉运手续办理并提交转让方审核,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获得环保拉运手续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办理,则按成交价款的0.1%/自然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办理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办理,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3.环保拉运手续取得后,受让方应在60个自然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拆卸、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成交价款的0.1%/自然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若存在以上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该意向受让方列入 (略) (略) 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意向受让方将不得参与后续 (略) (略) 发布的任何项目。 2.转让标的部分元器件、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成交后,转让标的以物资清单中所示数量及交割时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样品、图片视频、口头介绍或其他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也不代表实际交割时的品质、型号或规格。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及标的交割期间,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及安全生产保证金,即表明接受交割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5.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6.转让标的成交前,转让方须对标的及标的存放地的安全、环保、储存条件等情况负责,若发生盗抢、自然灾害、环保投诉、人员伤亡等情况,转让方须承担相关责任。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对标的及标的存放地的安全、环保、储存条件、标的拆运等情况负责,若发生盗抢、自然灾害、环保投诉、人员伤亡等情况,受让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费用从安全生产保证金扣除。 7.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运输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并不得以 (略) (略) 名义向第三方销售转让标的,若有违反,造成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废铅蓄电池收集、运输、贮存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 9.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余额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0.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1.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12.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1-02 09:00 至 2024-01-15 17: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3.项目联系人为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转让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至少5名正式员工(含项目联系人)的近1年社保缴费记录,同时须提供社保真实性的验证方式,若可能有歧义的,须同时提供澄清文件。 5.《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佰万元整(¥4,000,000.00元),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1-15 1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结果处置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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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经理,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093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联系方式:*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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