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一台旧摊铺机三一多功能摊铺机物品转让
兰溪市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一台旧摊铺机三一多功能摊铺机物品转让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兰溪市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一台旧摊铺机(三一多功能摊铺机)物品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机械设备 | 名称 | 旧摊铺机 (三一多功能摊铺机) | ||
规格型号 | DTU90SC | 计量单位 | 台 | |
数量 | 1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详见评估报告,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详见评估报告,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
瑕疵情况 | 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二、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材料材质、规格型号、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方在报名前须对本次转让标的自行测算。标的按现状和报废物资处置,不保证其原用途完整、有效,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售后质保或不保证提供的资料或备件的齐全性等,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四、挂牌期截止日前,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五、在签订完成《资产交易合同》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受让方承担。 六、标的现场看样的具体时间为:挂牌期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 (略) 灵洞乡工业功能区( (略) (略) ),联系电话:盛总* 七、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转让挂牌价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九、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梅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丹溪大道18号信联大厦1302室。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略) 灵洞乡工业功能区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7G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实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前一次性付清成交款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汇入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账号:*9644,开户行:工商银行金华开发区支行)。 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万。受让方须在签订《生产安全责任协议书》之前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及拆解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五、标的物交割及拆解事项: 1、标的旧拌合楼拆装无须资质,但在具体作业工种上必须有相应资质,如电焊气割、起重吊装、叉车、登高等特种作业均须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导热油锅炉内的导热油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丢弃;沥青罐内如有残余沥青须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在进场前必须签订《生产安全责任协议书》,同时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在拆拌合楼时,必须要配备现场专职持证安全员。 3、旧摊铺机、旧胶轮压路机、旧变压器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五日内必须将该标的物品运输出厂区,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含但不限于吊机费、拖车费、场地清扫费等。旧拌合楼(沥青拌合楼)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二十天内必须将该标的物品运输出厂区,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含但不限于吊机费、拖车费、叉车费、焊接气割费、残余沥青及导热油处理费等。 六、转让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一切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务必查看现场,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格将不作任何调整。 | ||
展示时间 | 挂牌期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 ||
展示地点 | (略) (略) 灵洞乡工业功能区 | ||
联系人姓名 | 梅经理 | ||
联系人电话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梅经理 | 电话 | 0579-*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浙江国际商品 (略) | 联系地址 | (略) 丹溪大道18号信联大厦1302室 |
联系人 | 梅经理 | 固定电话 | 0579-*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盛总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兰溪市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一台旧摊铺机(三一多功能摊铺机)物品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机械设备 | 名称 | 旧摊铺机 (三一多功能摊铺机) | ||
规格型号 | DTU90SC | 计量单位 | 台 | |
数量 | 1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详见评估报告,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详见评估报告,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
瑕疵情况 | 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二、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材料材质、规格型号、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方在报名前须对本次转让标的自行测算。标的按现状和报废物资处置,不保证其原用途完整、有效,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售后质保或不保证提供的资料或备件的齐全性等,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四、挂牌期截止日前,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五、在签订完成《资产交易合同》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受让方承担。 六、标的现场看样的具体时间为:挂牌期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 (略) 灵洞乡工业功能区( (略) (略) ),联系电话:盛总* 七、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转让挂牌价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九、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梅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丹溪大道18号信联大厦1302室。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略) 灵洞乡工业功能区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7G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实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前一次性付清成交款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汇入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账号:*9644,开户行:工商银行金华开发区支行)。 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万。受让方须在签订《生产安全责任协议书》之前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及拆解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五、标的物交割及拆解事项: 1、标的旧拌合楼拆装无须资质,但在具体作业工种上必须有相应资质,如电焊气割、起重吊装、叉车、登高等特种作业均须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导热油锅炉内的导热油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丢弃;沥青罐内如有残余沥青须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在进场前必须签订《生产安全责任协议书》,同时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在拆拌合楼时,必须要配备现场专职持证安全员。 3、旧摊铺机、旧胶轮压路机、旧变压器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五日内必须将该标的物品运输出厂区,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含但不限于吊机费、拖车费、场地清扫费等。旧拌合楼(沥青拌合楼)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二十天内必须将该标的物品运输出厂区,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含但不限于吊机费、拖车费、叉车费、焊接气割费、残余沥青及导热油处理费等。 六、转让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一切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务必查看现场,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格将不作任何调整。 | ||
展示时间 | 挂牌期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 ||
展示地点 | (略) (略) 灵洞乡工业功能区 | ||
联系人姓名 | 梅经理 | ||
联系人电话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梅经理 | 电话 | 0579-*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浙江国际商品 (略) | 联系地址 | (略) 丹溪大道18号信联大厦1302室 |
联系人 | 梅经理 | 固定电话 | 0579-*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盛总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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