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海资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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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海资规告字号

出让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海资规告字[2024]1号)
秦海资规告字[2024]1号 2024年01月02日
经海港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07 宗地总面积: *.2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规划用地范围线,西至规划富新路道路红线,北至规划路道路红线,南至燕山大街规划绿线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5.000< 并且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21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46
起始价: 6000.0395万元 加价幅度: 20.000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备注: 2023-07号地块执行“标准地+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23)07号“标准地+承诺制”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业类型属于制造业;产出标准:产业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能耗标准:(一)非“两高”项目。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0832吨标准煤/万元。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8吨标准煤/万元。(二)“两高”项目。 (略) “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家、省清单的“两高”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两高”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 2023-07号地块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2023-07号地块地块内工业厂房应采用钢结构方式建设。地块内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且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2023-07号地块满足《 (略) (略) 专项规划(2017-2030)》文本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70%;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储水罐等海绵技术手段。
宗地编号: 2023-34 宗地总面积: 33458.8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兴民街以南、规划路以东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5.000≤ 并且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33458.85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61
起始价: 1505.6483万元 加价幅度: 5.0189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备注: 2023-34号地块执行“标准地+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C门类制造业,要求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能耗标准:(一)非“两高”项目。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0832吨标准煤/万元。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8吨标准煤/万元。(二)“两高”项目。 (略) “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家、省清单的“两高”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两高”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 2023-34号地块受让人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地块内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应达到7%以上,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工业厂房应采用钢结构方式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2023-34号地块受让人应 (略)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项目需满足《 (略) (略) 专项规划》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并按照《 (略) 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 (略) 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新建项目应≥70%,改造项目≥65%,年径流污染削减率(SS)应≥50%;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采用: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 到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 到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07 号地块: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至 2024年01月31日 09时30分;
2023-34 号地块: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至 2024年01月31日 09时4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海港区迎宾路9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苏女士
联系电话:0335-*
开户单位: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海港区,秦皇岛
出让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海资规告字[2024]1号)
秦海资规告字[2024]1号 2024年01月02日
经海港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07 宗地总面积: *.2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规划用地范围线,西至规划富新路道路红线,北至规划路道路红线,南至燕山大街规划绿线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5.000< 并且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21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46
起始价: 6000.0395万元 加价幅度: 20.000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备注: 2023-07号地块执行“标准地+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23)07号“标准地+承诺制”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业类型属于制造业;产出标准:产业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能耗标准:(一)非“两高”项目。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0832吨标准煤/万元。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8吨标准煤/万元。(二)“两高”项目。 (略) “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家、省清单的“两高”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两高”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 2023-07号地块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2023-07号地块地块内工业厂房应采用钢结构方式建设。地块内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且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2023-07号地块满足《 (略) (略) 专项规划(2017-2030)》文本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70%;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储水罐等海绵技术手段。
宗地编号: 2023-34 宗地总面积: 33458.8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兴民街以南、规划路以东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5.000≤ 并且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33458.85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61
起始价: 1505.6483万元 加价幅度: 5.0189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备注: 2023-34号地块执行“标准地+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C门类制造业,要求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能耗标准:(一)非“两高”项目。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0832吨标准煤/万元。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8吨标准煤/万元。(二)“两高”项目。 (略) “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家、省清单的“两高”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两高”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 2023-34号地块受让人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地块内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应达到7%以上,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工业厂房应采用钢结构方式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2023-34号地块受让人应 (略)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项目需满足《 (略) (略) 专项规划》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并按照《 (略) 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 (略) 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新建项目应≥70%,改造项目≥65%,年径流污染削减率(SS)应≥50%;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采用: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 到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 到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07 号地块: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至 2024年01月31日 09时30分;
2023-34 号地块: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至 2024年01月31日 09时4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海港区迎宾路9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苏女士
联系电话:0335-*
开户单位: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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