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农交德资挂2024JY-001号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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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农交德资挂2024JY-001号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项目

  •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dys2024NTR00004
    项目名称 成农交德资挂(2024)JY-001号 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项目 年限
    面积 挂牌起始单价 20353.97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01-03 挂牌结束时间 2024-01-30
    项目地址 (略) (略) 旌阳区
    项目坐落 经开区
    项目经纬度
    挂牌文件下载 未上传挂牌文件
    项目信息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苑、乐福南苑、团结小区、荣华家园、高桥小区、朝阳小区等六个小区的营业用房以及桂江街和柳江街部分临街业用房转让挂牌公告

    受相关权利人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旌阳服务中心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苑、乐福南苑、团结小区、荣华家园、高桥小区、朝阳小区等六个小区的营业用房以及桂江街和柳江街部分临街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苑、乐福南苑、团结小区、荣华家园、高桥小区、朝阳小区等六个小区的营业用房以及桂江街和柳江街部分临街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项目

    标的基本

    情况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苑、乐福南苑、团结小区、荣华家园、高桥小区、朝阳小区等六个小区的营业用房以及桂江街和柳江街部分临街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项目,处置标的范围 、明细详见《资产清单》,清单备索。

    本标的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资产,在委托处置当时无他项权利登记情况和无查封、抵押、相邻权等情形。

    挂牌价格

    *.00元

    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价款,具体以《交易合同》条款为准

    、公示期

    公示起止

    时间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30日(共计二十个工作日)

    标的展示

    挂牌公告期间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有意者实地查勘前请与我所工作人员联系,由我所安排指定人员带领查勘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即视为已现场查勘并接受标的现状。

    、报名条件及保证金约定

    报名条件

    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保证金

    100.00万元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 基本资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二) 其他资料

    意向人须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无不良信用的征信证明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旌阳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挂牌公示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四)注意事项:意向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到旌阳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无效;报名保证金仅支持银行转账、电汇、网银转账三种支付方式,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支付,若代交须提供代缴证明。

    保证金退还

    报名保证金在项目完结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受让方需提供《交易合同》复印件。

    四、 特别说明

    1.本所对标的所作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权属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本挂牌公告项下转让标的数据来源于评估报告,我中心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处置当时现状进行处置,包含处置标的分摊的出让经营用地使用权价值(含土地出让金)、房屋固有的设施设备价值以及室内不可剥离的装饰装修价值。

    2.本标的转让系整体转让,在转让当时未设定法定优先权人,无法定优先受偿条件,无他项权利限制,不存在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查封和其他限制该资产权利的情形。

    3.本次转让价格为转 (略) 场价值,按现状转让并交付,但部分标的存在租赁关系,转让成功后,受让方须继续履行租赁直至租赁关系结束,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认定时间以移交当日起算。

    4.若转让成功,涉及标的交割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向受让方进行交割。

    5.标的处置当时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待资产转让成功后由转让方负责产权证的办理,并及时过户给受让方,过户涉及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承担。

    6.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交割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报名成功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成交后,受让方需办理产权证件,需在受让前自行到相关职权部门了解转标标的能否办理权属证件,办理的流程、所涉及的税、费等,如成交前,原产权人尚有任何有关转让标的应缴未缴税费,按规定由原产权人缴纳。受让方足额交纳成交款项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收款凭证。

    与交易行为相关其他条件

    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凭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出具的《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五、交易规则

    1.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旌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挂牌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3.本所通过成都农交所网站发布挂牌公告,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协议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价时间原则上为挂牌结束日的隔日上午9:30分进行(节假日顺延)。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前按挂牌公告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报名资料(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意向受让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报名保证金。非本人账户划转报名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应当提供代付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受让成交后,报名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原路无息退还,成交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六、成交相关约定

    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25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2、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付清成交价款。

    3、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凭《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资产出让价款全部交清后,转让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

    、保证金约定

    (一)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无意向受让方情形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联系人

    邱女士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旌阳区松花江北 (略) 政务服务中心4楼农交所窗口

    项目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邱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dys2024NTR00004
    项目名称 成农交德资挂(2024)JY-001号 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项目 年限
    面积 挂牌起始单价 20353.97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01-03 挂牌结束时间 2024-01-30
    项目地址 (略) (略) 旌阳区
    项目坐落 经开区
    项目经纬度
    挂牌文件下载 未上传挂牌文件
    项目信息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苑、乐福南苑、团结小区、荣华家园、高桥小区、朝阳小区等六个小区的营业用房以及桂江街和柳江街部分临街业用房转让挂牌公告

    受相关权利人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旌阳服务中心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苑、乐福南苑、团结小区、荣华家园、高桥小区、朝阳小区等六个小区的营业用房以及桂江街和柳江街部分临街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苑、乐福南苑、团结小区、荣华家园、高桥小区、朝阳小区等六个小区的营业用房以及桂江街和柳江街部分临街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项目

    标的基本

    情况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苑、乐福南苑、团结小区、荣华家园、高桥小区、朝阳小区等六个小区的营业用房以及桂江街和柳江街部分临街营业用房所有权转让项目,处置标的范围 、明细详见《资产清单》,清单备索。

    本标的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资产,在委托处置当时无他项权利登记情况和无查封、抵押、相邻权等情形。

    挂牌价格

    *.00元

    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价款,具体以《交易合同》条款为准

    、公示期

    公示起止

    时间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30日(共计二十个工作日)

    标的展示

    挂牌公告期间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有意者实地查勘前请与我所工作人员联系,由我所安排指定人员带领查勘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即视为已现场查勘并接受标的现状。

    、报名条件及保证金约定

    报名条件

    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保证金

    100.00万元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 基本资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二) 其他资料

    意向人须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无不良信用的征信证明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旌阳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挂牌公示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四)注意事项:意向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到旌阳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无效;报名保证金仅支持银行转账、电汇、网银转账三种支付方式,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支付,若代交须提供代缴证明。

    保证金退还

    报名保证金在项目完结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受让方需提供《交易合同》复印件。

    四、 特别说明

    1.本所对标的所作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权属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本挂牌公告项下转让标的数据来源于评估报告,我中心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处置当时现状进行处置,包含处置标的分摊的出让经营用地使用权价值(含土地出让金)、房屋固有的设施设备价值以及室内不可剥离的装饰装修价值。

    2.本标的转让系整体转让,在转让当时未设定法定优先权人,无法定优先受偿条件,无他项权利限制,不存在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查封和其他限制该资产权利的情形。

    3.本次转让价格为转 (略) 场价值,按现状转让并交付,但部分标的存在租赁关系,转让成功后,受让方须继续履行租赁直至租赁关系结束,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认定时间以移交当日起算。

    4.若转让成功,涉及标的交割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向受让方进行交割。

    5.标的处置当时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待资产转让成功后由转让方负责产权证的办理,并及时过户给受让方,过户涉及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承担。

    6.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交割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报名成功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成交后,受让方需办理产权证件,需在受让前自行到相关职权部门了解转标标的能否办理权属证件,办理的流程、所涉及的税、费等,如成交前,原产权人尚有任何有关转让标的应缴未缴税费,按规定由原产权人缴纳。受让方足额交纳成交款项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收款凭证。

    与交易行为相关其他条件

    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凭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出具的《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五、交易规则

    1.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旌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挂牌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3.本所通过成都农交所网站发布挂牌公告,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协议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价时间原则上为挂牌结束日的隔日上午9:30分进行(节假日顺延)。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前按挂牌公告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报名资料(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意向受让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报名保证金。非本人账户划转报名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应当提供代付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受让成交后,报名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原路无息退还,成交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六、成交相关约定

    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25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2、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付清成交价款。

    3、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凭《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资产出让价款全部交清后,转让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

    、保证金约定

    (一)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无意向受让方情形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联系人

    邱女士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旌阳区松花江北 (略) 政务服务中心4楼农交所窗口

    项目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邱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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